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直接用文字注冊嗎?
- 作者: 小象 發布時間:2024-01-13 13:10:46
- 摘要
,“爆丸燒”屬行業通用詞匯,即便該商標圖形部分顯著性很強,也應以缺顯為由駁回。若其文字部分為不影響同行經營者的缺顯詞匯,如該商標圖樣為
,“爆丸燒”屬行業通用詞匯,即便該商標圖形部分顯著性很強,也應以缺顯為由駁回。若其文字部分為不影響同行經營者的缺顯詞匯,如該商標圖樣為
很多人想申請一個商標,又覺得專門去審計一個圖形太過麻煩。那么可以直接用文字注冊嗎?通過文字注冊的商標和通過圖形注冊的商標在使用時,有什么區別?
文字的表達是有限的,所以單用文字來形成商標,產生的效果比較局限,也因此很多公司會通過設計圖案來形成文字加圖形的組合商標。但說到這種組合商標,很多人可能存在一個誤區,認為只注冊商標就妥當了。
3.呼叫不同,帶著文字的商標,文字就是整個商標的稱呼。純圖形的商標,一般都會和其他文字或者公司字號一起來使用,那么他的稱呼就應該為其他文字或者公司字號。
2.顯著部分不同,引證商標有兩個純圖形,一個圖形加文字,純圖形的顯著部分就是圖形了,圖形加文字的顯著部分為文字,申請商標顯著部分也為文字
組合商標分開后就不叫組合商標了,而是變成很多個注冊商標,這樣在使用的時候就可以更加靈活多變。商標名字屬于文字商標,可以將商標的圖形和文字分開進行商標注冊申請。因為商標審核中規定所有的不同元素在商標審核中都是分開來獨立審核的,如果一部分近似則整體都被駁回,風險更大。
答:顏色組合商標是指由兩種或兩種以上顏色構成的商標。以顏色組合申請商標注冊的,應當在提交申請時勾選“顏色組合”。商標指定顏色的,是指商標圖樣為著色的文字、圖形或其組合,申請時不要勾選“顏色組合”。
商標的名字或圖形,要融入各個國家的商標法律、消費者的心理、各民族的語言文字、風俗習慣,還要融入在各種各樣的場所中應用等。
被異議人商標文字“潘飄飛絲”由異議人上述引證商標中的部分文字組合而成,已構成對異議人商標的抄襲、摹仿,雙方商標如予并存使用在上述類似商品上,易使消費者對商品的來源產生混淆誤認,雙方商標已構成使用于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
(2)以顏色組合申請商標注冊的,應當提交文字說明,注明色標,并說明商標使用方式。文字說明、色標、商標使用方式應填寫在“商標說明”欄
商標在商標局提交注冊申請之后,常常會因為近似的情形遭到商標局的駁回,而每一件商標與在先商標近似的部分也不盡相同,有的是文字部分近似,有的是圖形部分近似。今天為大家分享的復審案例就是圖形部分與在先商標近似的情況。
3.所申請注冊商標與已注冊商標非常相似。如果兩個商標在文字字形、讀音、圖形構圖、顏色等方面近似,容易被公眾產生誤認和混淆的,會被認定為商標近似被駁回。
商標是指生產經營者在其生產、制造、加工、揀選或者經銷的商品或服務上采用的,為了區別商品或服務來源、具有顯著特征的標志,一般由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構成。
2、全息商標是指文字或圖形等通過全息術或其它方法而顯示發生變化的商標,文字或圖形等根據觀察角度不同會發生變化?
是的由于美國沒有加入馬德里協定,你的商標在美國注冊成功后,你還是要申請注冊一個中國的商標。當然,你在中國注冊的商標很可能和你在美國注冊的商標在文字上是不一樣的。所以你還是有必要在中國注冊商標。
首先,客戶本次補注冊的LOGO是文字+圖形組合申請,文字部分是已經申請下來的,在該組合商標中,文字也是最主要的突出部分。
(圖十一),兩件商標的文字部分為申請人的宣傳用語,圖形部分又不具備足夠強的獨創性,相關公眾很難據此區分商品來源,故被以缺乏顯著性為由駁回注冊申請。圖形獨創性強的核準案例如
(圖七)的判決書[2]中有相似表述:如核準訴爭商標在“提供在線電子出版'>出版物(非下載)、電影放映、提供娛樂設施、夜總會”等服務上的注冊申請,可能妨礙同業經營者對“微電影”“MOVIE”等包含服務內容元素的正常使用。認為僅直接表述服務內容的文字與圖形組合使用時,消費者一般不會將其作為商標識別,不具備由可供注冊的顯著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