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爭辯性權利:美國商標在注冊后第56年的宣誓辦理中,申請人
- 作者: 小象 發布時間:2024-01-13 15:15:26
- 摘要
不可爭辯性權利:美國商標在注冊后第5-6年的宣誓辦理中,申請人還可以根據美國商標法第15條規定,進行不可爭議宣誓,如果商標注冊人自商標注冊之日起連續五年在美國使用其注冊商標,則注冊人通過申請可以獲得無可爭辯性的權利,一旦通過,任何第三方再也不能以該商標缺乏顯著性為理由,要求美國上訴審判委員會撤銷該商標注冊。
不可爭辯性權利:美國商標在注冊后第5-6年的宣誓辦理中,申請人還可以根據美國商標法第15條規定,進行不可爭議宣誓,如果商標注冊人自商標注冊之日起連續五年在美國使用其注冊商標,則注冊人通過申請可以獲得無可爭辯性的權利,一旦通過,任何第三方再也不能以該商標缺乏顯著性為理由,要求美國上訴審判委員會撤銷該商標注冊。
有時我們由于一些原因需要在美國進行商標注冊,商標注冊都要提交所需的材料,然后按照規定的流程來辦理,本國者在美國注冊商標也有一定的限制。下面由小編為您介紹美國注冊商標流程以及本國申請者需要注意的問題。
不可爭議宣誓:美國商標第15條規定,商標注冊人自注冊成功后連續5年在美國使用該商標,注冊人可以選擇進行第15條不可爭議宣誓,一旦通過,其他第三方不得再以顯著性原因向該商標局提出撤銷。
5、美國商標續展:美國商標有效期10年,自商標注冊成功之日起第9-10年需要進行續展,在提交續展申請的同時,仍需要提交使用聲明,也就是使用宣誓。
近段時間美國專利'>專利商標局對商標的申請越來越嚴苛,不少商標的申請都被退回,審核的時長也從之前8-10個月延長到現在的12個月以上,甚至是更久。而且提交商標注冊申請基本3個月后就會開始分配審查,今年變成了6-8個月。
3、針對于美國商標注冊人應于注冊后第六年屆滿前一年內即商標注冊后的第五年到第六年間向美國專利'>專利商標局提交使用聲明,聲明該商標在商業中繼續使用在指定商品/服務上,或聲明注冊人未使用該商標是基于其他特別事由,并且這種未使用并沒有放棄該商標的意思。否則,在自注冊公布之日起第六年屆滿時,美國專利'>專利商標局將撤銷該商標注冊,如無法及時提交試用證據,申請人給出合理的理由進行延期,每次延期可以延期6個月,最多可以延期6次。
美國商標局判定的標準為“使用在先”,即最先使用某一商標的企業擁有該商標的所有權。在提交申請之前,申請人需對商標進行全面的檢索,以降低申請駁回的風險,提高注冊商標成功率的作用。申請人可在USPTO提供的免費商標電子檢索系統“TESS”中進行查詢,了解自己準備申請的商標是否已被他人先注冊,及該注冊商標的有效狀態等。企業在美注冊商標之前,必須先做好初步的調查,避免在后期發現商標重復而增加額外的時間和金錢的成本。
NO!商標注冊的權力具有地域性,在注冊國家才可以行使商標專用權。比如,在我國注冊的商標,就只能夠在我國使用,美國注冊的商標就只能夠美國有著商標權。如果你要將商標注冊使用在別國的商品上,理應向當地申請注冊商標。能各個國家單獨的申請,還可以依據國際商標注冊馬德里協定,向馬德里聯盟的95個締約方注冊申請。
美國專利'>專利商標局(USPTO)負責聯邦政府的商標注冊。在正式介紹商標注冊流程之前,提醒所有外國申請人注意的是,2019年8月3日起,USPTO要求所有美國商標的外國申請人、注冊人以及在商標評審和上訴程序中的外國當事人指定一名美國持證律師擔任其代理人。該規定旨在保護美國商標注冊登記制度,并解決瑕疵性以及欺詐性商標申請日益增加的問題。我們建議中國申請人在申請美國商標前,向鷗凱商務進行咨詢,以提高商標注冊成功率。
美國商標法第8條規定,商標注冊后第5年和第6年間,商標注冊人必須向USPTO提交經其簽署的宣誓書,宣誓在商標注冊后5年內已將注冊商標使用在所核定的所有商標和服務上。
美國商標注冊申請表;個人身份證;代理委托書;美商標局指定的美國商標受理號(RMA);提交文件需用中文、英文、德語、法語四種語言編寫。
美國商標法第15條規定,商標注冊人自商標注冊之日起連續五年在美國使用其注冊商標,則注冊人通過申請可獲得無可爭議的宣誓權利。宣誓成功后,任何第三方再也不能以該商標缺乏顯著性為由要求美國上訴審判撤銷該商標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