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三年不使用的正當理由是什么?-十象商標買賣網
- 作者: 買商標動態 發布時間:2024-01-12 18:32:13
- 摘要
連續三年不使用的正當理由是什么?來源商標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連續三年不使用的正當理由1.不可抗力2
連續三年不使用的正當理由是什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連續三年不使用的正當理由
1.不可抗力
2.政府政策限制
三、破產清算
4.其他不能歸咎于買商標人的正當理由。
還有“商標購買”的更多問題?,提交信息立即獲取解答
相關標簽
相關文章推薦
全部行業特價商標
更多>>
免費找標
需要商標?委托平臺免費找指定商標
手機號
更多>>
瀏覽量:6590178
2024-01-12 13:14:22
瀏覽量:199828
2024-01-12 13:22:27
瀏覽量:198949
2024-01-12 13:25:03
瀏覽量:198922
2024-01-12 13:22:25
瀏覽量:196871
2024-01-12 13:21:55
瀏覽量:196679
2024-01-12 13: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