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酒公司要求撤回茅臺國酒商標專家稱獨占資源不合理——十象知產商標買賣網
- 作者: 買商標動態 發布時間:2024-01-12 18:56:22
- 摘要
五糧液等5家知名川酒企業近日向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提交申請,請求撤銷不久前通過初審的‘國酒茅臺’商
五糧液等5家知名川酒企業近日向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提交申請,請求撤銷不久前通過初審的‘國酒茅臺’商標,并駁回這一商標買賣注冊申請的所有申請項目。此舉受到業界廣泛關注,那么這個‘國’字號的授予是否合理?其意義何在?又為何會在行業內部引發如此大的爭議?
近日,記者獲得了一份名為中國貴州茅臺酒廠有限公司申請注冊國家茅臺商標異議報告,五糧液、劍南春、井坊、郎酒、沱牌五家四川葡萄酒企業于18日聯合提交報告,對國家茅臺商標提出異議。
據悉,貴州茅臺‘國酒茅臺’商標今年7月通過初審,此舉引起白酒行業高度關注。實際上,在5家川酒企業之前,山西汾酒、洛陽杜康已率先做出反應。貴州省仁懷市仁脈酒業有限公司等一些酒企也通過網絡等形式表達了‘抗議’。這些企業認為‘國酒’一詞用在白酒商品上,意指‘代表象征的酒’,屬于對白酒質量和特點的描述,同時也應是國民普遍認可的,而不能是某個廠家自詡自封,不是哪個官方部門拋開民意為之加冕的。
五糧液等川酒企業認為,國家買商標不符合《商標法》的有關規定。一旦注冊成功,就會導致白酒市場的不公平競爭,也會誘發其他模仿國家品牌商標的注冊,造成新的行業秩序混亂。五糧液公司副總經理、發言人彭輔表示,如果國家葡萄酒的公共資源被單個企業或品牌占有,將不可避免地不公平,不利于行業的健康發展。
在目前的市場上,打著‘國’字招牌的酒品已經不少,比如‘國藏汾酒’‘國窖1573’。這樣的存在形式是否合理?‘國’字號的招牌有何價值?以公共資源讓某個企業獲利又是否應該?
白酒專家鐵犁認為,企業以國家的名義自我宣傳是夸大的。如果由政府機構授予國酒標題代表中國白酒顯然對其他企業不公平。特別是在消費品方面,市場變化頻繁,波動較大,單個企業根本無法代表行業說話。鐵犁表示,國窖、國藏與國酒有本質區別。窖是生產工具,藏是指工藝,酒是一大類商品的總稱。直接注冊國家品牌與酒相關,占據整個中國白酒概念顯然是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