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全的商標新聞:阿里的“動物園”都有商標,唯獨“閑魚”商標的注冊,
- 作者: 十象知識產權 發布時間:2024-01-13 07:26:14
- 摘要
最全的商標新聞:阿里的“動物園”都有商標,唯獨“閑魚”商標的注冊,
二是京東認為,泰迪熊公司利用京東的流量入口,奪取京東的商業機會,其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京東訴稱,智能短信功能本意是模擬微信公眾號形式,提供互動菜單,從而提高發送短信企業的品牌曝光度及短信文本內鏈接點擊的轉化率,因此,智能短信所提供的互動菜單勢必為發送短信企業的流量入口,從正常商業邏輯來講,不可能插入其他經營者的網址鏈接,因此,泰迪熊公司在京東發送的短信內容中插入自身的網頁鏈接用以爭奪商業機會的手段不具有正當性,不符合公認的商業道德,該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
除了以上各種原因被駁回的情況,央視商標還遇到過被搶注、被撤三、被碰瓷的情況。
從阿里巴巴的商標布局來看,其實已經是他人所不可及的了,但是商標注冊量大,并不代表他的商標都能通過審查而成功注冊。
我們常說,阿里巴巴名下注冊一座動物園,所有的商標幾乎都帶有我們熟知的某種動物,就比如說天貓、螞蟻金服、菜鳥、飛豬等等。
但是在這么多整齊劃一的“動物”中,唯獨這動物商標,阿里巴巴在注冊后被商標局被駁回了。
2017年5月22日,阿里巴巴向商標局申請注冊第24類24264662號“閑魚”商標,卻收到了商標局的駁回復審決定書。
阿里巴巴自然不會坐視不理,繼而提起駁回復審,并對引證商標提起異議。但是復審的結果卻不盡如人意。
原商評委經復審認為,鑒于在申請商標申請注冊時引證商標尚未初步審定,但其申請在先,故本案應適用《商標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進行審理。而在審理時,引證商標已被核準注冊。
另外,申請商標與引證商標的文字構成相同,二者已構成近似商標;申請商標指定使用的布、紡織品毛巾'>毛巾等商品與引證商標指定使用的布、紡織品毛巾'>毛巾等商品屬于同一種或類似商品。因此,申請商標與引證商標構成使用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申請人提交的在案證據不足以證明申請商標經使用已可以與引證商標相區分。
最終,阿里巴巴申請的“閑魚”商標因《商標法》第三十一條和第三十四條的規定,被商標局駁回。
我國施行的是申請在先原則,也就是說,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商標注冊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注冊的,初步審定并公告申請在先的商標。
于本案來講,雖然引證商標只比阿里巴巴早申請了2個月的時間,雖然阿里巴巴對其曾經提出過異議,但也并沒有阻止其成功注冊。以阿里巴巴強烈的商標意識來看,可能也不會就此放手,不過,后續無效宣告的的申請以及結果如何,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所以總體來說,申請商標一定要及時,即使晚他人申請只一天的時間,也能決定商標的最終歸屬。
商標無效宣告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進行挽回的,企業在面對商標無效的條件下可以尋求一定的證據結合專業人士的幫助使商標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