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權有哪些特征十象商標官網
- 作者: 十象商標官網 發布時間:2024-01-12 23:59:48
- 摘要
商標權是知識產權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商標管理機關依法代表國家授予商標注冊人的權利,它有以下四個特征:1.專有性。2.時間性。3.地域性。4.無形性。
1.專有性
專有性又叫壟斷性、獨占性或者排他性,是指商標注冊人對其注冊商標所享有的專有使用權。它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第-,商標注冊人有權依法將其注冊商標使用在核定使用的商品、商品的包裝、商品的宣傳材料或者服務設施、服務的宣傳材料上,商標注冊人的這種使用只要不違反法律的規定,他人不得干涉。第二,未經商標注冊人許可,他人不得在相同的商品或者服務上或者類似的商品或者服務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不得在相同的商品或者服務上或者類似的商品或者服務上,將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圖形等構成要素作為商品或者服務名稱或者商品裝潢使用(須達到“足以造成誤認的”程度);不得將與他人馳名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在非類似的商品或者服務上申請注冊(同時還要具備“會暗示該商品或者服務與馳名商標注冊人存在某種聯系”的條件);不得將與他人馳名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使用在非類似的商品或者服務上;不得將與他人馳名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為企業名稱、個體工商戶名稱或者個人合伙名稱的一部分使用(須達到“可能引起公眾誤認的”程度)。第三,商標注冊人有權依法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注冊商標。
2.時間性
時間性是指法律對商標權的保護受時間限制,即商標權在法定期限內受法律保護,超過了法定期限,商標權就不受法律保護了。《TRIPS協議》第十八條規定:“商標的首期注冊及各次續展注冊的保護期,均不得少于7年。商標的續展次數應系無限次。”從世界范圍看,絕大多數國家的商標法都規定了對商標權的保護期限,有的國家規定的長些,有的國家規定的短些,少則7年,多則20年,一般為10年,只有極少數國家的商標法不規定商標權的有效期限,商標注冊人只要不違反法律的規定,便可以永遠享有商標權。規定注冊商標有效期限的國家,其商標法同時規定了注冊商標的續展問題,根據我國《商標法》第三十七條和第三十八條的規定,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6個月內申請續展注冊;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給予6個月的寬展期。寬展期滿仍未提出申請的,注銷其注冊商標。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10年。
3.地域性
地域性是指商標權的保護受地域限制,即商標權在一定的地域范圍內受法律保護,超出了該地域范圍就不受法律的保護。在一般情況下,商標權僅僅在該商標的注冊國受法律保護,非注冊國沒有保護的義務。如一個商標在我國獲準注冊,在日本、法國沒有獲準注冊,該商標的注冊人在我國享有商標權,受我國法律的保護,在日本、法國就不享有商標權,該商標權不受日本、法國法律的保護。商標注冊人要使其在我國獲準注冊的商標在其他國家獲得商標權并受到該國法律的保護,必須分別向其他國家提出注冊申請,或者通過《馬德里協定》在該協定的成員國申請領土延伸。
4.無形性
有些大陸法系國家,在財產法、擔保法等法律中把知識產權稱為“以權利為標的”的“物權”;有些英美法系國家,則把它稱為“訴訟中的準物權”或“無形動產”。這些不同的表述,均反映出知識產權具有不同于其他財產權,尤其不同于有形財產權的特點。無形性是商標權最重要的特征,這一特征使它同一切有形財產以及人們就有形財產所享有的權利區分開來。
商標權是一種無形資產,它雖然可以借助于一定的載體而表現出來,但它的載體并沒有多大的價值,有價值的是該商標和商標權本身。商標和商標權的價值雖然不像有形資產那樣直觀,但可以通過資產評估而科學地估算出來。如“全聚德”(烤鴨)、“孔雀”(毛衣針)、“夜光杯”(葡萄酒)等注冊商標,經過商標評估,在該商標的注冊人與外商簽訂的合資經營合同中,商標權作為無形資產作價出資,占合營企業注冊資本的20%—30%。商標權像其他財產權一樣,可以有償轉讓。如云南玉溪卷煙廠以180萬元從成都卷煙廠購買“紅梅”商標權,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