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人名義變更
- 作者: 十象知識產權官網 發布時間:2024-01-12 22:41:54
- 摘要
注冊人名義變更是注冊商標變更的一部分。所謂注冊人名義,是指經核準注冊商標所有人的名稱。注冊商標所有人可能會因為某種原因需要變更其注冊人名義,如企業恢復原來名稱、企業改換名稱等。
注冊人名義變更是注冊商標變更的一部分。所謂注冊人名義,是指經核準注冊商標所有人的名稱。注冊商標所有人可能會因為某種原因需要變更其注冊人名義,如企業恢復原來名稱、企業改換名稱等。這就會導致更改后的企業名稱與《商標注冊證》上核睢的注冊人名義不一致.從法律上來說,企業名稱改變后,企業并不能自動地繼承它原來的某些權利,面必須履行一定的手續。商標權就是這樣一種需要辦理一定手續后才能繼續享有的權利。注冊商標的專用權是依法授予規定的商標所有人的,如果注冊人名義改變而不及時辦理變更申請,從法律上講商標專用權的歸屬就會出現問題,因為法律上承認的是原商標注冊人,這就不僅使變更后的商標所有人在法律上不再擁有這個商標的權利,面且還觸犯了《商標法》第三十條第2款的規定,有被撤鋪注冊商標的可能。
變更商標注冊人名義只限于商標注冊人名稱的改變,而不涉及商標專用權的轉讓和發生變化。如果企業把注冊商標轉讓給別的企業,如果原有企業分立或者與別的企業合并成立新的企業等,這類情況雖然表而上看也改變了商標注冊人名義,但不能按變更注冊人名義處理,因為這不僅改變了注冊人名稱,還涉及到商標專用權的轉讓和變化,應當按轉讓商標提出申請或者是辦理注冊商標使用許可手續。
申請變更注冊人名義,除應填報《變更商標注冊人名義申請書》外,還要報送上級主管部門的變更證明文件。無上級主管部門的,可由企業和個體登記機關出具證明,并交回原《商標注冊證》,經商標局核準后,將原《商標注冊證》加注發還并予以公告。
由國務院批準并公布改變的行政區劃,注冊人名義變更僅在于變更行政區劃名稱的情況下,不需附上級主管部門的證明文件,只要加注說明即可。
如果商標注冊人現已批準變更為第三個企業名稱而變更為第二企業名稱時沒有辦理變更注冊人名義的手續,現在一并辦理的,應分別填報變更注冊人名義申請書(從甲變為乙,從乙變為丙),交兩份申請書和繳納兩份費用。不能在一份申請書中填報兩次變更情況或直接將企業名稱甲變更為企業名稱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