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龍蝦商標維權第一案一審判決:侵犯商店海報——十象知產商標買賣網
- 作者: 買商標動態 發布時間:2024-01-12 19:15:49
- 摘要
盱眙龍蝦協會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了權利保護行動,并在無錫一口氣起訴了9家酒店。昨天下午,訴訟有一審判決:
盱眙龍蝦協會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了權利保護行動,并在無錫一口氣起訴了9家酒店。昨天下午,訴訟有一審判決:火鍋店老板邱某因在店內招聘燈箱和海報上使用盱眙龍蝦及類似商標而被判侵權。他必須向原告盱眙龍蝦協會賠償2.5萬元的經濟損失。這是該省第一起由行業協會作為原告對證明商標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十象知識產權商標交易轉讓網www.xyhongyu.cn
邱之所以成為被告,是因為盱眙龍蝦協會發現,邱經營的火鍋店不僅在前門和后門立面墻上設置了盱眙龍蝦四個字的招牌和燈箱,還懸掛了許多與盱眙龍蝦商標相似的宣傳畫。庭審中,邱一再辯稱,店內不經營龍蝦菜品,打出了盱眙龍蝦的招牌,只是因為朋友王在店門口擺了一個炒菜攤賣龍蝦,‘只是為了幫朋友宣傳,我自己也沒賣過龍蝦。’而且,在他看來,宣傳畫中的商標與盱眙龍蝦的證明商標雖然圖案相似,但文字不一樣,‘其他商家連嗎?盱眙龍蝦四個字都不能用?
然而,這些說法并沒有得到一審法院的接受。開發區法院認為,無論是宣傳還是商店招聘燈箱,都處于顯著位置,是使用徐龍蝦和類似商標作為標志信息,容易導致消費者混淆龍蝦產品來源、烹飪方法和龍蝦成品質量,誤認為邱是徐龍蝦協會會員,其龍蝦菜從原料到烹飪,也接受龍蝦協會的監督。法官說,退一步,即使邱沒有賣龍蝦,只是幫助朋友是真的,在朋友放棄賣龍蝦后,商店仍然掛燈箱,宣傳沒有菜,這顯然是不合理的。事實上,據邱的朋友王說,他賣的龍蝦實際上來自無錫北橋批發市場,但龍蝦材料來自徐。
邱為侵權付出了代價,徐龍蝦協會律師陳福國表示,案件提醒其他餐飲企業,鑒于徐龍蝦證明商標,不僅包含小龍蝦卡通圖案,還包含徐龍蝦四個漢字,商家未經許可在營業場所掛類似商標宣傳,或徐龍蝦店招聘混淆消費者理解,涉嫌商標侵權。另外8起商標侵權訴訟,已進入訴訟程序。十象知識產權商標交易轉讓網絡www.xyhongy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