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名和商標的區別
- 作者: 十象商標 發布時間:2024-01-12 22:13:10
- 摘要
隨著互聯網在全球的迅速普及,域名將成為單位的電子商標,雖然域名和商標都在各自的范疇內具有唯一性,并且在標識性、排他性功能方面具有共同之處。
域名又稱網址,是一個主體通過計算機在因特網上登錄的地址。一個完整的域名由二個或二個以上部分組成,各部分之間用英文的句號“.(點)”來分隔。在一個完整的域名中,最后一個點的右邊部分稱為頂級域名或一級域名,例如域名sina.com.cn中cn是頂級域名;最后一個點的左邊部分稱為二級域名,二級域名的左邊部分稱為三級域名,以此類推。例如,域名sina.com.cn中sina是三級域名。域名作為互聯網絡上識別和定位計算機的層次結構式的字符標識,與該計算機的互聯網協議IP地址相對應,它是為方便人們訪問某個網站或發電子郵件而設計的。可見,域名和商標都具有識別功能、宣傳功能、排他功能,但兩者也存在明顯的區別。
隨著互聯網在全球的迅速普及,域名將成為單位的電子商標,雖然域名和商標都在各自的范疇內具有唯一性,并且在標識性、排他性功能方面具有共同之處。但域名和商標之間還是存在著區別,主要表現在下列幾個方面:
1.適用對象不同。
商標是用來標識商品和服務的,只能用在商品和服務上;而域名是為了方便人們使用互聯網而創立的,是網絡地址及電子郵件地址的識別標志。
2.構成不同。
商標是由文字,圖案或其組合構成,在同類商品上使用與他人注冊商標相類似的商標也屬于侵權;而域名由字母或數字等構成,域名的唯一性是就其整體而言的,只要其中的某一級域名不同就不屬于同一域名,域名的同一級中的字母或數字等不同,也不屬于同一域名。
3.標識性的基礎不同。
根據國際通行的商標和服務分類體系,二個或二個以上完全相同的商標獲得注冊也是可能和合法的;同一國家以及不同國家的不同法律主體就相同商標分別享有權利都是常見的現象。域名的唯一性則是絕對的,即不論主體所從事的業務屬何種類,也不管其是否分別處于不同的國家,都不可能注冊相同的域名。
4.排他性的基礎不同。
已注冊的商標在不同種類的商品或服務上,或在申請注冊的地域范圍之外,或是超出注冊的有效期使用就不具有排他性,商品種類、地域性和時效性是商標排他性的依據。已注冊的域名,只要繳納域名注冊費和相應的域名延續費就可以在全球范圍內無限期地使用該域名,唯一性和先申請先注冊原則是域名排他性的基礎。
5.取得的原則不同。
域名采取注冊在先原則,不注冊就不能在互聯網上使用。商標取得的原則因國家而異,有的國家采取注冊在先原則,有的國家采用使用在先原則,有的國家采取折衷方案。
6.獲得途徑不同。
商標注冊是由各國的專門機構各自依據本國法律獨立進行的,商標注冊所需的審查與比較也僅以國家或獨立的法域為限,從而存在著處于不同國家的法律主體就相同商標分別享有權利的情況。域名注冊由處于不同國家的注冊機構各自獨立進行,只有當有關域名尚無人注冊時,該域名才能被注冊,不存在不同國家的法律主體就相同域名分別主張權利的可能性。
因此,商標所有權不等于域名所有權,任何一個國家的商標權人不能將自己的商標權延伸到世界范圍的網絡上,而不以任何“商品種類”為限對域名權人與之商標文字相同或相類似的域名主張先占權。反之將嚴重影響注冊域名的穩定性,損害社會公正與互網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