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侵權案件移送標準是刑法第七十一條
- 作者: 小象 發布時間:2024-01-14 06:43:42
- 摘要
此外,回收包裝屬于“與被假冒的注冊商標完全相同”的情形,可以認定為相同商標,行為人超越授權擅自制造注冊商標標識的行為應被認定為非法制造注冊商標標識。因此,本案中的回收包裝可以認定為與相應被假冒品牌護膚品注冊商標屬于相同的商標。
此外,回收包裝屬于“與被假冒的注冊商標完全相同”的情形,可以認定為相同商標,行為人超越授權擅自制造注冊商標標識的行為應被認定為非法制造注冊商標標識。因此,本案中的回收包裝可以認定為與相應被假冒品牌護膚品注冊商標屬于相同的商標。
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構成犯罪的,除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構成犯罪的,除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丹陽市檢察院在辦理該案中,準確區分假冒注冊商標罪與非法制造注冊商標標識罪的界限,對明知他人實施侵犯知識產權'>知識產權犯罪,仍為其提供幫助偽造、擅自制造注冊商標標識的,單獨認定為非法制造注冊商標標識罪,而不以假冒注冊商標罪的共犯論處。為嚴厲打擊此類犯罪,以被告人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數量作為定罪量刑的標準,準確認定犯罪情節,發揮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優勢,督促被告人退出違法所得。
《商標法》第四十條第二款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構成犯罪的,除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摘要: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是制假、售假產業鏈的重要環節,不僅嚴重擾亂了國家對商標的管理秩序,侵犯了商標注冊人對注冊商標的專用權,而且很有可能影響產品質量、產品安全,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造成危害,因此應予以嚴厲打擊。
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是制假、售假產業鏈的重要環節,不僅嚴重擾亂了國家對商標的管理秩序,侵犯了商標注冊人對注冊商標的專用權,而且很有可能影響產品質量、產品安全,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造成危害,因此應予以嚴厲打擊。
△(卷煙、雪茄煙注冊商標標識;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偽造、擅自制造他人卷煙、雪茄煙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卷煙、雪茄煙注冊商標標識,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條的規定,以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定罪處罰。
銷售他人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條的規定,以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未遂)定罪處罰:
被告人范某某為圖財,從2020年4月開始在肇慶市廣寧縣一出租屋里從事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至被抓獲時共通過某網店銷售了7萬多件不同品牌空調的非法制造注冊商標標識,獲利約2萬元。期間,范某某還糾合他人參與協助其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犯罪活動。
針對該案中包裝盒的價值較小,被告人的違法所得數額不大的情況,為嚴厲打擊知識產權'>知識產權犯罪,丹陽市檢察院積極引導公安機關圍繞假冒“NVC雷士照明”注冊商標的包裝盒的數量偵查取證,準確核算被告人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數量。經審查,被告人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數量均超過10萬件,屬于情節特別嚴重。
商標侵權案件移送標準是刑法第七十一條【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案(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條)】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第二百一十五條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第一種是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的行為。構成這一犯罪,行為人必須實施了偽造、擅自制造的行為。“偽造”,是指按商標所有人的商標標識進行仿制的行為,商標標識本身就是假的。“擅自制造”,主要是指商標印刷單位在與注冊商標所有人的商標印制合同規定的印數之外,又私自加印商標標識的行為。商標標識本身是真的。“商標標識”,是指在商品本身或者在商品的包裝上使用的附有文字、圖形或其組合所構成的商標圖案的物質實體,如商標紙、商標的包裝、裝潢、服裝上的商標織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