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紅牛被禁止生產銷售,市場全面下架
- 作者: 小象 發布時間:2024-01-14 09:21:45
- 摘要
紅牛是一種功能性飲料,由泰國人許書標于1976年創立,后來在1987年由奧地利商人迪特里希·馬特施茨引入歐洲,并創立了紅牛公司。紅牛的商標和配方在不同國家和地區有不同的所有者和生產商,其中最大的兩個市場是中國和歐洲。
紅牛是一種功能性飲料,由泰國人許書標于1976年創立,后來在1987年由奧地利商人迪特里希·馬特施茨引入歐洲,并創立了紅牛公司。紅牛的商標和配方在不同國家和地區有不同的所有者和生產商,其中最大的兩個市場是中國和歐洲。
據多家媒體報道,在商標授權到期日之前,華彬集團方面就與泰國天絲就紅牛在國內的生產和紅牛商標在中國的歸屬權展開商討,但雙方在延長商標使用權一事上一直存在分歧。
據《中國經濟周刊》的報道,上世紀90年代,身為泰籍華人的許書標曾希望通過在海南投資設廠的方式,在中國直接進行紅牛飲料的生產與銷售。然而,因為紅牛飲料的配方中含有咖啡因等管制成分,且當時紅牛所一貫使用的“斗牛圖形”商標已被浙江金華斗牛中心注冊,“天絲公司”在中國“直營”紅牛飲料的計劃進行得并不順利。但“天絲公司”仍于1994年底取得了“紅牛REDBULL”的文字注冊商標。
不過,華彬方面始終堅持認為,《50年協議書》被法院采信,泰國天絲發起“商標訴訟戰”的基礎不復存在,“那么泰國天絲此前針對中國紅牛的經銷商、生產商、供應商等發起的一系列侵權訴訟也將面臨顛覆性后續。”
這次事件也牽扯出了紅牛商標之爭。據公開資料,紅牛是泰國天絲集團旗下品牌。1995年,泰國紅牛、泰國天絲與華彬集團成立合資公司,授權中國紅牛在中國境內生產銷售紅牛系列飲料。而從2016年開始,雙方便開始了紅牛系列商標糾紛,其爭議的焦點在于,合作期限是20年還是50年。不過,兩家相爭下,近年來中國功能飲料市場早已走向多元化,并非紅牛一家獨大。
4月20日,泰國天絲醫藥保健有限公司(下稱“泰國天絲”)表示收到一份最新的判決書,2022年10月31日,吉林高院就泰國天絲針對中國紅牛旗下的紅牛維他命飲料(湖北)有限公司、北京紅牛飲料銷售有限公司、北京紅牛飲料銷售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侵害紅牛商標專用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做出一審判決:三家企業立即停止生產、銷售“紅牛維生素功能飲料”,立即停止使用含有“紅牛”字樣的企業名稱,同時連帶賠償原告泰國天絲3000萬元。
近期紅牛案的一審判決,引發了大家的關注,事件的起源是由于中國華彬和泰國天絲之間的商標糾紛,最初因為合作華彬公司取得了使用權,并在中國市場銷售取得了很大成功,商標規定使用期限到期后,泰國天絲不再同意授權商標使用權,糾紛就由此產生,持續到現在,一審判決已經公布,中國紅牛被禁止生產銷售,市場全面下架。
隨著創始人許書標的去世,天絲集團和華彬集團的關系開始惡化,從2016年開始兩者就“商標權”,“生產經營權”“盈余分配權”等問題展開了多輪訴訟。泰國天絲起訴了中國紅牛的經銷商、渠道商、供應商、商標制造商、商標銷售商等上下游相關企業,獲賠償金超3億元。
90年代,泰國天絲發明的紅牛飲料想進入中國市場,苦于拿不到生產許可,也注冊不了商標,這時候嚴彬出現幫紅牛疏通關系解決了這個問題。
吉林最高法院已給出明確結論,要求中國紅牛公司著手停止紅牛商標功能性飲料的生產,并因其未經批準擅自使用而需支付泰國3000萬賠償金。
2023年4月22日,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北京紅牛及其下屬兩家企業侵犯了泰國天絲的商標權和不正當競爭,要求其立即停止生產和銷售“紅牛維生素功能飲料”,并賠償泰國天絲3000萬元。這一判決對北京紅牛造成了巨大的打擊,相當于禁止了其在中國市場的主要產品。據悉,北京紅牛已經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希望能夠推翻這一判決。
近期,一個震驚全國的案件引起了廣泛的關注。中國紅牛公司在與泰國天絲公司的商標糾紛案中敗訴,被法院禁止生產銷售紅牛飲料,并判決賠償泰國天絲公司3000萬元。
通過有關報道,可以粗線條梳理出紅牛在中國的發展歷程。上世紀90年代初,紅牛創始人、泰籍華人許書標先生希望在海南建廠生產紅牛飲料。但因紅牛含咖啡因等管制成分,無法獲得外資獨資生產批文。同時,因為紅牛飲料所需要“斗牛”圖案商標已被浙江金華有關機構注冊,紅牛商標無法注冊,許書標的愿望沒有落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