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字能用來注冊商標嗎
- 作者: 十象商標 發布時間:2024-01-12 19:59:58
- 摘要
人名注冊商標應該注意避開名人姓名,使用自己或者他人的姓名注冊有可能被異議。
很多老字號比如:X記、X氏等,這種形式的品牌會顯得很有歷史感,自帶老字號的光環。那么問題來了,名字可以用來注冊商標嗎?
答:可以。比如我們非常熟悉的王守義十三香,其中“王守義”就是創始人的名字,該商標也早在1997年就已經提出申請、1998年審核通過,現在估計家家都有這種調味料。
任何可以將商品區分開來的標志都可以用來注冊商標,人的名字在功能方面與商標有異曲同工之處,都是用來讓別人記住自己的標志。既然如此,用名字來注冊商標就更可行了。
一、使用非本人名字注冊。
首先要說明,名人名言、歷史人物、明星藝人、家喻戶曉的人物名稱不能用來注冊商標使用。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有害于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標志不得作為商標使用。雖然沒有對這條詳細解釋,不過,2017年1月11日,伴隨著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于審理商標授權確權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注冊名人名字作為商標使用這些行為將被嚴格限制。
如果不是名人名字不在禁止注冊之列。有很多名稱可以稱做人名,也可以不被認為是人名,比如:王侯、張榜、李園等,這些代號雖然是以姓氏開頭但是也有其自身特定的含義,事實上,商標里面就沒有姓名商標這種說法,只要能用來區分不同的產品都可以用來注冊為商標使用,不分名字與否。
二、使用本人名字注冊。
雖然名字是自己的,但是拿來注冊商標也必須滿足以下兩個條件:
1、不能有相同或者近似的在先申請。具體什么樣的商標屬于相同和近似可以咨詢信得過的商標代理機構(比如企紅網小編),因為近似條款非常多,不經過查詢多數情況是注冊不了的。
2、不能被別人提異議。為什么拿出此條來介紹呢,比如“劉波”這個人名,不能因為你注冊了別人就不能使用,或者因為你有商標權就可以使用別人的名字來宣傳,與你同名的人很多他們是有權利在商標公告以后提出異議的,遇到這種情況基本上注冊不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