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國際專利申請代理公司2022已更新(今日/商情)小微企業
- 作者: 小象 發布時間:2024-01-13 14:12:26
- 摘要
因為銀行使用了“沈撫”,結果成為了被告,被索賠億。雖然雙方曾有過轉讓使用協議,也曾約定過商標轉讓費,但這些都因為一件事成為無效。8月16日,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布判決結果。
因為銀行使用了“沈撫”,結果成為了被告,被索賠億。雖然雙方曾有過轉讓使用協議,也曾約定過商標轉讓費,但這些都因為一件事成為無效。8月16日,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布判決結果。
沈陽國際專利申請代理公司2022已更新(今日/商情)小微企業如何保護自己的商標?在符合商標法的情況下,這樣的商標申請其實是合理合法的。在《商標法》第十條和第十一條的規定中,我們已經詳細列舉了不能作為商標使用的具體框架。當注冊商標不違反這些規定時,該商標的注冊申請一般是順利的。所以這種以節日名稱作為商標申請注冊,其實是符合商標法的。在符合商標法的同時利用商標本身附帶的含義申請注冊,不得不說這些公司打敗了市場,打了一手好牌!
沈陽國際專利申請代理公司2022已更新(今日/商情)專利商標保護三維物體具有實用性。如果同時具有新穎性,可以申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的保護期只有十年,每年的專利費很高。如果注冊為立體商標,不僅可以實現保護,而且成本遠低于專利維護費。對商標侵權的打擊力度大于專利侵權。我國《商標法》第八條規定,可以用立體標志注冊為商標,即立體商標。
原告沈陽某農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某農業公司)與被告遼寧沈撫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沈撫農商行)商標許可、轉讓合同糾紛案中,原告訴至沈陽知識產權法庭,要求沈撫農商行依約定支付商標許可使用費、轉讓費及違約金,合計億元。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面對沈陽市一家大型食品企業復工復產的融資需求,沈陽受理窗口主動開通綠色通道,積極與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進行協調、對接,實現商標質權登記當日申請當日下證,幫助該企業及時獲得了商標質押貸款7800萬元。截至目前,沈陽受理窗口累計受理商標申請業務2132件;接受業務咨詢3082人次;辦理注冊商標專用權質權登記4件,質押融資金額達13387萬元。
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沈陽代辦處大連工作站在大連市公共行政服務中心一樓服務大廳C區7號窗口投入運行,與已經在該窗口運行的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業務大連受理窗口實現“窗口共用、職能對接、業務同步”,我市商標、專利知識產權服務“一窗通辦”正式啟動。至此,國家知識產權局在地方設置的與商標、專利申請服務相關的窗口政策已在我市全部落地,知識產權服務便利化邁上新臺階。
沈陽知識產權法庭查明,依據遼寧省政府《沈撫連接帶總體發展概念規劃》,沈陽、撫順交界處撫順一側平方公里地域范圍統稱為“沈撫新城”,并經批準設立“沈撫新城管理委員會”。被告沈撫農商行于2011年2月起使用現企業名稱,且主要在沈撫新城區域內經營。案外人沈陽某工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某工貿公司)系沈撫農商行的股東,某工貿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沈撫農商行董事。某工貿公司于2011年3月申請注冊“沈撫”文字商標,商標核定的服務范圍包括銀行等。沈撫農商行曾書面承諾自2012'>2012年3月至2022年3月,每年向某工貿公司支付“沈撫”商標使用費360萬元。2021年12月31日前以億元一次性購買商標權。
另外,雖然沈撫農商行曾承諾支付“沈撫”商標使用費及商標轉讓費,但該關聯交易未經董事會或者股東會決議。同時,由于知識產權系無形資產,商標的價值與商標的知名度和顯著性存在關聯,涉案商標在未經價值評估的情形下,以超過沈撫農商行注冊資本50%的金額確定使用費和轉讓費,且商標權利人在合同履行中亦未依法進行商標許可備案登記,無法保障被許可人的商標權利。故而,沈陽知識產權法庭認為,合同的簽訂和履行不符合交易慣例,本案關聯交易的合同明顯存在損害沈撫農商行利益的后果,應依法認定無效。
商標法所稱商標的使用,是指將商標用于商業活動中,用于識別商品來源的行為。涉案商標標識“沈撫”,與政府規劃的“沈撫新城”地域名稱相同,系沈陽、撫順的城市簡稱。而企業名稱一般由行政區劃、字號、行業及組織形式等組成。被告使用“沈撫”字樣,系對企業名稱,特別是對行政區劃名稱的合理使用。雖然原告“沈撫”商標核定的服務類別包括銀行,但被告在企業名稱中使用“沈撫”,系為指示、說明主要經營地“沈撫新城”,并未超過合理范圍。同時,被告企業名稱使用時間亦早于“沈撫”商標注冊申請。故而,沈撫農商行為了取得“沈撫”商標專用權而進行許可使用、轉讓的交易行為,不具有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