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這個“茅臺冰淇淋”商標為啥會被部分駁回呢?
- 作者: 小象 發布時間:2024-01-13 23:53:22
- 摘要
那這個“茅臺冰淇淋”商標為啥會被部分駁回呢?因為“冰淇淋”這三個字!如果你看到“茅臺冰淇淋”牌的方便面,第一反應是不是:咦,這有點坑人吧?還以為是冰淇淋呢,咋會是方便面?當然,茅臺集團也不會傻到如果真的生產了方便面,直接使用“茅臺冰淇淋”商標。但是,它作為一個商標整體進行審查時,必須要考慮其使用在指定的商品上會不會導致相關消費者誤認。
那這個“茅臺冰淇淋”商標為啥會被部分駁回呢?因為“冰淇淋”這三個字!如果你看到“茅臺冰淇淋”牌的方便面,第一反應是不是:咦,這有點坑人吧?還以為是冰淇淋呢,咋會是方便面?當然,茅臺集團也不會傻到如果真的生產了方便面,直接使用“茅臺冰淇淋”商標。但是,它作為一個商標整體進行審查時,必須要考慮其使用在指定的商品上會不會導致相關消費者誤認。
“茅臺冰淇淋”這個商標,從專業的角度分析,應該是部分被駁回,而不是全部被駁回。因為它指定的商品不僅僅有“冰淇淋,含酒精冰激凌”,還有“凍酸奶(冰凍甜點)、含酒精的果汁刨冰、冰淇淋奶油蛋糕、冰淇淋用蛋筒、方便面、咖啡飲料、甜食、以谷物為主的零食小吃、酵母”等商品。毫無疑問,“茅臺冰激淋”這個商標應該是“冰淇淋,含酒精冰激凌”這兩個商品上獲準了初審公告,而在其他商品上予以了駁回。所以,那些因為“茅臺冰淇淋”商標被駁回而心中暗喜的人死心吧,人家在冰淇淋商品上是可以取得商標注冊證的。貴得要死的茅臺冰淇淋并不會因為商標部分駁回而退市,在冰淇淋的世界里,人家照樣可以因為“茅臺”兩字傲視群雄。
其實,“茅臺冰淇淋”這個商標作為一個整體進行申請時,欠了點考慮,要么指定的商品就是冰淇淋和含酒精冰激凌這兩個,要么就直接申請“茅臺”倆字,“冰淇淋”這三個字不僅僅是畫蛇添足,還連累了方便面等商品。足夠專業的話,在這個商標申請注冊時,就差不多能預料到這個結局,有啥值得大驚小怪,大肆報道的?并且,報道的還不準確。
頭部方便面品牌今麥郎在近日就吃了商標的虧,旗下熱門單品“一袋半”商標被判無效,這是否預示著前期在市場中投入的高額廣告費打水漂?對品牌發展又將帶來哪些影響?
再次,關于慶豐餐飲公司使用的“慶豐”文字與涉案注冊商標的近似性判斷。慶豐包子鋪在餐館服務上注冊的“慶豐”商標及在方便面、糕點、包子等商品上注冊的“老慶豐+laoqingfeng”商標,在全國具有較高的知名度和影響力。“慶豐”與“慶豐”是漢字繁體與簡體的一一對應關系,其呼叫相同;“老慶豐+laoqingfeng”完全包含了“慶豐”文字。慶豐餐飲公司將“慶豐”文字商標性使用在與慶豐包子鋪的上述兩注冊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構成類似的餐館服務上,容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或者認為其來源慶豐餐飲公司與慶豐包子鋪之間存在某種特定的聯系,可能導致相關公眾的混淆和誤認。
那么這個時候杠精來了,說“北京方便面”是注冊商標。沒錯這個是注冊商標,但是這個商標是上個世紀,商標法還不完善,市場經濟還不成熟的情況注冊的,有相關的法律條文規定,早起的帶地名的已經注冊的,不會更改,但是現在你再去申請,肯定是過不了的。
據了解,茅臺冰淇淋申請的商標為“第30類方便食品'>方便食品”的商標,該品類包括凍酸奶(冰凍甜點);含酒精的果汁刨冰;冰淇淋奶油蛋糕;冰淇淋用蛋筒;方便面;咖啡飲料;甜食;以谷物為主的零食小吃;酵母;冰淇淋;含酒精冰激凌。
此前,今麥郎“1桶半、1袋半”系列產品以高性價比贏得消費者的青睞,助力其拿下更多市場份額,也讓今麥郎進一步坐穩方便面行業前三的寶座。可就這一系列產品為今麥郎營收貢獻逐年增加之時,卻被卷入一場“商標風波”中。
還有就是,少林寺2004年注冊少林藥局商標,想要用這個商標賣咖啡和方便面,結果被商標評審委員駁回,大少林能受這個氣嗎?
由此可見”一袋半”、“一桶半”對今麥郎的意義重大。但朱丹蓬告訴大公快消,“一袋半”把整個行業對產品規格的既定規定簡化成口語化的宣傳語,顯然不符合商標法。朱丹蓬表示,今麥郎想用“一袋半”凸顯出產品的性價比,也是產品最大的賣點,商標被裁定無效對于今麥郎的影響非常大,產品面臨改名的風險,也會影響公司在方便面業務板塊的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