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商標者要注意的問題
- 作者: 十象商標 發布時間:2024-01-12 20:43:55
- 摘要
(一)商標是否有被無效掉的情形(二)商標是否存在可能被撤銷的情形(三)特別注意事項(四)商標注冊人沒有了怎么辦
企業購買商標,請理智思考,不要沖動,以下幾個問題需要注意:
(一)商標是否有被無效掉的情形
根據商標法的規定,下列情形將導致商標無效:
(1)使用不得作為商標使用的標志申請注冊(商標法第10條);
(2)使用不得作為商標注冊的標志申請注冊(商標法第11條);
(3)使用不得作為商標注冊的三維標志申請注冊(商標法第12條);
(4)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申請注冊(商標法第13條);
(5)未經授權,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義將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標進行注冊,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異議的(商標法第15條);
(6)商標中有商品的地理標志,而該商品并非來源于該標志所標示的地區,誤導公眾的(商標法第16條);
(7)申請商標注冊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或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商標法第37條)。
綜上,在購買商標時,首先要審查一下要購買的商標是否屬于這些情形,除了第5種情況,其他的情形都可以審查出來的。如果商標存在這些情形,再看其獲得注冊的年數,如果在5年以下,則最好不要購買。因為這樣的商標效力是不穩定的,隨時可能被無效掉。買來的商標突然不能用了,不僅花了冤枉錢,還影響使用,也將給公司造成嚴重的損失。
(二)商標是否存在可能被撤銷的情形
根據商標法的規定,使用注冊商標,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可能被商標局撤銷其注冊商標:
(1)自行改變注冊商標的(商標法第44條第1項);
(2)自行改變注冊商標的注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商標法第44條第2項);
(3)連續三年停止使用的(商標法第44條第4項);
(4)使用注冊商標,其商品粗制濫造,以次充好,欺騙消費者的(商標法第45條)。
如果存在上述情形,就要慎重考慮是否購買該商標。當然,可能被撤銷并不代表必然被撤銷,在實踐中也很少發生因為這些原因而被撤銷注冊商標的。不過這些情形必定造成了商標的瑕疵,具有一定的隱患,必然會影響該商標的價值。
(三)特別注意事項
還有一個特別事項,需要提示購買人高度注意。《商標法實施條例》第25條規定:“轉讓注冊商標的,商標注冊人對其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一并轉讓;未一并轉讓的,由商標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滿不改正的,視為放棄轉讓該注冊商標的申請,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實踐中,有些商標為了防止別人注冊相似的商標,干脆自己全給注冊了,比如著名的“娃哈哈”就圍繞著“娃哈哈”注冊了“哈娃娃”、“哈娃哈”、“哈哈娃”等類似商標。在這種情況下,假如“娃哈哈”要轉讓的話,那么圍繞著它的相類似的商標要一并轉讓。如果沒有一并轉讓,按照上述規定很可能導致轉讓行為無效。
這個問題比較好解決。通常的做法是,先檢索轉讓方的所有商標,很容易發現哪些是相似商標。對于相似商標法律要求要強制轉讓,這是法律規定的買一送幾的優惠政策。購買者應注意,不要每個商標都支付轉讓費,否則就成了冤大頭。
(四)商標注冊人沒有了怎么辦
這種情況實踐中比較多。看中一家公司的商標,經過查詢得知這家公司被吊銷了營業執照,公司不存在了,那么以其名義注冊的商標該怎么辦呢?《商標法實施條例》第47條規定:"商標注冊人死亡或者終止,自死亡或者終止之日起1年期滿,該注冊商標沒有辦理移轉手續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注銷該注冊商標。”商標法第46條規定:“注冊商標被撤銷的或者期滿不再續展的,自撤銷或者注銷之日起一年內,商標局對與該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注冊申請,不予核準。”
從法律規定上來看,如果商標注冊人沒有了,想要該商標需要經過如下程序,即要先申請注銷該商標,在注銷1年后再申請注冊該商標。這個程序如果不出意外需要兩年多才能獲得商標證,那么最少要耐心等待3年以上。筆者的建議是除非這個商標企業非常需要,否則就不要去購買。在實務中還有其他一些操作,可以比較快、比較順利地買到這個商標。一般情況下,如果企業被吊銷其公章仍在,該公章還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商標局無從知曉該企業已經被吊銷,一般只核對公章。所以利用公司的原公章來辦理過戶手續,也可以達到購買商標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