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AirTag”復審被駁回!蘋果公司有點難!_注冊_申請人_服務
- 作者: 十象商標網顧問 發布時間:2024-01-12 14:24:10
- 摘要
最終,申請商標在復審服務上的注冊申請被駁回。而蘋果在使用商標時,與他人在已經申請的商標一樣或者近似的話,會構成對別人的商標侵權,在使用時處處受制于人。商標遵循在先注冊原則,如果你申請的商標已經被他…
原標題:【商標】“AirTag”復審被駁回!蘋果公司有點難!
1?在2021年,蘋果在春季新品發布會上推出全新配件——AirTag,這款產品堪稱防丟神器,從備受期待到乏人問津,AirTag僅僅用了幾個月的時間。
2?針對AirTag的問題,蘋果也在今年2月發布了iOS15.4/iPadOS15.4Beta4系統更新,以改善AirTag的跟蹤問題。
產品體驗感上的問題似乎得到了解決,但是AirTag商標注冊上卻沒有那么一帆風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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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關于蘋果公司第55372085號“AIRTAG”商標駁回復審決定書公開。文書顯示,申請人蘋果公司對知產局駁回其網站服務類“AIRTAG”商標不服,申請復審。
?復審認為,申請商標與引證商標文字“AirAG”在字母構成、呼叫等方面相近,構成近似商標,兩商標共存易導致相關公眾對服務來源產生混淆和誤認。最終,申請商標在復審服務上的注冊申請被駁回。
“AirTag”商標的注冊就成了燃眉之急,未注冊商標的最大風險就是商標無法獲得相關法律的保護,其他企業也能使用該商標。
而蘋果在使用商標時,與他人在已經申請的商標一樣或者近似的話,會構成對別人的商標侵權,在使用時處處受制于人。
商標一直是蘋果非常重視的一點,早在2019年,蘋果就已經從一家主要從事RFID技術的俄羅斯公司買下了AirTag商標,并且確認完成了轉讓“AirTag”商標的交易。
在此之后,蘋果推出了“AppleTag”追蹤器。蘋果不單單只是為了造一個廉價的藍牙連接器,而是為了結合自己的生態優勢做這個產品。蘋果生態將各種技術融入其中不斷完善,而“AirTag”商標在復審中被駁回無疑算得上是一次挫敗。
商標被駁回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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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商標法規定
關于商標名稱方面,商標法有明確的規定,也有一些禁止性的條款,比如帶有民族歧視性的、缺乏顯著性特征的、僅有商品的通用名稱的等等。在商標申請之前,要了解清楚商標法規定,不得隨意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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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權他人在先權利
商標遵循在先注冊原則,如果你申請的商標已經被他人申請注冊了,或者與他人在先申請的商標構成近似,那就可能會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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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員的主觀因素
每個審查員對商標有不同的理解,可能在這個審查員看來近似的商標,在另一個審查員看來不存在近似問題。也正是因此,如果商標被駁回,申請人還可以提出復審,說不定會有一線生機。
商標被駁回后怎么辦?
1
核對商標狀態信息:
對于涉及在先商標的相對駁回理由,在收到駁回通知的時候,首先應核對《駁回通知》中的引證商標信息。
2
對比申請商標和引證商標的近似程度:
審查員在判斷商標近似的時候,主要參考商標局編輯印發的《商標審查標準》。
3
對于引證商標提交異議、無效、撤銷:
對于引證商標是惡意搶注申請商標的情況,如果引證商標尚未注冊,則可以在引證商標初審公告后,依據《商標法》第33條向商標局針對引證商標提起異議。
4
提交同意書/共存協議:
在商標評審實踐中,如果申請商標和引證商標本身或者指定商品或者服務存在一定差異,則申請人可以考慮和引證商標所有人進行協商,要求其出具同意申請商標注冊和使用的《商標同意書》或者簽署《商標共存協議》同意申請商標和引證商標共存。
商標復審意義
復審是商標申請人在商標駁回后的救濟程序,在有在先案例與有充分的反駁理由的前提下不應輕易放棄。
部分案件的復審是拖延時間,例如對于一些已經注銷或者無效的商標,由于有一年的保護期還會對在后申請的商標有阻礙性,而復審可以把這些構成阻礙的商標采取拖延策略,超過一年的時間即可突破這些商標的阻礙。
對于引證的近似商標需要進行詳細分析,包括商標持有人的情況,商標的使用情況等,視情況采取撤三或者無效措施,但撤三與無效的同時需要進行復審,否則有可能為他人做嫁衣,就算撤三與無效成功也不能保證沒有第三方比自己早重新申請該商標。
不過蘋果公司的遭遇也提醒了廣大企業,商標注冊的過程是十分漫長的,還有一定的風險率,一不小心就是一個“駁回”,因此任何人都無法保證商標百分百注冊成功,即使是蘋果這種極具實力的大企業也不行。
所以在申請商標過程中,申請人需要實時關注商標注冊進度,一旦發現狀況要及時有效地應對。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