陶瓷協會是第1299950號“景德鎮”文字及圖商標(下稱涉案商標)的權利人,該商標核定使用商品為第21類日用瓷器、瓷制藝術品、瓷制茶具等,有效期已續展至2029年7月。陶瓷協會稱,“景德鎮”是經核準注冊的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用于證明“景德鎮”牌陶瓷的原產地域和特定品質,涉案商標于2002年被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另外,“景德鎮”相關標志與陶瓷協會緊密相關,陶瓷協會享有該證明商標的相關權利,也有制止各種侵犯涉案商標權利的義務。由于東鴻百貨實施了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陶瓷協會將其訴至廣東省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法院,請求判令東鴻百貨立即停止侵權,并賠償經濟損失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