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主持人和召集部門分別做好有關準備工作
- 作者: 小象 發布時間:2024-01-14 09:31:46
- 摘要
1.2原則上誰開會誰主辦,即由開會部門或主辦部門負責具體籌備工作,包括費用預算,會議議程安排,議題收集,資料準備,人員通知等。
1.2原則上誰開會誰主辦,即由開會部門或主辦部門負責具體籌備工作,包括費用預算,會議議程安排,議題收集,資料準備,人員通知等。
會議參加者在會上要暢所欲言,各抒己見,允許持有不同觀點和保留意見。但會上一旦形成決議,無論個人同意與否,都應認真貫徹執行。嚴守會議紀律,保守會議秘密,在會議決議未正式公布以前不得私自泄露會議內容,影響決議實施。控制會議人數,與會議內容無關者,不必參加會議。控制會議時間,公司會議時間為2――3小時;部門一般會議時間為30――60分鐘。
(1)安全生產會議主題為本月安全生產檢查情況的總結和匯報,針對公司的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事項,發出整改通知書,責令有關部門限期整改,不能馬上整改的研究解決辦法,并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
④由總經理對本周各部門的工作進行講評,提出下周工作的要點,進行布置和安排。專業會議:即公司各部門工程技術、業務綜合等會,根據具體需要不定期舉行。由具體分管的副總經理批準,主管部門經理負責組織,參會人員為相關部門人員及專業技術人員。
因此,必須加強對公司會議的管理,精簡數量,講求質量,提高會議效率,為此,特制定本制度。會議構成公司會議由董事會會議、公司例會、專業會議、部門會議(設計師會議)及其它會議構成。
3.1凡會議議定事項涉及到的部門,部門負責人要認真組織落實,承擔相應責任,并注意向主管領導匯報落實情況,如對會議決議有不同意見,允許保留但不得從行動上進行反對。
公司員工外出參加由政府、行業協會和其他組織機構主辦的各種會議,必須征得部門主管同意,如需出差,必須按照《人力資源管理》辦理出差申請手續。員工外出開會期間,必須做好會議記錄,返回公司后,必須在一周內整理有關
凡涉及多個部門負責人參加的各種會議,均須經部門或分管廠領導批準后,分別報綜合辦匯總,并由綜合辦統一安排,方可召開。
8.所有非例行性的公司會議,均須填寫會議申請單,并交人力行政部門履行審批程序,待審批結束后方可召開會議。
為進一步規范公司會議管理,做好上情下達和下情上報工作,實現公司信息資源在各部門之間快速有效傳遞,提升公司運營水平,確保會議內容及議定的事項得到有效落實,特制訂本制度。
董事會會議、公司例會由總經理助理整理記錄,部門(班組)會議由部門負責人指定人員記錄,專業會議由參會部門整理記錄,《會議紀要》或《會議記錄》發放后,報行政部備案一份。
會議期間,與會人員關閉手機或呼機,確因急事需會議期間聯絡,應將手機或呼機設置于靜音狀態,接聽手機時應自覺離開會議室,以免影響會議進程。會議結束時,主持人要與全體參加人員確定會議結論。參加會議人員不允許遲到,遲到者按公司考勤制度予以處罰。確因急事不能參加者,應在開會前20分鐘內通知會議召集人。
由業務主管部室負責召集,與會者為各有關部室人員。會議應形成書面紀要分發至所有與會部門的主管手中,并由專人對會議布置的工作進行追蹤。業務專題會議根據業務開展情況不定期舉行,必要時可針對同一專題舉行多次會議,形成系列紀要。會議紀要的發放和存檔同.的有關規定。
1、各職能部門負責組織的公司各類會議的會議記錄,由本部門負責日常歸檔、保管,但應作為機要檔案每季度及時轉總經辦統一歸檔備查。
4.2會議召開會議原則于每月28日召開,如果遇特殊情況不能如期召開,會議時間可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調整,人力行政部門負責會議通知。
董事會會議及公司例會:由行政部提前將會議內容通知參會人員,專業會議、部門會議、設計師、業務人員工作會議及其它會議由部門召集人通知。會議主持人和召集部門分別做好有關準備工作,擬好會議議程、提案、匯報總結提綱、發言要點、工作計劃草案等材料,落實會場,備好茶水、獎品、紀念品等。會議進行時,會議主持人首先宣講會議議程,引導參會人員按要求發言。發言人有偏題或跑題現象發生時,會議主持人應及時提醒,言歸正傳,把握全局。在必須延長會議時間時,應征得參會者的同意。會后兩天之內整理、發布《會議紀要》或《會議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