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商標國際的審查及保護期
- 作者: 十象商標 發布時間:2024-01-12 22:02:15
- 摘要
一、注冊商標國際的審查二、國際注冊商標的保護期
一、注冊商標國際的審查
商標局在馬德里協定或者馬德里議定書規定的駁回期限(以下簡稱駁回期限)內,依照商標法和本條例的有關規定對指定中國的領土延伸申請進行審查,作出決定,并通知國際局。商標局在駁回期限內未發出駁回或者部分駁回通知的,該領土延伸申請視為核準。
指定中國的領土延伸申請人,要求將三維標志、顏色組合、聲音標志作為商標保護或者要求保護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的,自該商標在國際局國際注冊簿登記之日起3個月內,應當通過依法設立的商標代理機構,向商標局提交《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十三條規定的相關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內提交相關材料的,商標局駁回該領土延伸申請。
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對商標國際注冊有關事項進行公告,商標局不再另行公告。
對指定中國的領土延伸申請,自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國際商標公告》出版的次月1日起3個月內,符合《商標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條件的異議人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異議申請。商標局在駁回期限內將異議申請的有關情況以駁回決定的形式通知國際局。被異議人可以自收到國際局轉發的駁回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進行答辯,答辯書及相關證據材料應當通過依法設立的商標代理機構向商標局提交。二、國際注冊商標的保護期
國際局收到符合《商標國際商標注冊馬德里協定及其議定書共同實施細則》的國際商標注冊申請后,即在國際商標注冊簿上進行登記注冊,并給商標注冊申請人頒發《商標注冊證》,《商標注冊證》直接寄送給商標局國際商標注冊處,由商標局國際處轉寄給申請人或商標代理機構。應該注意的是,申請人填寫地址一定要清楚(可增加通信地址),如果申請人的地址有變動,應及時辦理變更。
在中國獲得保護的國際注冊商標,有效期自國際注冊日或者后期指定日起算。在有效期屆滿前,注冊人可以向國際局申請續展,在有效期內未申請續展的,可以給予6個月的寬展期。商標局收到國際局的續展通知后,依法進行審查。國際局通知未續展的,注銷該國際注冊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