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天絲要求華彬停止用“紅牛”系列商標,并向其支付商標使用費
- 作者: 小象 發布時間:2024-01-14 02:38:40
- 摘要
泰國天絲方面認為,合作期限是20年,早已到期;而華彬方面則主張,合作期限是50年,還遠沒有結束。因此,在合作協議到期后,泰國天絲要求華彬停止使用“紅牛”系列商標,并向其支付商標使用費。而華彬則拒絕了這一要求,并繼續生產和銷售“紅牛”產品。
泰國天絲方面認為,合作期限是20年,早已到期;而華彬方面則主張,合作期限是50年,還遠沒有結束。因此,在合作協議到期后,泰國天絲要求華彬停止使用“紅牛”系列商標,并向其支付商標使用費。而華彬則拒絕了這一要求,并繼續生產和銷售“紅牛”產品。
一是商標使用權的爭議。根據合同約定,天絲集團授權合資公司使用紅牛商標,合同期限為20年,于2016年10月6日到期。但是,到期后,合資公司未經許可繼續使用紅牛商標生產、銷售產品,天絲集團認為這是侵犯了其知識產權'>知識產權,遂提起訴訟。
隨后幾年里,泰國天絲發起了一系列針對“紅牛”商標侵權的訴訟,和華彬集團及其子公司、甚至供應商爆發了超過20起訴訟案件。
針對此番中泰紅牛的“硝煙再起”,也有品牌專家告訴媒體,華彬集團與泰國天絲的商標許可權之爭,不可能僅僅是商標許可到期的問題,根本原因可能是“利不均,不相為謀”。據悉,華彬集團通過產銷分離和資金運作,使得雙方成立的合資公司20多年來一直虧損,天絲集團沒有獲得應得的利益,因此對華彬集團產生了不滿。
但據媒體早期報道,由于天絲集團創始人許書標的離世,導致紅牛系列商標授權期限徹底變成了“羅生門”。一方面,天絲集團不承認嚴彬與許書標有關任何協議,另一方面,華彬方面始終堅持許書標在世曾與嚴彬簽有協議,“授權期并非20年而是50年”
上世紀七十年代,天絲集團創始人許書標先生創造性地研發了紅牛飲料,自此開創了能量飲料類別的先河。紅牛品牌自創立之初,就進行了商標注冊。并隨著業務的不斷發展,在業務所在的國家和地區開展了相關的商標注冊和知識產權'>知識產權保護布局。據統計,目前天絲集團及許氏家族在全球擁有包括“斗牛圖”、“RedBull”、“紅牛”及組合標在內的共計20,000多個商標。如今紅牛產品暢銷全球170多個國家和地區,已成為能量飲料的標志。在福布斯2020全球最具價值品牌評選中,紅牛位列第69位。紅牛商標及品牌價值也日益凸顯,作為企業的無形資產持續為天絲集團創造著新的價值,不斷賦能企業發展。
2.商標注冊后可以享有優先權。在烏拉圭,注冊商標之后,其他人使用你的商標時需要向你支付一定比例的費用。例如,在烏拉圭注冊商標之后,如果在當地市場銷售該產品時,可要求你支付20%的費用。
2016年,泰國天絲單方面宣布紅牛商標20年授權期限已滿,并以侵害商標專用權和不正當競爭為由,將華彬集團的湖北、廣東、江蘇工廠訴至法院,并停止供應三家工廠的香精香料。
不過,紅牛在掀起造富盛宴的同時,也引發了一場品牌爭奪戰。在紅牛創始人許書標辭世的第4年,即2016年8月,泰國天絲宣稱20年授權期滿,并以侵害注冊商標專用權及不正當競爭為由,對華彬集團運營的多家公司提起訴訟。
然一個靈魂問題是,商標背后是核心品牌,沒有紅牛品牌的擁有權,無論20還是50年,其充其量只是一個授權運營商。這對大佬嚴彬、強者華彬集團而言是一件很遺憾的事。
糾紛焦點是,許馨雄以華彬公司注冊經營期限20年為由,意欲收回紅牛商標;華彬集團則主張雙方最初協商的經營期限為50年,注冊公司時,受規定限制才將經營期限定為20年。雙方官司一直持續了6年。去年底,官司一審出判,判定華彬自1995年始享有在中國境內獨家經營紅牛50年的合法性。盡管如此,受糾紛影響,華彬紅牛經營業績還是難免下滑。而且,泰國天絲已對一審結果提出上訴,并表示誓將商標爭奪戰進行到底。
這次事件也牽扯出了紅牛商標之爭。據公開資料,紅牛是泰國天絲集團旗下品牌。1995年,泰國紅牛、泰國天絲與華彬集團成立合資公司,授權中國紅牛在中國境內生產銷售紅牛系列飲料。而從2016年開始,雙方便開始了紅牛系列商標糾紛,其爭議的焦點在于,合作期限是20年還是50年。不過,兩家相爭下,近年來中國功能飲料市場早已走向多元化,并非紅牛一家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