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加強知識產權執法 嚴厲查處網絡銷售、直播帶貨中侵權假冒違
- 作者: 小象 發布時間:2024-01-14 09:06:03
- 摘要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網站8月15日發布《關于新時代加強知識產權執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提出,加強重點領域執法。加強互聯網領域知識產權執法,嚴厲查處網絡銷售、直播帶貨中侵權假冒違法行為。加強外商投資領域和老字號品牌的知識產權保護,加大對假冒仿冒相關公眾所熟知的商標、惡意搶注商標等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依法平等保護內外資企業的知識產權。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網站8月15日發布《關于新時代加強知識產權執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提出,加強重點領域執法。加強互聯網領域知識產權執法,嚴厲查處網絡銷售、直播帶貨中侵權假冒違法行為。加強外商投資領域和老字號品牌的知識產權保護,加大對假冒仿冒相關公眾所熟知的商標、惡意搶注商標等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依法平等保護內外資企業的知識產權。
《商標一般違法判斷標準》第三條規定:商標一般違法行為是指違反商標管理秩序的行為。商標法規制兩類違法行為,第一類是侵犯特定當事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標侵權行為;第二類是雖未侵犯特定當事人商標專用權,但違反商標管理秩序,損害公共利益的違法行為。一般將涉及上述第一類違法行為的案件稱為“商標侵權假冒案件”,第二類案件稱為“商標一般違法案件”。“一般違法”并非指違法的情節與“嚴重違法”相對應,而是指違法的情形、與侵犯特定當事人權利的“侵權假冒”相區分。
根據《商標法》第五十二條之規定,使用未注冊商標違反《商標法》第十條規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報,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營額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由此,使用基于《商標法》第十條絕對理由駁回的未注冊商標存在受到行政處罰的風險,應謹慎為之。例如以下即為相關主體違反《商標法》第十條規定但仍繼續使用商標、后續受到工商局處罰的相關例證:
《意見》提出,加強重點市場執法。以近年來侵權假冒案件多發、輿情關注和舉報投訴較多的商品交易市場為重點,加大違法線索摸排和整合分析力度,嚴厲查處商標侵權、假冒專利、假冒地理標志等違法行為。在節假日等消費高峰時段,加強對農村和城鄉接合部市場的執法檢查,從零售端入手,深挖侵權假冒商品銷售網絡和生產源頭,鏟除違法產業鏈條。
《意見》提出,加強重點環節執法。推動實施《商標代理監督管理規定》《規范商標申請注冊行為若干規定》,嚴厲查處惡意申請注冊商標、以欺騙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申請注冊商標和商標代理違法行為。按照《商標印制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嚴厲查處違法印制商標行為。按照《專利代理條例》《專利代理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依法查處專利代理違法行為,維護知識產權代理行業秩序。
(2)行政責任。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權商品、偽造注冊商標標識的工具,并可處以罰款。罰款數額為違法經營額5倍以下;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5萬元的,罰款數額為25萬元以下。
二是我局充分發揮12315申訴舉報網絡渠道,加強對商標、地理標志產品侵權假冒違法行為的監管,及時受理消費者投訴舉報和有關部門移送的投訴舉報線索,持續開展知識產權專項保護行動。依職權依法查處商標侵權違法行為。
意見突出執法重點,在加強重點產品執法方面,以關系人民群眾生命健康、財產安全的食品藥品、農資、電子產品、家用電器、汽車配件和侵權假冒多發的服飾箱包等日用消費品為重點,嚴厲查處商標侵權、假冒專利等違法行為。聚焦初級農產品、加工食品、道地藥材、手工藝品等,加大對地理標志侵權假冒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
在嚴厲查處商標違法行為方面,哈市將進一步強化對馳名商標、老字號商標、涉外商標、重點領域行業龍頭企業商標的執法保護。及時查處冒充注冊商標、擅自改變注冊商標以及上級交辦的惡意商標注冊、將禁用標志作為商標使用等違法案件。保護注冊商標權利人合法權益,持續加強商標許可、商標使用、商標印制、定牌加工等環節的商標執法工作。不斷加大對嚴重侵權、重復侵權、群體侵權等行為的懲處力度,切實提高違法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