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訊微信學院商標被駁回,主要問題是什么?十象知產商標駁回查詢網
- 作者: 買商標動態 發布時間:2024-01-12 18:41:51
- 摘要
在市場上,企業買商標是很常見的,買商標或批準或拒絕是正常的,如果批準,應采取更多的保護措施盡快使用商
在市場上,企業買商標是很常見的,買商標或批準或拒絕是正常的,如果批準,應采取更多的保護措施盡快使用商標,如果商標被拒絕,企業將認識到拒絕復審或重新注冊的原因。
駁回商標有一定的原因。2020年6月,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申請多個微信學院商標,包括教育娛樂、廣告銷售等。但這些商標的現狀是駁回復審和商標無效。
近日,《微信學院及圖》第47463240、47487103、4745708號商標駁回復審三項決定書公開,解釋了這些商標未能成功注冊的原因。
根據文件,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因拒絕接受商標局駁回上述商標買賣注冊申請而提出審查。審查認為,申請商標包含學院一詞,與申請人的名稱不一致,在指定的服務項目中使用,容易使消費者誤解,因此拒絕申請商標在審查服務中的注冊申請。
事實上,這也是由于上述公司和學院的作用。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逐步完善,對學院、大學等買商標的要求更加明確和嚴格。
2021年5月18日,教育部官方網站發布《教育部等八個部門關于規范大學、學院名稱登記使用的意見》。提到部分企業設立培訓機構和社會組織,未經批準冒用大學、學院名稱,開展宣傳招生活動,造成公眾誤解,擾亂教育秩序,產生不良影響。
為全面清理整頓大學、學院名稱使用混亂,大學、學院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的標準和程序進行審批,其名稱經批準后方可使用。根據本文件,無論是企業自己的內部培訓體系,還是開放或盈利或公益培訓機構,都可能逐漸告別大學、學院的稱號。
隨著知識產權的日益關注,許多企業為注冊相關商標準備了更多的措施,從日常買商標的角度來看,顯然后期對相關商標的一系列規定也值得了解。只有了解相關法律對不同方面的規定,企業才能增加市場上買商標批準的可能性。
此外,解決商標與企業名稱沖突的法律也很明確。新《商標法》第五十八條規定:
以他人買商標和未注冊知名商標為企業名稱的名稱,誤導公眾,構成不正當競爭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處理。新法律第五十八條保護對象包括所有買商標所有人和未注冊知名商標所有人,保護對象較為廣泛。
現行商標法沒有解決商標與企業名稱沖突的規定,雖然商標法實施規定有相關規定,但保護對象僅限于知名商標,因為企業名稱注冊是區域注冊,商標買賣注冊是國家注冊,兩種注冊制度的差異給了犯罪分子機會。
利用他人享有知名商標作為企業名稱的不公平競爭越來越突出,在類似沖突案件中給予商標所有人充分的法律保護已成為業界的共識。從標準文件到行政法規再到法律,新的商標法對商標所有人給予了更高層次的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