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ll你商標經驗:申請商標注冊不得損害他人在先權利有地域限制嗎
- 作者: 十象知識產權 發布時間:2024-01-13 07:29:56
- 摘要
Tell你商標經驗:申請商標注冊不得損害他人在先權利有地域限制嗎
“要充分認識商標買賣保護的重大意義,緊緊把握科技創新中心建設機遇,以創建國家商標買賣強市建設示范城市為牽引,健全完善商標買賣創造、保護、運用制度體系,充分激發社會創新創造活力,推動實現高質量發展。”4月16日,市委常委會會議指出:要廣泛匯聚國內外商標買賣創造先進要素,提高商標買賣創造和儲備能力,加快打造商標買賣創造的源頭活水。要加快完善商標買賣產業賦能中心、托管中心和交易中心等服務平臺功能和市場供需對接長效機制,充分發揮商標買賣運營基金引導作用,推進商標買賣高效益運用。要牢固樹立保護商標買賣就是保護創新的理念,加強商標買賣法治化全鏈條保護,凝聚形成全社會商標買賣保護的共識合力。
從案件類型看,民事案件中著作權糾紛案件占比仍居首位,且增幅明顯,占比從2019年的5成逐年提升至近7成,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件同比增幅最高,特許經營合同糾紛、植物新品種糾紛及技術合同糾紛均增幅明顯,專利權糾紛案件同比略有下降;刑事案件中涉商標商標買'>商標商標買賣刑事案件占絕大多數;商標買賣行政案件全部為涉商標案件。
申請商標注冊不得損害他人在先權利沒有地域限制,但是在先權利人應當證明其損害的存在及損害結果。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十一條
申請商標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十三條
為相關公眾所熟知的商標,持有人認為其權利受到侵害時,可以依照本法規定請求馳名商標保護。就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已經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注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
二、哪些措施能夠防止商標被撤銷
依據我國商標法的規定,想防止商標被撤銷的,應該在三年內使用注冊的商標,在使用商標的時候不要變更商標。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九條
商標注冊人在使用注冊商標的過程中,自行改變注冊商標、注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期滿不改正的,由商標局撤銷其注冊商標。
注冊商標成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稱或者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商標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做出決定。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條
注冊商標被撤銷、被宣告無效或者期滿不再續展的,自撤銷、宣告無效或者注銷之日起一年內,商標局對與該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注冊申請,不予核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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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一種情況,上面也提到過的,商標的有效期,通常來講這個有效期的時限一般是十年,十年之內商標的使用都受到法律的保護,但是十年后的六個月之內沒有進行寬展,這件商標后面對于原買賣注冊人無任何關系了,所以這時候要是提出買賣,受讓人一定不能同意,或者說買賣注冊會更加簡單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