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象買商標最新動態:臺灣最高行政法院支持商標法院取消權宜之計
- 作者: 買商標 發布時間:2024-01-13 08:32:19
- 摘要
最高行政法院于2015年8月6日對商標法院表示贊成,認為不應注冊“Stopgap”商標。
高敏:可以以姓名權為在先權利,對惡意搶注的商標提起異議或無效宣告。根據《商標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以及《商標審查審理指南》的內容,未經許可,將他人的姓名申請注冊商標,給他人姓名權可能造成損害的,系爭商標應當不予核準注冊或者予以無效宣告。
原標題:蘇寧公司申請注冊“SNGAMING及圖”商標的愿望落空,將帶來哪些影響?
最高行政法院于2015年8月6日對商標法院表示贊成,認為不應注冊“Stopgap”商標。
這是由Gap(ITM)Inc.針對“GAP”與“權宜之計”問題對黃柏成(臺灣當地人)發起的商標無效行政訴訟的一個案例。
該商標“權宜之計”已于10月16日2011年缺口(ITM公司)授予使用注冊的服裝和靴子相關產品引用其注冊商標“GAP”提交20122月1日的反對與商標局(IPO,該商標與登錄“權宜之計”駐臺灣)。IPO認為有爭議的商標是“權宜之計”而不是“權宜之計”;因為“權宜之計”的含義是“其他東西的臨時替代品”,所以不會引起混淆或稀釋。Gap(ITM)Inc.隨后于2014'>2014年4月9日提起行政上訴,但經濟事務部(MOEA)拒絕了該行政上訴。Gap(ITM)Inc.于2014'>2014年10月3日進一步向商標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經過調查,聽證和審判,商標法院最終于2015年2月12日取消了“權宜之計”的注冊。商標法院不僅認為“GAP”是臺灣著名商標,而且認為與“GAP”相似的商標的存在可能會由于“GAP”與“權宜之計”。此外,“制止”實際上具有“制止”,“制止”的惡意含義,可能具有針對“制止”的惡意意圖,應該構成不正當競爭。
針對商標法院的判決提出了上訴。最高行政法院于2015年8月6日駁回了上訴。
以顏色組合或者著色圖樣申請商標注冊的,應當提交著色圖樣并提交黑白稿;不指定顏色的,應當提交黑白圖樣。以三維標志申請商標注冊的,應當提交能夠確定三維形狀的圖樣,提交的商標圖樣應當至少包含三面視圖,商標圖樣方向不清的,應用箭頭標明上下方。以聲音標志申請商標注冊的,應當以五線譜或者簡譜對申請用作商標的聲音加以描述并附加文字說明;無法以五線譜或者簡譜描述的,應當使用文字進行描述;商標描述與聲音樣本應當一致。
顯然,種種釋放商標便利化改革的努力正是基于對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視而來,而這正是我國加快建設知識產權強國的必然之舉。而談及知識產權,我國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的戰略目標不得不提,而這就要追溯至此前發布的一部影響我國知識產權保護的綱領性文件。2015年12月12日,國務院印發《關于新形勢下加快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的若干意見》提出,到2020年,在知識產權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上取得決定性成果。逐步形成產業參與國際競爭的知識產權新優勢,基本實現知識產權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成一批知識產權強省、強市,知識產權大國地位得到全方位鞏固,為建成中國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識產權強國奠定堅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