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轉讓時需要注意的事項
- 作者: 小象 發布時間:2024-01-14 06:43:37
- 摘要
專利(或專利申請)權轉讓是指專利權人作為轉讓方,將其專利(或專利申請)權轉讓給受讓方,受讓方與轉讓方簽訂專利(或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并支付約定價款;通過向專利局提出專利(或專利申請)權人的著錄項目變更手續,待著錄項目變更手續合格、公告,受讓方即成為專利(或專利申請)權的合法所有人。
專利(或專利申請)權轉讓是指專利權人作為轉讓方,將其專利(或專利申請)權轉讓給受讓方,受讓方與轉讓方簽訂專利(或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并支付約定價款;通過向專利局提出專利(或專利申請)權人的著錄項目變更手續,待著錄項目變更手續合格、公告,受讓方即成為專利(或專利申請)權的合法所有人。
專利申請權轉讓是指專利申請人將國家知識產權'>知識產權局已接收但仍未授權的專利依法轉讓給他人的行為.需要注意的是,專利申請權轉讓后,讓與人轉讓的只是受讓人有權針對此專利繼續進行申請的權利,不能從根本上保證受讓人未來一定能夠成為受讓發明創造的專利權人.
2、專利權轉讓發生在專利授權之后,轉讓人為專利權人,而專利申請權轉讓則發生在專利授權之前,轉讓人為專利申請人.
專利轉讓是指專利權人作為轉讓人,將其發明創造專利的所有權或持有權轉讓給受讓人,受讓人支付約定價款的合同。通過專利權轉讓合同取得專利權的一方成為新的合法專利權人,也可以與他人訂立專利轉讓合同和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包括專利申請權的轉讓。
目前人們較多關注專利撰寫技巧、布局策略、維權賠償等方面的問題,較少談論專利(或專利申請)轉讓的實戰技巧。在獲權的基礎上,如何能有效推廣、全方位實施轉化專利(或專利申請)為生產力、實現專利(或專利申請)的價值是企業迫切需要解決的課題。當專利轉讓雙方通過談判達成協議后,提前確認好可能涉及到雙方需要配合程序的文件和注意事項,避免出現無法轉讓的情況,可以節約時間、財力等成本,提高辦事效率。下面從三個方面講一下專利轉讓時需要注意的事項。
轉讓所涉及的專利(或專利申請)權必須為有效的中國專利(或專利申請);許可所涉及的專利必須為已授權、在保護期限且有效的中國專利。
第六條專利申請被駁回的責任對于轉讓方不是該專利申請的合法申請人、或侵害他人專利權或專利申請權的`,專利申請被專利局駁回,轉讓方返還全部轉讓費,并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對轉讓方未充分公開自己的專利申請請求保護的申請主題,專利申請被專利局駁回,轉讓方返還全部或部分轉讓費;對其他情況,專利申請被駁回的,轉讓方不返還轉讓費;本合同登記公告后,由受讓方負責對專利局的有關通知進行答復,并繳納有關費用,登記公告后專利申請被駁回的,由受讓方承擔權利與義務。
6.在轉讓合同成立后,轉讓人必須停止使用專利。在專利轉讓之前,專利權人已經對該發明創造進行了實施。根據轉讓合同的約定,在合同成立后,轉讓人應當停止實施該發明創造(如果合同中有約定的話)。
轉讓雙方應簽訂書面的專利權轉讓協議。協議中應包括轉讓的專利申請號、專利權的詳細信息、轉讓方和受讓方的身份信息、并由雙方簽署或加蓋公章。
2.專利權轉讓費和支付方式相關。專利權轉讓費將采用一次性付清的方式。在合同生效日或專利局公告后,受讓方應將全部轉讓費匯至轉讓方的賬戶,或以現金形式匯款給轉讓方(或在面交時支付)。
在本合同訂立時,甲方受讓并支付相應的轉讓價款。也可以約定轉讓方繼續實施專利應向受讓方即新的專利權人支付使用費。本合同轉讓的專利權屬于:(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3.有些專利權轉讓合同是在轉讓方已經實施專利,或者已經與第三方訂立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以后轉讓專利權的。在這種情況下,當事人應當在專利實施許可情況一項中明確轉讓方是否繼續實施,或者已訂立的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債權債務關系如何轉移。在專利權轉讓合同成立后,轉讓方如果需要繼續實施專利,可以約定轉讓方在已經實施或者已經準備實施的規模上繼續實施專利并免交專利使用費,也可以約定轉讓方繼續實施專利應向受讓方即新的專利權人支付使用費。至于在專利權轉讓合同應立之日前已經訂立的并正在履行的專利實施許可合同,轉讓方與第三方之間就該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所發生的權利與義務關系應由受讓方承擔。這種權利義務的轉移宜告知第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