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58年北京火柴廠首先發行成套的花卉與風景火花之后,國家商標總局將火柴商標列為不需要注冊的產品。規定用廠名或簡單小圖,在當地工商局備案,以作商標使用。這使火柴商標成為以廠名為標記,其他圖案為裝飾面的小藝術品,促使火花品種出現了質的飛躍。從1959年華光廠第一套正式套花一運會算起,至1993年陳新國接手,試圖力挽狂瀾拯救瀕臨倒閉的上海火柴廠止,共計出品有11個牌號,它們是:生產牌、上海牌、四季牌、玫瑰牌、勞動牌、鳳凰牌、月季牌、申光牌、華光牌、類似“SS”組成的圖案牌號、類似“FC”組成的圖案牌號。下面就來簡述一下它們大致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