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商標起名與構思
- 作者: 十象商標 發布時間:2024-01-12 20:14:46
- 摘要
文中介紹了文字商標起名時應該考慮的因素,以及文字商標構思的要求。
商標,作為商品的標記,應具有新穎脫俗,醒目突出的特點。使用在不同商品上的標志,應具有各具特色,對比鮮明,富有獨特的形狀、色彩和標記的顯著性。文字商標以典型文字詞句作為商品或者服務商標標記其特點應更加形象鮮明,以簡練、便于識別的文字來表達一種特定的商品或者服務信息并具有強烈的視覺效果,讓人們一目了然過目不忘,直截了當,易為人們所能接受和理解。好的創意和設計有助于加深對文字商標的認識,具有很強的識別功能。因此,文字商標在已核準注冊商標或使用當中占有相當大的比重。
選擇文字商標名稱,首先要考慮選擇思想健康、內容含義向上的文字。最好應選擇無任何歧義的僅此一解、別無他意的文字詞句較為合適。避免俗套、低級或黃色詞句;避免《商標法》第十條、第十一條所規定的禁用條款及缺乏顯著性的文字商標名稱。對初步選擇文字商標名稱時,應多選擇幾個文字商標名稱。因為,在申請商標注冊前必須通過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商標查詢網”或者商標代理組織機構進行查詢。如果只選擇一個文字商標名稱,在查詢時一旦在同類商品上與他人已在先核準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就無法申請注冊,也就以失敗而告終。查詢多個文字商標名稱,有著查詢和選擇的余地,而且申請商標注冊成功率高。文字商標的構思
文字商標名稱經過查詢確定之后,才能實施設計前的構思。文字商標構思應掌握以下幾點:
1.綜合分析
文字商標名稱確定之后,要進行全面的綜合分析。了解和收集有關信息資料,并加以認真研究。注意思路要開闊,并加以提煉、概括,做到綜合分析,轉變成具體創作設計前的第一準備步驟。
2.掌握消費者心理和商品用途
在綜合分析的基礎上,應考慮不同消費者的心理,并融合在商品用途上,盡可能地表現所構思的商標內在的豐富的含義,巧妙地表現出別具一格的風格。
3.文字商標的顯著性和藝術性
文字商標起名前的構思要考慮商標的顯著性,標記性。便于與他人的商品容易區別,易記、易懂,要以消費者的第一感官印象為起點,力圖簡練新穎;要增強文字商標的獨特的藝術性,使商標表現出富于強烈的感染力,便于消費者記識,才能充分地體現文字商標的顯著性和藝術性,才能給人們一種美的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