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用戶點贊商標:企業昵稱被搶注商標應當采取何種應對策略
- 作者: 買商標 發布時間:2024-01-13 06:34:25
- 摘要
第一,品牌戰略的問題。第二,商品銷售區域布局問題。
(三)交叉性沖突。交叉性沖突在權利沖突糾紛案例中較少,其具體表現形式為將他人商標融合進自身企業名稱中,通過惡意形式進行企業名稱登記,或將他人企業名稱轉變為自身商標進行注冊。較為經典的案例為:“上海某工廠上訴上海某制造有限公司不正當競爭糾紛案”其中原告工廠已經注冊商標,而被告卻依然將原告所注冊的商標命名為企業名稱,將原告注冊商標名稱核心位置注冊為自身名稱,這一形式已經構成非法生產與非法銷售情況。
在注冊原則上,中國商標法采用的是申請在先原則。即當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商標注冊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注冊的,初步審定并公告申請在先的商楓同一天申請的,初步審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標,駁回其他人的申請,不予公告。
來源:福建質量管理
作者:紀翔
第一,品牌戰略的問題。索尼愛立信的總部雖然在倫敦,但其公司領導層多為日本人,在企業管理上往往帶有一定日本模式的印記。我們身邊已經接觸過很多日本公司三令五申只接受品牌正式名稱的稱呼,例如一代人的記憶“哆啦A夢”,在中國剛引進時被稱為“機器貓”,但隨后其版權方小學館要求必須更改為與日語音譯相同的“哆啦A夢”,為的是“保持品牌在全球稱呼的一致性”。再如知名的動漫游作品“精靈寶可夢”,剛引進時被稱之為“寵物小精靈”(港臺稱之為“神奇寶貝”、“口袋妖怪”),也被其版權方任天堂要求更改為與日語音譯相同的“寶可夢”(自造詞,從英語“口袋妖怪”即“pocketmonster”各取前半部分而來)。這種品牌策略不能說是錯的,但是很容易就被判定為沒有對商標昵稱進行“使用”。如本案最高法判決中也提到,索尼愛立信集團副總裁兼中國區主管盧健生仍多次聲明“索愛”并不能代表“索尼愛立信”,認為“索尼愛立信”被非正式簡稱為“索愛”不可以接受。很明顯,既然是不可接受的,那必定不算對其進行使用。
但是,面對“索愛”當時已經在市場上投放許多產品的行為,索尼愛立信為了自身商譽,也只能與之撇清關系。所以這種做法幾乎是索尼愛立信能采取的唯一做法,但這種做法也為其沒有“使用”該商標埋下了伏筆。
與這種品牌戰略相對,有部分企業將自己產品的昵稱加進了廣告'>廣告宣傳中,不失為證明自己使用的一種方式。例如蘭蔻的日化產品“精華肌底液”就在廣告'>廣告中直接稱自己為“蘭蔻小黑瓶”,與之相對雅詩蘭黛也有“雅詩蘭黛小棕瓶”。可能在廣告'>廣告中適當使用一些商品昵稱可以防止這一問題的出現。
第二,商品銷售區域布局問題。索尼愛立信的移動電話產品在進入中國市場前,市面上已經有大量的水貨機型,國內媒體也大幅度報道索尼愛立信的相關產品。面對產品的“大熱”,不進入市場進行銷售就很有可能帶來昵稱被搶注這種風險。如果產品能夠及時進入中國市場銷售,相關媒體報道也可以為昵稱的“使用”帶來一定的支撐,但是如果產品沒有進入中國市場銷售,可能難以證明自己與昵稱商標的關聯。
希臘商業財產局采用EUIPO的方式,即將“非歐盟字母組成的商標”視為對希臘公眾沒有意義的象征性商標。非常簡單的漢字可以視為不具有獨特字符的簡單幾何圖形,例如圓形,直線,矩形或五邊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