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別人的商標無效,我還不能注冊?_十象商標注冊網
- 作者: <p> 發布時間:2024-01-12 13:29:21
- 摘要
中國臺灣地區某公司申請第30類商標被部分駁回案
◎案例1中國臺灣某公司申請第30類商標被部分駁回
2013年11月22日,中國臺灣省彰化縣某食品有限公司申請第30類注冊華師傅和圖商標(圖1)。
2015年4月8日,商標局引用榮昌基業食品企業有限公司在類似商品上注冊的華師傅商標(圖2),部分駁回了臺灣省彰化縣某食品有限公司華師傅和圖商標在面條上的申請。
榮昌食品企業有限公司華師傅商標于2004年注冊,專用期為2004年8月7日至2014年8月6日。該商標注冊期滿后未申請續展,2015年4月8日被引用時無效。
◎案例二李某申請第六類商標被部分駁回
2013年6月26日,江西省南昌市李某申請注冊LIJUN利君商標(圖三),申請類別為第6類。
2015年1月27日,商標局以《商標法》第五十條引用浙江省溫州市陳某在類似商品上注冊的利君LIJUN商標(圖4)部分駁回了李LIJUN金屬(非電)彈簧鎖申請金屬鎖。
陳某的利君LIJUN該商標于2004年注冊,批準的商品類別為第9類,專用期為2004年7月14日至2014年7月13日。該商標在注冊期滿后未申請續展,在2015年1月27日被引用時僅6個月,已失效。
◎案例三美國加州某公司申請第25類圖形商標被部分駁回案
2014年2月7日,加州某公司申請圖形商標注冊(圖5),申請類別為第25類。
2015年1月18日,《商標法》第五十條引用浙江省義烏市楊某在類似商品上注冊的自由風FreeWind和圖商標(圖6)部分駁回了美國加州某公司在服裝舞衣婚紗上的申請。
楊在浙江省義烏市的自由風FreeWind及圖商標于2004年注冊,批準使用的商品類別為第25類,專用期為2004年7月7日至2014年7月6日。該商標在注冊期滿后未申請續展,在2015年1月18日被引用時僅6個月,已失效。
2015年3月19日,美國加州某公司拒絕接受商標局部分駁回決定,并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駁回復審申請,已進入補充材料階段。目前,此案仍在審理中。
◎案例4張申請第31類商標被部分駁回
2014年1月20日,山東省濟南市張某申請注冊YIDUODUO并圖商標(圖7),申請類別為第31類。
2015年1月30日,商標局除有效期內引用三個商標外,還引用甘肅省某公司在類似商品上注冊的《商標法》第五十條EMUCH益多多商標(圖8)部分駁回了張的益多多YIDUODUO新鮮漿果新鮮食用菌植物種子動物食品釀造麥芽的申請。
甘肅某公司EMUCH益多多商標于2004年注冊,專用期為2004年8月7日至2014年8月6日。該商標注冊期滿后未申請續展,2015年1月30日被引用時僅6個月寬展期,無效。
2014年5月1日新《商標法》施行以來,商標局在國內注冊領域開始適用新《商標法》第五十條。筆者認為,適用此條款駁回待審商標應考慮以下幾方面因素。
待審商標與被引商標的近似程度
當商標局審查申請注冊的商標時,同一類似商標的判斷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環節。筆者認為,在引用《商標法》第五十條駁回注冊商標申請時,同一類似商標的判斷標準有一定的討論空間。如果第一個商標無效,引用無效商標駁回新申請商標是合法的,但應更加謹慎,同一類似的標準可以更加嚴格。如果兩者之間有很大的區別,消費者不太可能誤認已退市或即將退市的商標和新申請的商標。因此,當新申請商標與被引用的無效商標完全相同或高度相似時,作者傾向于考慮適用《商標法》第五十條予以駁回。此外,無效商標和新申請商標可以從整體上進行比較和判斷,以減少對個別因素的考慮。在商標的主要組成部分中,可以考慮完全一致或高度相似的判斷,次要構成要素可酌情不予考慮。
在審查點引用商標的有效性
《商標法》第五十條對引用商標有明確要求,即撤銷、宣告無效、注銷的無效商標,時效為一年內。因此,在審查點確定無效商標的時效性尤為重要。
對于撤銷和宣告無效的商標,商標所有人接受撤銷或者宣告無效的決定而不提起審查或者訴訟的,自商標撤銷決定作出之日起一年內屬于第五十條規定的范圍。商標所有人提起審查或者訴訟時,商標仍屬于有效商標,不屬于第五十條規定的范圍。
注銷商標的情況不同。理論上,注冊商標專用權期滿后未續展的,為無效商標。但事實上,由于各種客觀因素,商標局已經為注冊商標的續展設立了6個月的寬展期,商標也可以在6個月的寬展期內續展。因此,審查員需要確定一些到期商標是否續展,這實際上形成了一個模糊的范圍。此時,審查員無法確定該商標的真實狀態,即到期的未續展已成為無效商標,或者續展申請在相關流程中仍然有效。此時,審查員可以適用新的《商標法》第五十條作為底部條款,駁回新的商標申請。因為引用商標有效的,不需要適用第五十條,如引用無效商標,不適用第五十條,沒有法律依據。另一種因權利人死亡而注銷的商標毫無疑問。自商標注銷之日起一年內,第五十條駁回同一類似商標。
待審商標初審公告的時間節點
新《商標法》第五十條規定,自宣告無效或者注銷之日起一年內……不予批準。目前還沒有具體解釋如何理解法律規定的一年內不予批準。
有人認為,當新申請商標實質性審查得出結論(注冊、拒絕或部分拒絕)時,可以向后推一年。例如,2015年9月1日,商標局對商標進行實質性審查,可追溯到2014年9月1日。
另一種觀點認為,新商標的預期公告時間可以以此為準。以上述商標局于2015年9月1日對某一商標進行實質性審查為例。如果通過審查,公告可以在大約3個月后初步審批,大約在2015年12月1日。然后,僅限于2015年12月1日,回到2014年12月1日。
其他觀點認為,上述兩種觀點都是可取的,審查員在審查商標時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權。這里對時間節點的判斷可以參考相同的類似判斷,審查員可以自己判斷追溯時間,但最早不超過2014年9月1日,最遲不超過2014年12月1日。
筆者認為,新《商標法》第五十條所說的不予批準,是指商標局作出初審決定還是對外公告確實不明確。審查員在目前的情況下做出一定的自由判斷是合理的。但是,隨著新《商標法》的深入實施和相關配套規章制度的不斷完善,應明確時間節點的判斷,并向社會公開。
可能涉及的后續法律問題
適用新《商標法》第五十條可能涉及復雜的后續法律問題。A公司先注冊的圖形商標于2015年4月1日到期,但未續展A公司于2015年8月申請了完全相同的圖形商標。B公司于2015年6月在相同商品上申請了與A公司商標高度相似的圖形商標。根據目前的審查,商標局應于2016年3月進行審查B公司商標。
根據新《商標法》第五十條,A2016年4月1日,公司已注冊未續展的圖形商標失效。那么,如果商標局不引用這一條款并引用它A公司注冊的未續展圖形商標駁回B公司圖形商標,則B公司圖形商標注冊。然后會導致A2015年8月,公司新申請注冊的圖形商標被商標局引用B駁回公司圖形商標。A若公司了解新法第五十條的規定,對此肯定有異議。商標局引證的話A公司注冊但未續展的商標被駁回B公司的申請,B由于駁回復審已超過新《商標法》第五十條規定的一年期限,公司提出駁回復審。B該公司的要求很可能得到評委的支持。
因此,在某些極端情況下,無論商標局是否決定適用第五十條駁回新申請商標,都將對新申請人或權利人的相關商標權益產生巨大影響,并引起一系列連鎖反應。因此,作者在上述提出,新商標法第五十條駁回新商標應當謹慎。但謹慎并不意味著沒有,審查員應當根據具體情況作出審查決定。
維護市場秩序,平衡申請人權利
新《商標法》第五十條的立法初衷是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使消費者不誤解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維護公平的市場秩序。但是,如果第五十條拒絕新的商標,就有濫殺的嫌疑,也偏離了該條款的立法初衷。因此,筆者認為,在適用第五十條時,必須注意維護市場秩序與申請人權利之間的平衡。第五十條規定了一年的追溯期限,如果沒有其他法律原因,申請人提出駁回復審,很可能會因為已經過了追溯期限而得到商評委的支持。
商標申請注冊和使用密切相關,商標無效的原因有很多。C2014年1月,該公司因經營不善而倒閉。D公司于2015年提出撤銷C公司持有的商標同時申請注冊。這可能發生在2016年商標局審查D公司新申請商標時,C公司被撤銷的商標尚處于新《商標法》第五十條規定的追溯期內這樣的情況。從維護市場秩序的角度,C該公司于2014年倒閉,可以認為其留下的商品在2016年自然消費或消失在市場上。此時,第五十條駁回不適用D公司的商標注冊申請不會在市場上造成消費者解。
來源網絡
免費查詢商標能否注冊掃碼領取888元新人大禮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