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怕的是:商標品牌里的古希臘神話
- 作者: 十象知產買商標專家 發布時間:2024-01-13 00:49:28
- 摘要
“美妝”對廣大女性而言是美容與化妝的代名詞,近日媒體記者爆出“美妝”二字早在2007年買商標成功,近日擴展公眾號業務為了不使自己的利益
“美妝”被買賣為商標,諸多公眾號面臨改名來源十象買商標資訊|
“美妝”對廣大女性而言是美容與化妝的代名詞,近日媒體記者爆出“美妝”二字早在2007'>2007年買商標成功,近日擴展公眾號業務為了不使自己的利益受損將多家關于“美妝”的公眾號進行投訴,引起了自媒體界的一片嘩然。
多個美妝類公眾號名稱被“違規清除”
昨天上午,不少網友注意到,自己關注的多個美妝類微信公眾號突然顯示“名稱已被違規清除”。其中一家被“清除”公眾號發布聲明稱,名稱之所以被算作違規,是因為原名稱中的“美妝”二字被人買賣成了商標,所以無法使用。北京青年報記者了解到,該商標由鄭州一家公司于2007'>2007年買賣成功。該公司工作人員介紹說,此前公司業務并不涉及微信公眾號,因此沒有維權,最近業務擴展,所以投訴了排名靠前的幾十家名稱中帶有“美妝”的公眾號。
昨天上午,不少網友注意到,自己關注的多個美妝類微信公眾號突然顯示“名稱已被違規清除”。其中一家被“清除”公眾號發布聲明稱,名稱之所以被算作違規,是因為原名稱中的“美妝”二字被人買賣成了商標,所以無法使用。北京青年報記者了解到,該商標由鄭州一家公司于2007'>2007年買賣成功。該公司工作人員介紹說,此前公司業務并不涉及微信公眾號,因此沒有維權,最近業務擴展,所以投訴了排名靠前的幾十家名稱中帶有“美妝”的公眾號。
事件
“美妝”成商標眾多知名公眾號受影響
11日上午,有網友發帖稱,大批公眾號突然顯示“名稱已被違規清除”。北青報記者注意到,涉嫌違規的公眾號大多涉及美容化妝領域,名稱多為“某某美妝”或美妝日記、大賞等。據其中一家公眾號認證詳情中的名稱記錄部分顯示,2017年9月11日該名稱因侵權被清除。
不久,受到影響的一家知名微信公眾號就此事發布說明,說明稱,運營方已在第一時間收到相關消息,賬號不存在任何問題,此次違規被清除也并不是被封號,依然可以進行每天的內容推送。說明中提到,名稱被算違規處理,是因為該公眾號原名“lis的美妝日記”中“美妝”二字已經被人買賣為商標,已經無法使用,“大家可以看到關注的大多數的公眾號只要帶美妝二字,今天都被算違規清除了。”
運營方表示,對“美妝”二字能夠成功買賣成商標很不理解,“但是這些已經不重要了,既然已經被處理了,我會盡快想辦法申訴,如果不成功,會盡快改名字。”
買賣公司
十年前已買商標因業務擴展而維權
很快,有網友爆料,投訴上述公眾號的是鄭州一家經營化妝品零售的公司。據網友爆料的一份微信投訴界面顯示,此次投訴所屬類型為“昵稱侵權”,該公司在投訴描述中表示“美妝商標為我司買賣,商標號4168468,2007'>2007年我司已經買賣此商標,并于2017年再次申請延續,并且我司微信號已申請美妝商標保護,以上微信號都涉及商標侵權,請認真核查處理,立即撤銷其他美妝微信公眾號者使用,否則我司將采取法律途徑起訴解決。”
記者查詢發現,4168468號商標由鄭州新顏美妝有限公司在2004年7月申請,商標類別屬于第35類,將于2027年10月到期。
北青報記者隨后聯系了鄭州新顏美妝有限公司,工作人員證實網曝消息屬實。他介紹說,2002年該公司第一次申請“美妝”商標,并最終于2007'>2007年獲得通過,但因為當時公司業務并不涉及微信公眾號,所以并沒有關注這一領域。最近公司上線了一個以“美妝”為名的微信公眾平臺,發現有許多公眾號都使用了這一名稱,因此才進行投訴,“投訴了排名比較靠前的幾十家公眾號。”工作人員表示,目前騰訊微信平臺已經清除了多家微信公眾號的名稱,“主要是現在用得比較泛濫,導致我們的權益都沒有辦法行使。”
開放申訴通道恢復相關賬號名稱
據鄭州新顏美妝有限公司工作人員介紹,11日下午已有部分公眾號通過申訴拿回了原名稱,“這次投訴首先是為了保護我們自己的權益,但并不是為了損害他人利益,我們目前的想法是對方謹慎運用就好,不要侵害我們的利益,如果使用過程中侵犯我們的利益,我們肯定會進一步追究。”
記者從騰訊公司了解到,由于有用戶投訴,名稱中含有“美妝”二字的公眾號侵害了他人商標權,平臺在查看了投訴主體資料、商標買賣證等證據材料后,刪除了相關賬號的名稱。
隨后相關賬號進行了申訴,平臺逐一核實,發現確實未充分考慮“美妝”一詞的通用性質,使用一般標準一刀切并不完全適用,因此恢復了相關賬號名稱。平臺也將與有關部門、企業保持溝通,梳理和規范此類名稱的使用。
騰訊回應稱,平臺將繼續開放申訴通道。公眾號被投訴處理后,可在7天內申訴,平臺將根據法律法規、平臺規則再次確認處理結果。
律師
商標顯著性成立是否侵權視情況而定
多家“美妝”公眾號被清除一事一經爆料,很快在網上引起熱議。不少網友質疑,“美妝”作為一種內容類別,被買賣成商標是否合理。
對此,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趙虎律師介紹說,根據我國《商標法》規定,商標必須具備顯著性。就“美妝”二字而言,在化妝品領域顯然不具備顯著性。但由于鄭州新顏美妝有限公司的這個商標并不是買賣在化妝品類別下,而是第35類進出口代理拍賣推銷(替他人)替他人作中介(替其它企業購買商品或服務)之下,因此顯著性是成立的。“就像蘋果兩個字,如果是買賣成水果的商標,顯然是沒有顯著性的,但如果是作為手機品牌,那它就是顯著的。”
盡管認可了該商標買賣的合理性,但趙律師表示,被暫封的公眾號是否構成侵犯“美妝”商標的商標權卻很難說。趙律師告訴北青報記者,這是因為第35類的認定目前仍較為模糊。“該商標具體買賣的服務內容是3503,主要包括進出口代理、拍賣、替他人推銷等服務內容,因此只有當這些公眾號也涉及這一服務內容時,才會造成侵權。”趙律師表示,就具體情況而言,如果涉事公眾號只是自己賣美妝產品,那么就屬于替自己推銷,并不涉及“替他人推銷”的業務范圍。此外,趙律師還提到,“美妝”兩個字不作為商標使用,僅用于陳述事物時,“譬如說這些都是美妝、或者我是做美妝生意的,也不構成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