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專用權人應當在續展期限內,及早辦理續展事項
- 作者: 小象 發布時間:2024-01-13 14:58:06
- 摘要
對于商標已過有效期,企業也未辦理續展注冊手續的商標,《商標法》第四十條規定:“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12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6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10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
對于商標已過有效期,企業也未辦理續展注冊手續的商標,《商標法》第四十條規定:“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12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6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10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
我國現行商標法第40條規定:“注冊商標到期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按照規定辦理續展程序;如果在此期間未能辦理,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限。每個續展注冊的有效期十年期限自商標前一有效期屆滿之日起計算,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登記商標。“
商標可以無限的續展。根據《商標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第四十條規定,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商標局應當對續展注冊的商標予以公告。由此可見,法律并沒有規定注冊商標的續展次數的限制,因此一般情況下,只要商標注冊人愿意可以無期限的續展下去。
注冊商標處于續展期的,商標注冊人投訴時,應當向國家知識產權'>知識產權局提交續展申請,并在投訴時提交續展保護投訴的,負責商標執法的部門不予受理。
商標持有人可以在商標到期之前的3個月提起續展申請。商標過期之后6個月,將屬于寬限期,在改期間提起續展的,官方應收所有續展費用的20%為罰金。
商標到期只需要辦理續展手續就可以繼續正常使用,權利人無需緊張。注冊商標的有效期屆滿,但是還是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的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辦理續展的手續,如果在這個時間內不能辦理的,可以有六個月的寬展期限。每一次續展商標的注冊期限有效期均為十年。如果要申請續展注冊商標,權利人可到商標局辦理。
注冊人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續展申請的,可在期滿后的六個月寬展期內提出,但須繳納續展注冊延遲費。寬展期滿后仍未提出續展申請的,商標局將注銷該注冊商標。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8、商標應當盡早續展,商標有效期是10年。商標期滿后,應當在前12個月或者后6個月內向商標局申請續展。未續展的商標將被宣布無效。商標注冊成功后,并非一勞永逸。要繼續關注商標局的動向,防范市場上同類商標和不同類型的雷同商標!
2、商標續展,需要提供商標續展申請書,續展委托書,注冊人營業執照復印件。注冊成功的商標有效期是十年,使用中無需交納任何費用。到期后,如果商標還要繼續使用,辦理續展即可。續展需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及公章,遞交商標續展申請書,委托書。商標申請人可在到期前半年申請續展,如果忘記,可在到期后半年內申請續展,這個屬于寬展。如果續展期寬展期都未申請續展,商標無效。
注冊商標的有效期屆滿,但是還是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的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辦理續展的手續,如果在這個時間內不能辦理的,可以有六個月的寬展期限。每一次續展商標的注冊期限有效期均為十年。如果要申請續展注冊商標,權利人可到商標局辦理。
商標注冊有效期為自注冊日期起10年,續展有效期也是10年。申請人可以自商標有效期屆滿6個月前提出續展申請,續展有6個月的寬展期。提交續展請求時,需同時商標使用聲明和使用證據。
1、商標注冊人應在商標有效期滿前六個月內申請續展注冊,或在商標有效期滿后六個月內申請續展注冊,但應交延遲費。寬展期內未提出申請的,注銷其注冊商標。
商標到期后沒有辦理續展,可能將自己已經具有品牌的商標拱手讓人,造成了不可彌補的損失后,再花高價錢買回來。商標專用權人應當在續展期限內,及早辦理續展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