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的知識產權戰略
- 作者: 十象商標 發布時間:2024-01-12 21:26:20
- 摘要
企業知識產權戰略是指企業運用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充分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獲得與保持競爭優勢并遏制競爭對手,謀求最佳經濟利益而進行的整體性籌劃和采取的一系列策略和手段。企業知識產權戰略是企業發展戰略的重要
企業知識產權戰略是指企業運用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充分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獲得與保持競爭優勢并遏制競爭對手,謀求最佳經濟利益而進行的整體性籌劃和采取的一系列策略和手段。企業知識產權戰略是企業發展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
一、專利信息戰略
專利制度通過對技術信息傳播的過程、速度及傳播后果的影響,減少了技術信息傳播中的扭曲,提高了傳播的速度,指導和提示了新的技術資源的創新活動,減少和避免了同種技術的開發投入,節約了社會的總資源。專利獲取中要求的技術公開制度,使得獲取壟斷權的同時公開技術,增加了技術的外溢效應。
日本一位名叫石川的企業家認為:“專利信息=經營信息”。事實上人類很早就認識到知識傳播活動是社會活動和社會發展的動力,傳播能把知識、智慧和力量融合到一起。通過接觸傳播媒介有選擇地了解或搜集有關信息,是為了更好地滿足自己在信仰、哲學、政治、經濟及科研活動等方面的需求和欲望,并把信息作為自己行動的指南,從而為改善自己的環境和條件服務。
人的創造性總是在前人的基礎上進行的,科學研究活動尤其如此,為了防止重復無謂的研究,使自己的研究成果保持領先的地位,人們總是要查閱大量的先期研究和同類研究的現狀。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技術信息優勢的內涵已從如何獲取技術信息轉向如何利用技術信息。對于最新成果的追求和探索是研究者的一貫追求,專利權的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的法律特點是受傳者查閱專利文獻的先決條件,也是更新一層研究的基礎。
1.節約了查閱文獻的費用
目前國內外大多數企業為了達到壟斷的目的,對新產品、新方法以及產品設計、工藝的每個方面的每個細小環節都采取謀求專利的政策,從而形成專利文獻的完整性。許多國家非常重視專利文獻的收集和整理,使它成為全面發表發明創造資料的主要出版物。據統計,全世界的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的絕大部分,即約有90~95%是發表在專利文獻中,僅有5.77%刊登在其他文獻上。現在專利制度已經超過了作為一種鼓勵技術發明、創新效率水平的傳統的角色,它不僅能為人們提供大量的技術信息、社會科學技術發展狀況和預測未來的發展方向、企業投資決策依據,還對引導技術革新的方向具有重要的作用。
專利文獻所涉及的范圍極為廣泛,小到生活必需品,如拉鏈、高爾夫球、圍裙和假發等;大到航天、核能、激光等高技術,以及有關的制造工藝、設備、材料、方法等等。目前國際上實行的一種國際專利分類體系,簡稱IPC(InternationalPatentClassification),該分類法把全部技術分為若干個不同的部、118個類別、54000個類目。普遍實行這種統一的專利分類法,大大便利專利情報的檢索。
專利制度所實行的匯總、定期公開專利文獻的制度,為研究者的研究提供了方便之路,省去了諸多的查閱文獻之不便。
2.提示和指導新的研究
專利文獻是技術知識的大百科全書,人們稱它為“智能寶庫”和“發明向導”。據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的資料介紹,在研究工作中經常查閱專利文獻可以縮短工作時間60%,節省研究費用40%。科學技術發展到今天,在一項科研成功的因素中,90%來自于已有技術,而真正創造性勞動僅占10%,另外,工業發達國家勞動生產率的提高,其中有60%~80%是靠科學技術成果取得的。
將上述這幾個數據聯系起來考慮、對比分析,就不難得出這樣一條結論:當代社會,一個科研項目的成功,一個國家經濟的增長,一個企業勞動生產率的提高,主要靠現有技術,靠已有科技成果。在這里,專利統計工作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將專利統計作為技術活動指標的想法,早在20世紀60年代就已存在了。經濟學家利用它一方面探求公司規模和投資活動量之間的關系,另一方面研究投資活動的速度及方向問題。一些工業企業也已經將它們自身及其他公司的專利權的數量和內容作為信息收集、評估,并作為戰略決策活動的一項投入來進行。
許多國家和國際組織也致力于這方面的工作。從1963年起,美國技術評估預測部(OTAF)就為美國專利申請提供統計信息。不僅如此,該部還使每一項專利的等級或明細等級與美國標準工業分類劃定一致,以便于查詢和使用。20世紀70年代末,加拿大、法國等國家也專門建立了專利數據基地,以提供有關專利方面的信息。
國際上負責專利統計的最主要的公眾機構是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該組織每年公布專利活動的調查結果,內容包括了專利所屬國、專利等級和專利所有者的國籍。自1977年起,WIPO與奧地利政府共同建立了國際專利記錄中心,除與有關國家提供資料類似的信息外,還提供所謂“專利家庭”的詳細資料,即被多個國家授予專利權的同種發明的記錄。另外,美、英還有一些私人性質的專利信息服務機構。
專利數據的分析具有重要的意義,比如一個以國際可比專利數據為基礎的完整的趨勢分析,可能對解決本地區與國外之間是否存在技術差距提供依據;專利數據也有助于發現創新機構的熱點所在,哪些地區是引導某一科技發展的領頭人等。
1984年,Meyer-krahmer報道了創新產出衡量的最新結果,通過從原聯邦德國的大型創新支持方案中獲得的數據,發現專利申請及批準數與受支持公司的創新強度是高度相關的,專利是三個與創新強度正相關的產出指標之一。
專利文獻中特別是經過嚴格審查后具有“三性”的發明專利,是源于現有技術而又高于現有技術的成果,它深刻反映了科學技術從無到有,由低級到高級,從實踐上升為理論,又回到實踐中的發展規律,并可清晰直觀地預示出科技動向及發展趨勢。
專利的公開要能使本行業普通技術人員能夠實施為前提,這就為同行業者的科研指導和新思想的產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很顯然,現實科學研究中,參考專利技術的研究者要比參考非專利技術者多的多。
3.避免了重復研究
專利文獻的公開,使得已經成功的技術創新成果公諸于眾,不必要再去浪費人力、物力和時間再研究一次,這是科技成果不需要重復研究而可以多次使用的基本特征決定的。更為重要的是,專利制度將專利壟斷權授予某一主體后,就排除了本國法律管轄范圍內其他人獲得這一壟斷權,亦就是說,一項技術成果只能由一國內的惟一一個主體獲得專利權,一旦授權,則正在開發或將要開發同一技術成果的其他人的勞動、財力花費將得不到回報,無論他花費多少,若他想要使用該技術進行生產,并通過生產實現開發成本的回報,還必須得到專利權人的許可,即從其手中購買專利的使用權。
二、產業國際競爭中的專利策略
專利保護在產業國際競爭中具有重要的作用,然而具體采用何種保護策略,則需視具體企業的規模、實力以及市場和對手的情況而定,很難找到一種整齊劃一的模式。在產業國際競爭中,正確的專利策略可以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如何運用好自己擁有的專利,保護本企業的新技術、新產品占領市場,取得最大的經濟利益,這可稱為專利進攻戰略;另一類是如何對待他人的專利,防范其他企業對自己的封鎖與限制,取得最佳的經濟效益,這亦可稱為專利防御策略。這兩者之間不是完全割裂的,實踐中往往是攻中有防,防中有攻。
1.及時申請專利
為了占領市場取得更大的經濟利益,每個企業應根據自身的特點、技術力量、科研生產條件、市場情況以及國內外對手的實力,確立自己的基本技術(或主導技術),并全力組織攻關,一旦研制成功,就應及時申請專利,并千方百計取得專利權,以獲得在該技術領域中的壟斷優勢。
基本技術要及時申請專利,與之配套的外圍技術也應及時申請專利,這樣才能形成一個嚴密的專利網,有效地保護基本技術和相關的外圍技術。例如,美國的菲利普石油公司不僅擁有PPS樹脂的基本專利,而且還擁有300多項有關PPS樹脂的制造、應用、加工等外圍技術專利。當基本專利到期后,這些外圍技術在美國仍然有效,這對外國企業來說猶如設立了一道不可攻破的防線,給菲利普公司帶來了更大、更長時間的效益。
要實施的技術應申報專利,一時暫不能實施的技術也應申請專利。在申請專利的過程中,還要注意選擇申請國。即通過調查研究,弄清企業在國外活動的情況,各國專利制度以及各國的政治、經濟和市場的現狀,再決定向哪個國家申請專利。一般規律是,對于有廣泛應用前景的重大發明,應向較多的國家申請專利。對于只有某些方面應用前景的局部發明,只在有相應市場的國家申請專利就可以了。2.主動實施專利
獲得專利權的發明創造,或者是前所未有的,或者是在技術性能上顯著優于同類產品,或者是在成本上低、方法上巧的發明。開發者應主動實施自身的發明專利,直接用專利產品和專利技術在市場競爭中占據優勢,來獲得較大的經濟效益。北大方正集團在實施漢字照排專利技術的過程中,探索出一個新的模式,即實行研制、開發、生產、銷售、服務一條龍的發展模式。龍頭是北大方正技術研究院,主要由科研人員組成,任務是決定新技術發展方向和新產品的研制開發;龍身是電子出版技術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和北大方正電子有限公司,由工程技術人員組成,主要任務是進行新產品的開發和測試工作,不斷根據市場需要推出新的產品;龍尾是北大方正集團公司以及下設的33個分公司和300多家分銷商,構成國內首屈一指的銷售服務網,任務是從事商品的銷售、人員的培訓和售后服務。
3.專利的轉讓與出售
進行專利的轉讓或出售,開展專利許可證貿易可以獲得巨大的經濟利益。據統計,1973年美國專利技術轉讓收入為32億美元,到1986年增至65億美元,1985年美國輸出了近3萬件技術,其中80%是高技術。2006年以來,美國的高通公司,80%以上的收入來自專利轉讓;TI公司每年向韓國三星轉讓專利的收入就有10多億美金;IBM公司每年的專利轉讓更是占到了收入的25%以上。在美國強大的專利貿易攻勢面前,日本政府和企業也毫不示弱,并作出了迅速的反應。1989年日本確定了成立技術貿易市場的構想,從而有效地刺激了企業對外的專利許可證貿易。例如,日立制作所靠簽訂專利許可證合同每年收取的專利轉讓費高達70億日元。在2006年全球專利轉讓收入排行榜上,日本武田制藥公司位居12位,其每年專利轉讓收入就高達600億日元。這種專利轉讓技術與出售策略,大多為一些實力雄厚的大公司所用,但也有一些中小企業出售自己的專利,以求獲得經濟利益。
4.專利的交叉許可
這是企業之間為了避免專利侵權而采用的一種策略,即允許對手使用自己的專利以換取企業使用對方的專利,雙方不必互相付費,只需找平差價。這樣做對雙方都有利。這種專利交叉許可策略,多使用于兩個專利技術比較接近的企業,而現在已由兩個企業的雙邊“相互許可”發展成多個企業的多邊“交叉許可”。例如,美國的汽車工業之所以取得了迅速的發展,原因之一是美國在汽車發動機方面形成了“專利同盟”,專利技術實施多邊“交叉許可”,使各企業利益均沾。
與此同時,在產業國際競爭中,有不少企業還把本企業的專利權作為籌碼,用它來吸引投資、交換技術、開辟原料和銷售渠道,有的還用專利權作盾牌,在國外開設公司,生產和銷售專利產品。
5.恰當的專利防御策略
無論是專利進攻還是專利防御,都是為維護企業的經濟利益。從這個根本目的出發,專利防御大體有以下三種主要的方式:
(1)排除其他企業的專利。一是通過提供情報或提出撤銷請求指出對方不具備獲得專利權的條件,力求排除他人獲得專利權。二是提出宣告專利權無效的請求。如果企業被他人指控侵犯專利權,在調查并取得有利證據的情況下可提出無效請求,如果無效請求成功,即可排除他人專利。三是公開文獻,不讓對手獲得專利權。如本企業對某項技術已經開發成功,而自己認為又沒有必要獨占,但若被對手申請專利,可能造成對自己的潛在威脅。這時,可將該技術內容以一定的方式公布于眾,以阻撓他人獲得專利權。
(2)繞過其他企業的專利。如果對方專利權已經確立,無法排除,并且對本企業構成威脅時,可以通過一些方式繞過其他企業的專利。一是繞開其權利范圍,當本企業受到專利攻擊時,首先要分析本企業的技術與對方專利技術有無抵觸關系,是否屬于權利保護的范圍,如果有事實證明兩者無抵觸時,可以據理反駁。二是證明自己有先用權,這是一種法定的實施許可,如果本企業的產品或方法有先用權則不構成侵犯專利權。三是使用替代技術,如果前邊兩條不能成立,為了繞過其他企業的專利,避免侵權,不少企業使用了與專利無抵觸的替代技術。四是停止生產、尋求和解,減少損失。即如果以上三條都不能成立,只有及時地停止與專利相抵觸產品的生產,并及時與其協商,支付其許可費,使企業的損失減少到最小。
(3)利用其他企業的專利。利用其他企業的專利主要有以下兩方式:一是引進專利技術,并在其基礎上消化、吸收、創新,發展自己的技術。美國雖是世界上主要的技術輸出國,但為了發展本國經濟,每年仍要支付4~5億美元,大量引進技術;德國是世界上最大專利進口國之一,1981年用于引進外國專利技術的費用高達26.6億馬克;韓國1989年支付外國專利技術的費用達9.3億美元;日本是世界上引進外國專利最為成功的國家,它每年花費20億美元向國外購買2000多件技術,其中80%是專利技術。近年來,這一數字不斷加大。國家統計局數據表明,2006年我國引進外國技術合同額達220.2億美元,其中專利和非專利技術就達147.6億美元。
二是收買專利權,即花較大的價錢把其他企業的專利權買下來,然后再以專利權人的身份與其他企業簽訂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收取高額的專利使用費。或者以其收買的專利為武器,起訴侵權企業,獲取較高額的專利賠償費。美國某家技術開發公司,是一家專靠專利訴訟發家的公司,該公司專門從中小企業或發明人手中購買專利權,然后以專利權人的身份與其他企業簽訂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收取高額專利使用費;或者對侵犯專利權的企業提出訴訟,迫使其賠償損失。該公司近些年來先后把2000家企業送上法庭,僅在一年之內就獲得幾千萬美元的專利損失賠償費。有的大企業為了購買某項專利技術,甚至不惜成本將持有該專利權的企業一并購買。
三、企業國際競爭中的專利競賽策略
通過與競爭對手在專利申請過程中的較量,達到打跨對手的目的。這是一場極為殘酷而又看似不公平的競賽,獲勝者只能有一個。但從社會總的角度看,這種方式的確能刺激人們開發并公開新技術的積極性,并且最大程度上減少了重復研究,節約了社會的總資源。
專利競賽理論在西方國家的發展有30多年的歷史,并形成了較為完善的理論體系,尤其是許多量化的研究成果,已在企業的技術開發工作中發揮著不可估量的作用。許多西方企業正遵循著專利競賽理論中的原則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爭奪持久的競爭優勢。盡管我國目前進行專利競賽的環境尚不成熟,現代企業制度還不健全,但我國企業面臨國內的競爭、迎接來自國際企業競爭趨勢不會變。為此,研究專利競賽理論的原則和策略,有一定的參考價值。1.領先企業的競賽策略
(1)當企業在本行業中處于技術的壟斷地位時,必須警惕潛在進入者的威脅。從某種意義上說,潛在進入者比行業中的競爭者更有威脅。因為他們往往不遵守原有的競爭規則,并有可能帶來根本性的創新,使壟斷者原有的技術大幅貶值,而失去競爭優勢。JohnLerner對磁盤制造業的實證研究中也觀察到了這一現象,新進入的企業常常會進行大量、快速的創新。這就要求壟斷者持續創新,并對既使并不馬上實施的創新、經濟效益沒有很大改善的創新也要求申請專利而得到產權,從而提高進入壁壘,阻止潛在進入者的進入行為。
(2)既使是面臨同行業競爭的行業領先者,通過技術創新提高競爭的技術壁壘和資金壁壘,對于贏得技術競爭優勢也同樣有效。對于領先者來說,通過削價來阻止競爭并不是最理想的方式,因為這一策略很容易被競爭對手們模仿,引發價格戰,而領先者的市場份額較大,削價常會造成較大的利潤損失,同時可能侵蝕企業形象。
比較而言,技術創新帶來的競爭優勢可能更為持久,因為企業可以為創新技術、相關技術申請專利,從而獲得壟斷利潤。由于新技術的替代效應可能會損傷領先者的收益,因此,采用可申請專利的創新阻止競爭也有其局限性。緩解這一矛盾的一個措施,就是領先者在前期投入較大的研究開發努力,將與競爭者的距離拉大到一定程度,按專利競賽理論,追隨者常常會退出競爭,此時領先者就會有更大的自由度選擇其后創新的速度以及引入先進技術的時機。
(3)對于在研究開發過程中的領先企業,重要的是讓追尋者看到自己始終能確保領先地位,否則追隨者會緊跟其后,并隨時試圖超越。追隨者超越的潛在威脅會使領先者加快創新速度,這不僅會引起較高的研究開發成本,還將讓企業陷入到更大的市場不確定風險之中。除非確信更早的創新帶來的收益足以彌補成本的損失,否則領先者只要始終以能確保領先的速度進行創新即可。
如何具體實施這種最佳速度,有兩種工具可供選擇。一種是借助市場結構,讓競爭者意識到他們面臨的是一種自然壟斷市場結構,也就是說在這種市場結構下,只有有限的企業可以生存。一旦競爭者了解到雙寡頭競爭的利潤為負,就必然會主動退出市場。另一種工具是獲取完全的信息,即領先者能完全觀察到追隨者的創新過程和努力,并作出相應的回應。他快我也快,他慢我也慢。在此情況下,追隨者也會因為覺得超越無望而退出競賽。
(4)當存在率先行動者的優勢時,先占權效應就變得尤為重要。它可以幫助企業獲取技術領導地位,并進一步把技術差距轉化為其他持續的競爭優勢,既使技術差距消失時也是如此。這種情形下,企業進入競賽時機的選擇非常重要。因此,企業在選擇進入時機時不能單純考慮自己的利潤最大化,而應充分考慮到對手的搶先進入威脅。若被競敵搶先,自己不僅無法獲得任何利潤,還會導致已投入的研究開發的成本損失。當所有競爭中都這樣考慮時,誰能搶先進入就決定于誰能最先從負利潤(假設R&D前期利潤為負)轉變為零利潤。因此在這個時期,企業應聚集財務、營銷等各種力量爭取率先實現零利潤。此后,競爭將減弱并且企業開始從此項創新中獲取正利潤,狀況也就會大大改善。
2.追隨者的競賽策略
(1)對于行業中的落后者,技術創新可能是成為進攻領先者的有力工具之一。實踐證明,采用模仿戰略的正面進攻往往收效不大,因為領先者會以一切可能的手段進行有力的報復。挑戰者最好弄清領先者的弱點,然后利用自己在某一領域中強大的技術優勢,來抵消領先者的持久實力。
由于很多領先者規模龐大,對于外在的環境變化反應較遲鈍,研究開發的組織實施和資源分配較為緩慢,所以跟隨者可以在技術競爭中改變雙方的競爭地位。通過技術創新尤其是根本性創新,扭轉雙方的實力。
(2)對于在研究開發中的追隨企業,首先應判斷領先者確保其領先地位的承諾是否可行。倘若發現領先者已占取了先動優勢或是其對自己的戰略行動反映敏感,則表示很難有機會超越領先者,這就是ε先占權(微弱領先)模型所描述的情形。那么,此時追隨者最優的選擇就是退出競賽,但這種決策通常會遇到來自技術創新方面的已有投資和企業家心理方面的退出壁壘。當然,還有一種選擇是改變研究方向,一方面可以局部挽回已投入的成本,另一方面避免了與領先者的直接競爭,屬于一種以攻為守的戰略決策,此時領先者的領先地位可能會轉化為其轉向掉頭的障礙,而追隨者可能占到在另一個回合較量的先機。經營范圍廣、相關技術多的追隨企業常會運用這種策略。
因此,一旦追隨者發現領先者確保領先地位的承諾不可信,他就會采取措施實現超越。要么是通過加大R&D投入或采用風險路徑以期搶先取得中間發明,實現經驗變量的跳躍,從而把競爭對手擠出競賽;要么是盡量長時間的隱蔽自己的研究開發過程,而搜索領先者的決策信息,利用信息的不對稱完成超越,即使對方采用同樣的隱蔽策略,則信息的滯后仍使超越成為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