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限購政策核心措施
- 作者: 小象 發布時間:2024-01-14 03:11:12
- 摘要
向售房單位購買住房或通過房地產交易市場購買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乙方,在辦理住房抵押登記獲得認同(乙方確定)之日起的五個營業日內將貸款金額連同存入的自籌資金全數以甲方購房款的名義轉入售房單位或房地產交易市場在銀行開立的賬戶。
向售房單位購買住房或通過房地產交易市場'>市場購買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乙方,在辦理住房抵押登記獲得認同(乙方確定)之日起的五個營業日內將貸款金額連同存入的自籌資金全數以甲方購房款的名義轉入售房單位或房地產交易市場'>市場在銀行開立的賬戶。
向售房單位購買住房或通過房地產交易市場'>市場購買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乙方,在辦理住房抵押登記獲得認同(乙方確定)之日起的五個營業日內將貸款金額連同存入的自籌資金全數以甲方購房款的名義轉入售房單位或房地產交易市場'>市場在銀行開立的賬戶。
向售房單位購買住房或通過房地產交易市場'>市場購買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乙方,在辦理住房抵押登記獲得認同(乙方確定)之日起的五個營業日內將貸款金額連同存入的自籌資金全數以甲方購房款的名義轉入售房單位或房地產交易市場'>市場在銀行開立的賬戶。
因此,房地產限購對于住房的剛性需求和投機需求具有不同的調控目的。對于消費型的剛性需求,房地產限購基本不予過于嚴格的限制,一般規定購房套數上限即可;對于投機性購房,限購則給予強力管控,嚴格限制和打擊通過多套房購買獲取暴利的炒房行為。
第一,限制購房者的購房數量。這是房地產限購政策的核心措施,即直接通過打壓房地產市場'>市場購房需求,特別是投機性購房需求,進而遏制房價的過快上漲趨勢。對于第一套住房的購買,限購政策一般不給予限制,這也是保障居民住有所居要求的體現,限購并不嚴厲打擊購房者的基本剛性住房需求。對于第二套住房的購買,限購令普遍采取打壓措施,通過設定戶籍、社保、納稅等一系列門檻提高第二套住房的購買難度。對于第三套甚至更多套房屋的購買,限購令通常采取直接限制購買的態度。
第二,在可以購買的數量范圍內,特別是對購買第二套及以上數量住房的,盡可能增加購房成本和購房難度。限購政策除了直接限制購買數量外,一般會輔之以減少貸款額度、提高貸款利率、縮減公積金貸款適用范圍等貸款方面的限制措施,以此增加購房者的購房成本,遏制房地產市場'>市場的過熱需求。為了防止外地人,即不具有當地戶籍的購房者涌入當地房地產市場'>市場,限購令一般對非當地戶籍購房者采取更加嚴格的購房限制,對其戶籍、納稅和社保繳納時限等做出嚴格規定,提高了其在當地購房的難度。
①期房從開發商拿地,做好項目擴初設計方案以后至取得房地產權證(大產權證)止,在這一期間的商品房稱為期房,消費者在這一階段購買商品房時應簽預售合同。買期房在港澳地區稱為買“樓花”,這是商品房預售制下產生的、近年來房地產開發商普遍采用的一種房屋銷售方式。購買期房也就是購房者購買尚處于建造之中的房地產項目。
房地產限購的定義,房地產限購指政府限制房屋購買數量,規定了購房者能夠購買房屋的數量上限。房屋具有居住和投資的雙重屬性,據此房屋購買者通常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將房屋作為滿足居住剛性需求商品的群體,這些購房群體將房屋用于實現最基本的日常居住功能;另一類是將房屋視為投資產品,通過買賣房屋實現資產保值增值,并獲取高額投資收益。
房價在慢慢下跌,對剛購買了房子,由于購房合同手續,房地產公司不對已經購買的用主退還差價或結帳。由于房價下跌,盡管二手市場'>市場上住宅數量有所增加,但銷售量從降價開始,遠遠低于通常的水平。在這種情況下,買一套新房就等于把錢都花去了。有2套或更多住房者,無法出售多余住房,也要為他們不需要的住房繳納物業費,委實賠得一塌糊涂。
1月19日,濟源產城融合示范區管理委員會印發了《濟源示范區2023年大力提振市場'>市場信心促進經濟穩定向好政策措施》(濟管19號),主要內容涵蓋傳統消費、文旅消費、新型消費、房地產消費等方面。其中,房地產市場'>市場有關政策包括:優化二套房認定標準對擁有1套住房并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家庭,再次申請貸款購買普通商品住房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