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焦點問題二,國家知識產權局認為,首先,在訴爭商標核定使用
- 作者: 小象 發布時間:2024-01-14 07:14:58
- 摘要
關于焦點問題二,國家知識產權局認為,首先,在訴爭商標核定使用的“衛生巾、消毒紙巾、嬰兒尿布、失禁用尿布、衛生護墊、失禁用吸收褲、嬰兒尿褲、衛生內褲”商品上,鑒于國家知識產權局在前述焦點問題中認為訴爭商標在上述核定商品上與引證商標一、二構成使用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且已對寶潔公司商標知名度予以充分考慮,并通過2013年商標法第三十條對其予以保護,故在訴爭商標核定使用的上述商品上,不適用2013年商標法第十三條第三款規定審理。
關于焦點問題二,國家知識產權局認為,首先,在訴爭商標核定使用的“衛生巾、消毒紙巾、嬰兒尿布、失禁用尿布、衛生護墊、失禁用吸收褲、嬰兒尿褲、衛生內褲”商品上,鑒于國家知識產權局在前述焦點問題中認為訴爭商標在上述核定商品上與引證商標一、二構成使用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且已對寶潔公司商標知名度予以充分考慮,并通過2013年商標法第三十條對其予以保護,故在訴爭商標核定使用的上述商品上,不適用2013年商標法第十三條第三款規定審理。
鑒于乖巧母嬰公司在原審訴訟中對訴爭商標核定使用的“衛生巾、消毒紙巾、嬰兒尿布、衛生護墊、失禁用吸收褲、嬰兒尿褲、衛生內褲”商品與引證商標一、二核定使用的商品構成相同或類似商品不持異議,本院經審查予以確認。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認為:本案的爭議焦點可歸納為:第一,訴爭商標核定使用在“衛生巾、消毒紙巾、嬰兒尿布、失禁用尿布、衛生護墊、失禁用吸收褲、嬰兒尿褲、衛生內褲”商品上,是否違反2013年商標法第三十條的規定;第二,訴爭商標核定使用在“醫用營養品、殺蟲劑”商品上,是否違反2013年商標法第十三條第三款的規定。
原審庭審中,乖巧母嬰公司主張“失禁用尿布”商品與引證商標一、二核定使用的商品不構成類似商品,認可“衛生巾、消毒紙巾、嬰兒尿布、衛生護墊、失禁用吸收褲、嬰兒尿褲、衛生內褲”商品與引證商標一、二核定使用的商品構成相同或類似商品。
我自己用過兩個母嬰大牌的一次性紙內褲,一個是一層塑料膜的,一個是EO消毒透析紙包裝的。哪個好?個人覺得透析紙這個看起來更衛生和安心哈。
為什么值得驕傲?豪悅98年成立,2011年~內褲衛生巾,就是我們現在用的安睡褲。20年作為國內上市的紙尿褲公司,榮登A股參與了我國的紙尿褲和衛生巾,各項起草和制定。這個地位確實是中流砸柱,3000萬一條瑞光生產線。我這回去溯源的時候整個廠區十幾個小目標不斷的引進更新更好的設備,為什么那些大牌的紙尿褲都信賴?(簽了保密協議不能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