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彬紅牛與天絲紅牛商標50年協議之爭又有新進展
- 作者: 小象 發布時間:2024-01-14 02:45:53
- 摘要
天絲公司訴稱,該公司對紅牛系列注冊商標自始至今擁有清晰的、完整的、獨立的所有權,并已經過最高人民法院生效判決確認。華彬紅牛方面未經天絲公司許可和授權,擅自使用紅牛系列商標生產銷售紅牛維生素功能飲料,構成對天絲公司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嚴重侵犯。
天絲公司訴稱,該公司對紅牛系列注冊商標自始至今擁有清晰的、完整的、獨立的所有權,并已經過最高人民法院生效判決確認。華彬紅牛方面未經天絲公司許可和授權,擅自使用紅牛系列商標生產銷售紅牛維生素功能飲料,構成對天絲公司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嚴重侵犯。
總之,就是一個因商標而引發的故事而已。商標有價值,故事就有了看頭。目前企業立即停止生產、銷售“紅牛維生素功能飲料”,立即停止使用含有“紅牛”字樣的企業名稱,同時連帶賠償原告泰國天絲3000萬元。
在吉林高院判決的案件中,天絲公司將華彬集團實際控制的紅牛維他命飲料(湖北)有限公司(下稱“湖北紅牛”)、北京紅牛飲料銷售有限公司(下稱“北京紅牛”)、北京紅牛飲料銷售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下稱“吉林紅牛”)及吉林省長春市一家超市列為被告。涉案的紅牛飲料產品為著名的金罐紅牛(紅牛維生素功能飲料)和藍罐紅牛(牛磺酸強化型),共涉及7個紅牛商標。天絲公司提出了億元的訴請賠償金額。
目前市場上有不少紅牛飲料,比如紅牛維生素功能飲料,紅牛維生素風味飲料,紅牛維生素牛磺酸飲料等等,這些產品商標一樣,只是包裝略有差別。
4月17日,內蒙古自治區錫林浩特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多次查處侵權的“紅牛維生素功能飲料”系列執法行動后,在3個經營商戶監管群發布立即下架、停售“紅牛維生素功能飲料”通知,涉及批發及終端商戶830余家,相關商戶正在陸續下架侵權商品并退貨;19日,湖北武漢市洪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轄區超市下發責令整改通知書,認定銷售“紅牛維生素功能飲料”系列產品侵犯了天絲集團“紅牛”商標專用權,要求立即下架侵權產品,停止侵權行為……今年以來,天絲集團加大知識產權'>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專門組織人員,先后奔赴北京、河北、內蒙古、山西、山東、安徽等地,配合多部門開展打擊侵權假冒商品行動,依法維護知識產權'>知識產權。
華彬紅牛與天絲紅牛的商標50年協議之爭又有新進展。日前,有媒體報道稱,天絲紅牛方面稱收到的吉林高院最新判決要求華彬方面立即停止生產、銷售“紅牛維生素功能飲料”。對此,華彬紅牛方面則回應稱將依法上訴,且相關一審判決并非生效判決。
因為只有否認協議的真實性,泰國天絲集團才可以快速推進商標戰,拖延訴訟期限。只要承認簽過該協議,紅牛安奈吉飲料、紅牛維生素風味飲料(進口、國產)、紅牛維生素牛磺酸飲料以及紅牛維生素能量飲料等泰國天絲產品在中國市場的合法性就不存在了。
同時,泰國天絲還先后起訴華彬集團經銷商沈陽海榮鑫、南昌龍泉及旺中旺百貨銷售紅牛維生素功能飲料構成商標侵權,并在司法層面獲勝。
一份剛剛披露的法院判決書顯示,江西省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就天絲醫藥保健有限公司針對華彬集團經銷商南昌市龍泉食品有限公司、旺中旺百貨有限公司銷售侵權紅牛維生素功能飲料商品構成商標侵權案【(2021)贛01民初622號】作出的一審判決,判決指出二被告構成商標侵權,需立即停止銷售并賠償天絲公司合理費用。
4月20日,泰國天絲醫藥保健有限公司(下稱“泰國天絲”)表示收到一份最新的判決書,2022年10月31日,吉林高院就泰國天絲針對中國紅牛旗下的紅牛維他命飲料(湖北)有限公司、北京紅牛飲料銷售有限公司、北京紅牛飲料銷售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侵害紅牛商標專用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做出一審判決:三家企業立即停止生產、銷售“紅牛維生素功能飲料”,立即停止使用含有“紅牛”字樣的企業名稱,同時連帶賠償原告泰國天絲3000萬元。
近日,針對華彬集團經銷商銷售侵權紅牛維生素功能飲料商品(以下簡稱“華彬紅牛”)的紅牛商標侵權糾紛迎來最新進展。
近日,針對華彬集團經銷商銷售侵權商品“紅牛維生素功能飲料”(以下簡稱華彬紅牛)的紅牛商標侵權糾紛迎來最新進展。2023年1月3日,天絲醫藥保健有限公司收到江西省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就天絲醫藥保健有限公司針對華彬集團經銷商南昌市龍泉食品有限公司(即華彬集團在江西省最大的經銷商)、旺中旺百貨有限公司銷售侵權“華彬紅牛”商品構成商標侵權案【(2021)贛01民初622號】于2022年12月12日作出的一審判決,判決指出二被告銷售“華彬紅牛”的行為構成商標侵權,需立即停止銷售并賠償天絲公司合理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