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環球商標侵權被罰200萬
- 作者: 十象商標 發布時間:2024-01-12 21:56:26
- 摘要
近期,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一審審結了一起侵犯商標權案件,判決賠償共計204.1萬!原告中國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訴稱:中建環球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侵害其馳名商標“中建”商標,并且有不正當地競爭!
近期,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一審審結了一起侵犯商標權案件,判決賠償共計204.1萬!原告中國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訴稱:中建環球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侵害其馳名商標“中建”商標,并且有不正當地競爭!
據了解,中國建筑公司是第5640152號、第895891號“中建”商標的合法權利人!
而被告中建環球公司未經許可的情況下在企業名稱、公司網站、宣傳語、辦公場所使用其原告的“中建”商標,侵犯其商標權并構成不正當競爭!
同時中國建筑股份有限公司還指出其他幾點:
中建環球注冊使用包含“中建”的企業名稱,從事投資管理、資產管理、房地產等業務,誤導公眾認為其與原告存在投資或控股等關聯關系,屬于“搭便車”“傍名牌”,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中建環球未經許可在其官方網站顯著位置、辦公大廈命名上使用與原告“中建”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標識和文字,侵害了原告的商標的專用權并構成不正當競爭。中建環球公司在介紹其董事長馬亞軍時,表述其與中建集團有關系,事實上,其與中建系統并無任何關聯,該表述構成虛假宣傳。同時,中國建筑公司請求法院確認原告兩枚“中建”商標為馳名商標!據此,中國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請求法院判令中建環球公司立即停止侵權,并停止以下的行為:
1、立即停止侵權;
2、停止在企業名稱中使用與該馳名商標相同的“中建”商標;
3、停止在其官方網站及辦公場所等經營場所使用與涉案“中建”商標相同或相近似的標識與文字;
4、停止在其官方網站上的虛假宣傳,并在媒體上發表聲明消除影響。
5、賠償原告中國建筑公司兩案經濟損失和合理支出共計200余萬元。
這起案件,在法院審理中,雖然中建環球公司提出異議,但侵權行為較為明顯,經法院審理一審判決基本支持原告的請求!
判決結果如下:
1、被告中建環球公司變更現企業名稱,變更后的企業名稱不得包含“中建”字樣;
2、立即停止在其官方網站使用與“中建”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標志;
3、立即停止在其官方網站使用構成虛假宣傳的內容;
4、在相關平臺刊載聲明以消除影響;
5、兩案共賠償原告中國建筑公司經濟損失和合理支出204.1萬元。
而中國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的背后的依仗是什么?就是這些背后的909枚商標!中國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正是明白這點,每一年都會去申請注冊一些商標!商標是專有的,屬于你自己的商標,是不容許被他人侵權,因此商標的無形價值也有一部分來自于此!現在商標注冊,一般情況下,極其順利地的話需要一年左右的時間,順利的話可能需要好幾年才能注冊成功!不順利的話,可能你的商標是注冊不了的!所以商標的價值也有一部分的時間成本和機會成本!商標行情貴,無形價值高,是有多方面因素的!
1、商標的名字,寓意好,這是占比較大的一部分;
2、商標注冊難,商標是獨特性的,同樣的商標只能存在一枚,近似也不行,這就排除了許多商標!
3、時間成本,至少一年,多則好幾年,或者直接不成功!在注冊時間內,風險也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