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條從事木材經營、加工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依法申請
- 作者: 小象 發布時間:2024-01-14 06:13:57
- 摘要
第七條從事木材經營、加工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依法申請《廣東省木材經營加工許可證》(以下簡稱木材經營加工許可證)。但是,村民利用合法來源的木材加工少量的農具、家具和修建房屋等除外。
第七條從事木材經營、加工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依法申請《廣東省木材經營加工許可證》(以下簡稱木材經營加工許可證)。但是,村民利用合法來源的木材加工少量的農具、家具和修建房屋等除外。
首先,原木通常指沒有經過加工和切割的生長狀態下的木材,也就是從森林中砍伐或采集而來的木材。而實木則是指經過切割和加工處理后形成的真正的木材家具。因此,原木和實木之間最大的區別在于原木是未經切割和加工處理的,而實木則是經過了切割和加工處理后制成的。
(一)無許可證經營、加工木材的,沒收非法經營、加工的木材和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2倍以下的.罰款,依法予以取締;
申請年加工木材能力1萬立方米以上的木材初級加工許可,還應當提交具有甲級資質的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單位出具的項目建設設計文件和原材料供應的可行性報告。申請年加工木材能力3萬立方米以上的木材初級加工許可,還應當提交建立有能夠供應50%以上加工原料的原材料林基地證明。
申請年加工木材能力1萬立方米以上的木材初級加工許可,建設項目應當由具有甲級資質的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單位進行設計并對原材料供應作出可行性研究。申請年加工木材能力3萬立方米以上的木材初級加工許可,還應當建立有能夠供應50%以上加工原料的原材料林基地。
第二十三條運輸'>運輸木材,以及從木材加工單位一次性運出折合原木材積立方米以上的木(竹)制成品應當申領《廣東省木材運輸'>運輸證》(以下簡稱木材運輸'>運輸證)。
第十八條木材經營、加工單位和個人需要延續木材經營加工許可證有效期的,應當在有效期屆滿30日前向原審批機關提出申請。
第十七條木材經營、加工單位和個人變更登記事項的,應當向原審批機關提出申請。符合條件的,原審批機關應當依法換發木材經營加工許可證。
地級以上市直屬國有林場申請木材二次加工許可和年加工木材能力1萬立方米以下(不含1萬立方米)的木材初級加工許可,由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審批。
第十五條林業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木材經營加工許可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符合條件的,發給木材經營加工許可證;不符合條件的,作出不予行政許可的書面決定并說明理由。
(二)年加工木材能力5000立方米以上1萬立方米以下(不含1萬立方米)的木材初級加工許可,由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審批。
第二十一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可以通過招標的方式,對以本地產木材為原料進行木材初級加工的申請作出行政許可決定。
比如一些建筑工地換下來的木質模板,這種木材有些都是可以再循環利用的,或者是從中能挑選出一些好的木頭,也是都可以賣給一些木材加工廠和家具廠去使用。
第三十條依法沒收的木材,由林業主管部門報同級財政部門同意后,變賣給木材經營、加工單位和個人。有條件的,應當進行公開拍賣。變賣和公開拍賣所得款項全額上繳財政。
據鎮黨委書記陶磊介紹,目前,全鎮木材加工廠有10多家,安置人員就業超過500人。同時,隨著木材加工業的發展壯大,也帶動了該鎮第三產業的發展,鎮里的飯店,超市,早餐攤點都非常紅火。近年來,鎮黨委政府為了加快木材加工業發展,積極為企業排憂解難,引導木材加工產業鏈不斷延伸,實現集群發展,推進木材產業提檔升級。
(五)擅自經營、加工疫木的,沒收非法經營、加工的木材和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2倍以下的罰款;有其他違反植物檢疫規定行為的,依照植物檢疫法規予以處罰。
許多國家積極著手建立木材加工業結構,制定相關發展政策,如提高加工車間的規模、搭建木材回收中心和建立木材外貿定購體制等。
2.廢木材分類和處理:將收集到的廢棄木材按照材質和質量進行分類,例如軟木、硬木等。然后,可以采用簡單的加工方法,如切割、研磨等,將廢棄木材加工成所需的形狀和尺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