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的知識產權管理:從“姚安娜”商標被無效的法律爭議談起商標|商標法商標|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知識產權保護商標_十象商標訂閱
- 作者: 十象商標訂閱 發布時間:2024-01-12 16:35:38
- 摘要
本文將從“姚安娜”商標被無效的法律爭議出發,談談華為的知識產權管理邏輯。
作者 商標| 齊寶鑫 上海市錦天城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知識產權律師
編輯 商標| 玄袂
2022年6月8日,華為在深圳召開“開拓創新視野:2022創新和知識產權論壇”,公布了在其兩年一度的“”評選活動中獲獎的重大發明。該獎項是為了獎勵開創新產品系列、挖掘產品重要商業特性、帶來巨大商業價值的潛力型發明或專利技術。在知識產權管理之路上,華為始終愿意分享科技創新的成果,共同開拓知識產權保護視野和思路。本文將從“姚安娜”商標被無效的法律爭議出發,談談華為的知識產權管理邏輯。
一
戰略
2022年4月26日,是一年一度的世界知識產權日。在這一天,2021年度商標異議和評審典型案例發布,“保護知名公眾人物姓名權,打擊惡意囤積商標行為的第36878950號‘姚安娜’商標無效宣告案”入選典型案例。
華為注冊“姚安娜”商標事件備受外界關注,有觀點認為以華為公司名義注冊“姚安娜”商標并不光彩,例如可以以姚安娜個人名義注冊的公司申請注冊商標,則不會對華為公司造成負面影響。任正非本人也曾為此事在華為內部公告中提到“第一次公權私用,向全體員工道歉”。
在上一篇系列文章《》中,我們提到:
第一、任正非領導的華為是戰略知識產權管理的成功踐行者,防御性注冊高瞻遠矚;
第二、無論是阿里巴巴,還是老干媽、五糧液,任正非的做法不是個案,甚至是卓越企業的慣例;
第三、吃瓜群眾起哄可以理解,從知識產權的企業邏輯和公司治理的角度,完全不存在任正非的第一次公權私用;
第四、如果網民堅持認為公權私用,知識產權律師要為這樣的私用喝彩。
經在國家知識產權局官網進行檢索,截至2022年5月28日,華為技術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25日在29個商品/服務類別上申請注冊“姚安娜”商標。
防御性商標戰略是企業常用的一種商標戰略。其特征在于:現有商標獲得了市場認可,拓展到其他品類上更容易獲得接受;更為重要的是,當商標具有一定知名度后,可以有效防止他人搭便車、搶注商標。
華為將“姚安娜”商標注冊于多個與企業核心業務密切相關的商品或服務類別上,該行為本身就是防御性商標注冊行為。因姚安娜本人在娛樂圈的深耕發展,加之華為的全球影響力,“姚安娜”很可能會成為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標。
提前進行商標的防御性注冊,才能讓某些惡意企業或個人沒有合法途徑在相關商品或服務類別上使用與“姚安娜”相同或相近似的商標,進而避免引起消費者對相關商品或服務來源的混淆,影響華為或姚安娜個人的正當利益和信譽。這種做法不僅保護了華為作為利益相關者的核心知識產權,而且為其多元化經營發展和品牌擴張預留了空間。
二
緣起
根據《商標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申請商標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在先的姓名權屬于在先權利之一,如果某姓名先被廣大公眾所知曉,而他人未經該姓名權人許可,將該姓名申請注冊商標并進行商標性使用,則可能構成損害他人在先姓名權的行為,姓名權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內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對該商標無效宣告,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具體到“姚安娜”商標無效案中,2019年3月16日,郭輝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注冊 “姚安娜”商標(以下稱“爭議商標”),2019年11月21日經國家知識產權局注冊公告,商標申請號為36878950,指定使用在第3類化妝品等商品上,具體商品類別為香精油、化妝品、牙膏、香、動物用化妝品、空氣芳香劑、潔膚乳液、拋光制劑、磨光石、去污劑。
2021年2月19日,姚思為(藝名“姚安娜”,任正非之女、“華為二公主”)作為申請人一,華為技術有限公司作為申請人二,以爭議商標損害其在先姓名權為由,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無效宣告請求。2022年2月15日,國家知識產權局下發《關于第36878950號“姚安娜”商標無效宣告請求裁定書》(商評字[2022]第0000039624號,以下簡稱“裁定書”),裁定爭議商標予以無效宣告。相關時間軸如下圖所示:
姚安娜和華為公司的主要理由有如下幾點:
1、姚思為的藝名為“姚安娜”,是華為公司的創始人及代表人物任正非先生的小女兒,其憑借自身努力年少成名,亦因與華為公司的聯系備受公眾關注,具有較高知名度;
2、被申請人郭輝并無設計“姚安娜”的合理創意來源,其還惡意注冊了姚安娜女士的英文名“ANNABEL YAO”及拼音“YAOANNA”、“YAO ANAN”,具有復制和摹仿姚安娜女士姓名的故意。爭議商標核定使用的化妝品等商品亦是姚安娜女士此類歌手、明星、時尚人士代言或主推的產品,已經形成商業慣例,爭議商標的注冊易使相關公眾認為與姚安娜女士密切相關,從而損害了姚安娜女士的姓名權;
3、姚安娜女士知名度和美譽度較高,且有華為公司的創始人及代表人物任正非先生的背書。被申請人郭輝未經姚思為許可將爭議商標注冊在核定商品上易使公眾對商品的品質或來源等特點產生誤認;
4、除爭議商標外,被申請人郭輝還具有抄襲、摹仿他人知名商標的一貫惡意,其注冊商標明顯缺乏真實使用意圖,易嚴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和秩序,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姚安娜和華為公司提交的證據包括:姚安娜的介紹、媒體報道;華為發展歷史、所獲榮譽等;任正非先生的所著書籍、所獲榮譽、任正非先生就華為申請注冊“姚安娜”商標進行道歉的資料、姚安娜被稱為“華為二公主”的資料;其他公眾人物姓名受保護的行政裁定及判決;姚安娜中英文名稱被搶注的商標信息及相關報道;郭輝名下商標注冊列表及被摹仿品牌及社會公眾資源介紹等。
經審理查明,國家知識產權局認為:
姚安娜作為姚思為的藝名,已被廣大公眾所知曉。郭輝未經許可,將“姚安娜”作為爭議商標指定使用在化妝品等商品上,其行為有違誠實信用原則;爭議商標的注冊和使用易造成消費者誤認為標有該商標的商品與姚安娜存在密切關聯,從而致使姚安娜的在先姓名權可能受到損害,故爭議商標的注冊和使用已構成《商標法》第三十二條有關“申請商標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所規定的情形,予以無效宣告。
此外,郭輝大量申請注冊了與知名地名、其他主體的知名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共計四十余件,已超出一般市場主體實際使用商標的合理需要,其囤積商標的行為不具備注冊商標應由的正當性,故爭議商標的注冊已構成《商標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所規定的“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的情形。
本案中,依據《商標法》第三十二條的“在先權利”是指在先姓名權,其中的“姓名”指本名、筆名、藝名、譯名、別名等,如網紅“黃薇”的藝名“薇婭”,知名企業家“Elon Reeve Musk”的中文譯名“埃隆·里夫·馬斯克”等,著名作家“陳喆”的筆名“瓊瑤”,只要姓名具有一定知名度,與權利人建立了穩定的對應關系,已被相關公眾所知曉,以該姓名指代權利人時,該姓名則屬于法律對姓名權保護的“姓名”范疇。
在先姓名權人在相關公眾中的知名度要求,應當達到在相關公眾的認知中,該姓名明確指向該姓名權人,兩者形成明確的一一對應的關系,此處相關公眾指姓名影響地域、領域范圍內的信息受眾。
第36878950號“姚安娜”商標被無效宣告后,華為在第3類上申請注冊“姚安娜”商標的障礙被清除。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官網的檢索信息,目前華為在該類上提交的第53259270號“姚安娜”商標注冊申請仍在駁回復審中。沒有了在先近似商標的障礙,華為或將拿下“姚安娜”在第3類上的注冊商標專用權。
三
出道
本案中,姚安娜的父親是任正非,其創辦的華為帝國,已經成為全國人民引以為傲的民族企業,其聲譽更是享譽全球。早在郭輝申請“姚安娜”商標時,姚安娜作為任正非小女兒就已經被廣大公眾知曉。這一事實隨著2021年1月14日,天浩盛世娛樂發布的“打破重塑”、“不拘成格”的出道官宣,更是讓姚安娜一舉成名,成為家喻戶曉的“破格公主”。“姚安娜”的知名度不言而喻。
從這一案件中,折射出華為對知識產權保護的高度重視和提前規劃。
3月21日,科睿唯安公布了一份《Demystifying the 5G standard essential patent landscape: Phase 3》(揭示5G標準基本專利的全景圖:第3版)的報告,對5G標準必要專利SEP的情況再次做了更新。此次數據更新至2021年12月31日,涵蓋了專利家族中的新聲明、新5G標準、新專利申請和新授權。專利系列中,在五大專利局中擁有至少一項授權專利的前六大公司分別是:華為、三星、高通、LG、諾基亞和愛立信。
華為穩居第一,從增速來看,華為也是最迅猛的5G標準的最大技術貢獻者。而在今年3月28日,華為公布了2021年年度報告,在美國的連續制裁下,華為的營業收入從2020年的8941億元降到了2021年的6368億元。即使營收減少了,華為的研發也并未減少,2021年的研發投入依然達到1427億元,占全年收入的22.4%。這也凸顯出華為一直以來的價值觀,加大技術投入,才能沖破技術壁壘和商業圍堵;重視知識產權,才能搭建企業自身的“諾亞方舟”。
專利如此,作為知識產權另一門類的商標亦是如此。提前做好商標布局和申請,有利于保護華為龐大的品牌體系,更有利于面對未來突發的知識產權侵權案件。而一旦發現存在侵犯華為或其利益相關方的知識產權,華為也會毫不猶豫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權益。以知識產權為劍,武裝企業自身。
四
總結
近年來,面對美國政府的一系列制裁措施,華為臨危不懼的勇氣哪里來?這與多年來堅持的知識產權戰略和積淀的知識產權實力密切相關。華為有著“未雨綢繆”的精神,這不僅體現在為生存打造“備胎”,逐步確立海思公司自主研發芯片的發展路徑,而且在此次就“姚安娜”商標提起商標無效宣告請求案件中也表現的淋漓盡致。
華為也懂得“居安思危”,除了在核心技術方面堅持自主創新外,提前做好商標的全面戰略布局,高度尊重知識產權,為應對未來潛在的知識產權法律風險做好最充分的準備。同時,華為堅持每年將 10% 以上的銷售收入投入研究與開發。根據《2021年歐盟產業研發投入記分牌》報告,華為研發投入在全球企業中位居第二。
在被問及中國知識產權體系應如何調整的問題時,任正非說:
“如果我們把知識產權當成物權,可能國家的科技創新發展會更加好一點。就是知識產權法若是物權法的一部分,侵犯知識產權就是侵犯物權,這樣的環境有利于原創發明。沒有原創發明,哪有未來的‘高通’呢?我們應該認識到,知識產權保護是有利于國家長遠發展的,而不是西方拿來卡我們的借口。因此,我們國家首先要不支持假貨、不支持山寨,而是要支持原創、保護原創。有可能今天經濟發展速度會慢一些,但質量就會更好一些,就會出現越來越有競爭力的公司。”
華為布局并實施防御性商標戰略,在“姚安娜”商標無效案件中大獲全勝。這一做法,提示更多科技創新型企業,要將企業的科研戰略與知識產權戰略緊密結合,尊重并高度重視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提前布局規劃,善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本文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知產力立場)
圖片來源 商標| 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