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商標注冊的主體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
- 作者: 小象 發布時間:2024-01-14 00:56:56
- 摘要
菲律賓商標注冊的主體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在菲律賓居住或有住所的申請人可以直接向菲律賓商標局提交申請,而在菲律賓沒有住所的申請人需要通過代理人注冊菲律賓商標。
菲律賓商標注冊的主體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在菲律賓居住或有住所的申請人可以直接向菲律賓商標局提交申請,而在菲律賓沒有住所的申請人需要通過代理人注冊菲律賓商標。
1982年8月23日,第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了《商標法》,中國貿促會派員全程參加了此次立法工作,并根據多年的理論研究和實踐經驗,提出了許多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并被采納。1983年《商標法實施細則》頒布實施,其中第29條還明確規定“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申請商標注冊和申請辦理其他商標事宜,應當委托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代理。”1993年,經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批準,中國貿促會下設的專利代理部與商標代理部合并組建成為中國貿促會專利商標事務所(下稱貿促會專商所),成為國內第一家綜合性知識產權涉外代理事務所。
第十二條:商標代理機構應當在其住所或者經營場所醒目位置懸掛營業執照或者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商標代理機構通過網絡從事商標代理業務的,應當在其網站首頁或者從事經營活動的主頁面顯著位置持續公示機構名稱、經營場所、經營范圍等營業執照或者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記載的信息,以及其他商標代理業務備案信息等。
商標代理機構從事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主管的商標事宜代理業務的,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向商標局備案:(一)交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登記證明文件或者司法行政部門批準設立律師事務所的證明文件并留存復印件;(二)報送商標代理機構的名稱、住所、負責人、聯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三)報送商標代理從業人員名單及聯系方式。
第六條:商標代理機構的備案信息包括:(一)營業執照或者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二)商標代理機構的名稱、住所、聯系方式、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負責人、非上市公司的股東、合伙人姓名;(三)商標代理從業人員姓名、身份證件號碼、聯系方式;(四)法律法規以及國家知識產權局規定應當提供的其他信息。國家知識產權局能夠通過政務信息共享平臺獲取的相關信息,不得要求商標代理機構重復提供。
爭議商標核定使用的住所代理(旅館、供膳寄宿處)、自助餐廳等服務與申請人在先使用的爭議商標實際使用的酒店、住宿等服務屬于類似服務,可以認定爭議商標的注冊已構成2013'>2013年《商標法》第十五條第二款所指的情形。
李某與常家抻公司同處于山東省安丘市,李某對常家抻面公司的“常家抻面”字號在“餐館”服務上的知名度理應知曉。訴爭商標“常家抻”與常家抻面公司的“常家抻面”字號及商標在文字構成、呼叫上基本相同,訴爭商標在“餐廳;飯店;餐館;快餐館;住所代理(旅館、供膳寄宿處)”服務上的注冊易使相關公眾對其服務來源產生混淆誤認,損害了常家抻面公司就其字號享有的在先權益,同時亦構成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之情形。因此,訴爭商標在“餐廳;飯店;餐館;快餐館;住所代理(旅館、供膳寄宿處)”服務上的注冊違反了2013'>2013年商標法第三十二條之規定。
根據《商標法》第23條,在沒有委托代理機構的情況下,商標注冊申請人只能委托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的具體事項、權限和期限等內容。商標注冊申請人應在委托書上簽字蓋章,并應寫明授權內容,同時附送自己的身份證明文件。
在菲律賓國內居住或有住所的申請人,可以直接向IPOPHL提交商標注冊申請;而在菲律賓國內沒有住所地的申請人,則需要通過代理人辦理商標注冊申請。
在冰島沒有住所或主要營業場所或真實、有效的工商企業的自然人或法人,須委托該國專門的代理人辦理。商標申請所需的基本材料為:
國家知識產權局針對常家抻面公司提出的商標無效宣告請求,作出了“常家抻”商標無效宣告請求裁定(以下簡稱被訴裁定),認定訴爭商標在“餐廳、飯店、餐館、快餐館、住所代理(旅館、供膳寄宿處)”服務上的注冊侵犯了常家抻面公司的在先企業字號權,并侵犯了后者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裁定訴爭商標在上述服務類別上予以無效宣告。李某不服被訴裁定,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撤銷被訴裁定并判令重新作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