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鯤鵬”商標不予注冊 引證商標一至十二均早于爭議
- 作者: 小象 發布時間:2024-01-13 13:35:55
- 摘要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10月14日,企查查APP顯示,近日,第54080626號“四海鯤鵬”商標不予注冊的商標文書公開。文書顯示,華為技術有限公司對山東鯤鵬航空服務有限公司申請的“四海鯤鵬”商標提出異議。國家知識產權局審查認為,“四海鯤鵬”商標完整包含華為公司的“鯤鵬凌云”“鯤鵬凌云計劃”等商標顯著部分文字“鯤鵬”,雙方商標指定使用服務均為第41類教育、培訓等,構成指定使用于同一種或類似服務上的近似商標。最終裁定,國家知識產權局對“四海鯤鵬”商標不予注冊。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10月14日,企查查APP顯示,近日,第54080626號“四海鯤鵬”商標不予注冊的商標文書公開。文書顯示,華為技術有限公司對山東鯤鵬航空服務有限公司申請的“四海鯤鵬”商標提出異議。國家知識產權局審查認為,“四海鯤鵬”商標完整包含華為公司的“鯤鵬凌云”“鯤鵬凌云計劃”等商標顯著部分文字“鯤鵬”,雙方商標指定使用服務均為第41類教育、培訓等,構成指定使用于同一種或類似服務上的近似商標。最終裁定,國家知識產權局對“四海鯤鵬”商標不予注冊。
文書顯示,華為技術有限公司對山東鯤鵬航空服務有限公司申請的“四海鯤鵬”商標提出異議。國家知識產權局審查認為,“四海鯤鵬”商標完整包含華為公司的“鯤鵬凌云”、“鯤鵬凌云計劃”等商標顯著部分文字“鯤鵬”,雙方商標指定使用服務均為第41類教育、培訓等,構成指定使用于同一種或類似服務上的近似商標。最終裁定,國家知識產權局對“四海鯤鵬”商標不予注冊。
文書顯示,華為技術有限公司對山東鯤鵬航空服務有限公司申請的“四海鯤鵬”商標提出異議。國家知識產權局審查認為,“四海鯤鵬”商標完整包含華為公司的“鯤鵬凌云”、“鯤鵬凌云計劃”等商標顯著部分文字“鯤鵬”,雙方商標指定使用服務均為第41類教育、培訓等,構成指定使用于同一種或類似服務上的近似商標。最終裁定,國家知識產權局對“四海鯤鵬”商標不予注冊。
2、引證商標一至十二均早于爭議商標申請日獲準注冊,其中引證商標一至八核定使用在第11類燈、照明器械及裝置等商品上,引證商標九核定使用在第35類廣告等服務上,引證商標十核定使用在第41類教育等服務上,引證商標十一、十二核定使用在第9類計算機、量具等商品上,引證商標九現為武漢國家生物產業基地建設管理辦公室有效注冊商標。引證商標一至八、十至十二現為申請人有效注冊商標。
企查查APP顯示,近日,第54080626號“四海鯤鵬”商標不予注冊的商標文書公開。文書顯示,華為技術有限公司對山東鯤鵬航空服務有限公司申請的“四海鯤鵬”商標提出異議。國家知識產權局審查認為,“四海鯤鵬”商標完整包含華為公司的“鯤鵬凌云”、“鯤鵬凌云計劃”等商標顯著部分文字“鯤鵬”,雙方商標指定使用服務均為第41類教育、培訓等,構成指定使用于同一種或類似服務上的近似商標。最終裁定,國家知識產權局對“四海鯤鵬”商標不予注冊。
2、引證商標一至四的申請時間早于爭議商標申請日。引證商標一至四分別核定使用在第41類電視文娛節目;錄像帶錄制;娛樂服務等服務上。截至本案審理時,上述引證商標均為申請人名下的有效注冊商標。
企業在注冊商標時,首選的注冊類別應該是與產品或服務自身屬性相關的類別。例如,生產加工熟食的企業,至少應在第29類食品和第30類方便食品'>方便食品上進行注冊。比如做網絡游戲的公司,不能僅僅把商標注冊在第9類的“計算機游戲軟件”商品上,還要注冊在第41類的“在線游戲”服務上。
2、引證商標一至十一均于爭議商標申請日前獲準注冊,引證商標一至九核定使用在第41類培訓等服務上,引證商標十、十一核定使用在第36類金融服務等服務上,現均為本案申請人所有,且均為有效注冊商標。
如果你是廣告公司、設計公司、財務公司、商業咨詢公司、拍賣公司、人力資源公司、藥店、商場、超市、網絡公司等行業35類商標是必須要注冊的。并且最好把41類商標也注冊了,因為41類商標是教育娛樂方面的,有關于短視頻的制作發布等方面,如果沒有注冊,你將不能在網上以商標名發布視頻。
但不能自行改變商標的文字、字體。擴大商標使用范圍要重新注冊我們在申請注冊商標時必須根據相關規定。按商品或服務的不同分別提出申請。已成功注冊的商標需要在其他的商品或服務上使用的,還須另外提出注冊申請。商標注冊信息發生變化后要做商標變更《商標法》第41條規定,注冊商標需要變更注冊人的名義、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