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市場監管局公布第二批違法案例
- 作者: 十象商標新聞 發布時間:2024-01-12 17:52:29
- 摘要
2021年,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在全國部署開展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遼寧全省共辦理民生領域“鐵拳”相關案件819件,結案682件,移交案件25件。1月14日,遼寧省市場監管局公布了查處案件中的8個
原標題:黑豆芽假白酒危鋼瓶涉及多個民生領域監管部門再出鐵拳
2021年,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在全國部署開展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遼寧全省共辦理民生領域“鐵拳”相關案件819件,結案682件,移交案件25件。1月14日,遼寧省市場監管局公布了查處案件中的8個典型案例。
案例1
營口某建材廠銷售侵權商品
案情:2021年10月,根據舉報,營口市相關部門檢查發現:樓邦建材瓷磚粘結劑等共計419袋,涉嫌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依據《商標法》有關規定,對涉案物品實施了行政強制措施。經商標所有權人(廣東某建材科技有限公司)鑒定,涉案物品不是商標所有權人生產的商品,也未授權給他人生產和使用“樓邦”注冊商標。經查明,涉案銷售金額共計326377元。
處理結論:當事人涉嫌構成犯罪。2021年10月,依法將本案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案件啟示:該案是典型的生產、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案。
案例2
盤錦某公司對保健品進行虛假宣傳
案情:2021年6月,盤錦相關部門在檢查中發現,當事人在其經營場所以虛構“講師”身份、夸大功效的方法向會場27名老年人推銷保健食品“某某堂(即當事人企業字號)牌海豹紫蘇籽油軟膠囊”,宣稱具有降低血液黏稠、減少血栓、抗癌、抑制腫瘤等治療功效,還存在通過發放宣傳單,免費領取雞蛋、組織旅游等方式吸引老年人來公司聽課等違法事實。
處理結論:當事人構成虛假商業宣傳行為,罰款20萬元。
案件啟示:不法商家以“免費”為誘餌來獲取老年人的健康狀況、家庭收入、聯系方式及情感信任,進而為其“量身定制”大肆推銷各類保健產品。
案例3
丹東某商行銷售未經認證產品
案情:2021年7月,丹東市監部門檢查發現,當事人銷售的冰雪奇緣、恐龍玩具、260-4植物大戰僵尸和6623佩奇4款玩具均無3C認證標識。上述涉案玩具在《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中歸類為第十五大項兒童用品(小項為塑膠玩具,代碼82),須經認證方可出廠和銷售。
處理結論:當事人構成銷售未經認證的列入目錄產品的行為,被沒收違法所得320元、罰款5萬元。
案件啟示:市場監管部門對不符合國家規范標準兒童玩具的生產者、銷售者實施處罰,就是為了保護兒童身心健康,讓他們茁壯成長。
案例4
大連某水產公司食品標簽不合規
案情:2021年7月,大連市旅順口區市場監管局發現某水產食品有限公司涉嫌生產經營食品標簽不符合規定食品的違法行為。經查,當事人按照GB/T23497的魷魚絲國家標準加工生產魷魚絲,在其產品外包裝顯著位置使用“碳烤魷魚絲”作為食品標簽,按照該國家標準,并無碳烤魷魚絲一項,其生產工藝也并非碳烤魷魚絲而是電烤加工。
處理結論:當事人構成生產經營食品標簽不符合規定食品的行為,被沒收違法所得333元、罰款55500元。
案件啟示:食品包裝標識是商家向消費者傳遞信息、進行承諾的重要載體。監管執法部門將打擊利用食品標簽虛假標識行為,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案例5
遼陽某液化氣站未按規定實施檢查、記錄
案情:2021年2月,遼陽市市場監管執法人員對當事人液化氣充裝情況進行檢查時發現,該液化氣站充裝車間有6支充裝槍,其工作人員正在進行充裝作業,但該站沒有對正在充裝和已經充裝完的液化石油氣鋼瓶進行檢查、記錄。
處理結論:當事人構成未按照規定實施充裝前后的檢查、記錄制度違法行為,被罰款5萬元。
案件啟示:液化石油氣鋼瓶作為盛裝液化石油氣的壓力容器,由于液化石油氣的特殊性質,存在很大危險。
案例6
葫蘆島某運動用品店銷售侵權商品
案情:2021年4月末,葫蘆島市市場監管執法人員發現當事人店內懸掛有“斐樂、迪桑特、始祖鳥”品牌服裝,當事人提供不出涉案批次商品的進貨憑證,也提供不出涉案品牌商標權人的銷售授權,涉案商品金額為4108元。
處理結論:當事人構成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行為,被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沒收侵權商品69件、罰款8000元。
案件啟示:商標侵權行為不僅嚴重侵犯了商標注冊人的利益,擾亂了社會經濟秩序,而且損害了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案例7
本溪某便利店銷售假“牛欄山”白酒
案情:2021年3月,本溪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接舉報線索,對當事人檢查時發現,當事人店內銷售包裝標識為北京順鑫農業股份有限公司牛欄山酒廠生產的42度牛欄山陳釀白酒共30箱(360瓶)。根據商標權利人確認,該批白酒為侵犯“牛欄山”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假冒產品。
處理結論:當事人構成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的違法行為。2021年8月,市場監管部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沒收侵權白酒30箱、罰款3800元的處罰決定。
案件啟示:本案中經營者就是貪圖便宜,沒有認真查驗供貨方經營資質證明、產品合格證明等,而購進并銷售假冒白酒。市場監管部門將進一步加強對制假售假多發頻發的重點行業、重點區域的監管。
案例8
阜新市安某某產銷“黑豆芽”
案情:2021年4月,阜新市市場監管部門對阜蒙縣某超市銷售的豆芽進行抽檢,檢驗結果顯示豆芽中4-氯苯氧乙酸鈉(俗稱防落素、保果靈,原用于植物生長調節,對人體有一定積累毒性。經溯源調查,查明源頭是當事人安某某的生產、銷售豆芽黑窩點。
處理結論:2021年6月,市場監管部門依法將本案移送公安機關處理(已偵查辦結提送檢察機關)。
案件啟示:在豆芽生產過程中,禁用未經國家批準的農藥、化肥、植物生長調節劑、抗生素等化學藥劑以及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食品添加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