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P集團成員泰國天絲,以及全球紅牛品牌及“紅牛”商標的創始
- 作者: 小象 發布時間:2024-01-13 23:51:29
- 摘要
TCP集團成員泰國天絲,以及全球紅牛品牌及“紅牛”商標的創始者和所有者許氏家族宣布,已向嚴彬先生及其擁有或控制的數家公司提起法律訴訟,理由涉及商標侵權、不正當競爭,以及與未經許可生產、銷售紅牛產品相關的其他行為。圍繞著上述核心利益爭奪點,許氏家族也向一些涉及“紅牛”商標使用權的主體提起訴訟,包括銷售飲料的超市,以及生產飲料罐的廠商。
TCP集團成員泰國天絲,以及全球紅牛品牌及“紅牛”商標的創始者和所有者許氏家族宣布,已向嚴彬先生及其擁有或控制的數家公司提起法律訴訟,理由涉及商標侵權、不正當競爭,以及與未經許可生產、銷售紅牛產品相關的其他行為。圍繞著上述核心利益爭奪點,許氏家族也向一些涉及“紅牛”商標使用權的主體提起訴訟,包括銷售飲料的超市,以及生產飲料罐的廠商。
總之,就是一個因商標而引發的故事而已。商標有價值,故事就有了看頭。目前企業立即停止生產、銷售“紅牛維生素功能飲料”,立即停止使用含有“紅牛”字樣的企業名稱,同時連帶賠償原告泰國天絲3000萬元。
”“紅牛”“RedBull”等商標的專用權。代加工并不能降低生產企業對注冊商標的審查義務,未經合法授權的代加工也構成侵權。本案的查處不僅有效凈化了市場環境和競爭秩序,依法保護了商標權利人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而且有力地打擊了侵犯知識產權'>知識產權的違法犯罪行為。
要旨凡在我國合法注冊且在有效期內的商標,商標所有人享有的商標專用權依法受我國法律保護。未經商標所有人許可,無論假冒商品是否銷往境外,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應予追訴。判斷侵犯注冊商標犯罪案件是否構成共同犯罪,應重點審查假冒商品生產者和銷售者之間的意思聯絡情況、對假冒違法性的認知程度、對銷售價格與正品價格差價的認知情況等因素綜合判斷。
授權到期后,天絲公司認為,紅牛公司仍繼續使用紅牛系列商標生產、銷售紅牛產品,是對其紅牛系列商標專用權的侵犯,為此天絲公司發起商標侵權訴訟。
前兩種情形,主要針對的是商品的生產者,生產廠家在產品上使用了類似于他人注冊商標的標志,且達到了相同或近似的程度,足以引起消費者誤認為是某些品牌,那么就構成了侵權行為,比如“六仁核桃”與“六個核桃”。像這樣的產品,無論是它的生產者還是銷售者,都構成侵害商標權。
在荔浦市青山鎮三聯村的荔浦芋綠色種植示范基地,桂林市市場監管局商標科一行了解了荔浦芋今年的種植情況和產業發展情況,并實地走訪位于馬嶺鎮的2家“荔浦芋”用標企業,具體了解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商標注冊情況和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使用情況,針對地理標志證明商標、地理標志專用標志及企業自有商標的標示和使用提出具體。通過舉辦全州商標知識培訓班、知識產權'>知識產權業務培訓班等,媒體引導、上門宣傳等多種形式,積極發揮知識產權'>知識產權局商標局臨夏商標受理窗口作用,激發了各類市場主體的商標品牌意識,營造了創牌、護牌、強牌的濃厚氛圍。
該局執法隊員在現場發現,一副食經營店銷售的1227瓶紅牛維生素功能飲料涉嫌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該局與“紅牛”系列注冊商標權利方核實,上述商品均不是商標權利人生產或授權生產,系假冒“紅牛”注冊商標的商品侵權產品。
泰國天絲方面認為,合作期限是20年,早已到期;而華彬方面則主張,合作期限是50年,還遠沒有結束。因此,在合作協議到期后,泰國天絲要求華彬停止使用“紅牛”系列商標,并向其支付商標使用費。而華彬則拒絕了這一要求,并繼續生產和銷售“紅牛”產品。
天絲公司訴稱,該公司對紅牛系列注冊商標自始至今擁有清晰的、完整的、獨立的所有權,并已經過最高人民法院生效判決確認。華彬紅牛方面未經天絲公司許可和授權,擅自使用紅牛系列商標生產銷售紅牛維生素功能飲料,構成對天絲公司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嚴重侵犯。
一是商標使用權的爭議。根據合同約定,天絲集團授權合資公司使用紅牛商標,合同期限為20年,于2016年10月6日到期。但是,到期后,合資公司未經許可繼續使用紅牛商標生產、銷售產品,天絲集團認為這是侵犯了其知識產權'>知識產權,遂提起訴訟。
商標不僅是區分商品或服務來源的標志,也是企業建設和品牌發展的支撐。但是,商標是一個法律概念,是指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用于識別商品或者服務來源的符號。商標在實際實施中存在各種問題。由于相關法律知識的缺乏,以及個人和企業對商標知識的無知,在商標的使用上存在一些誤區。我們總結了注冊商標的幾個誤區。我們一起來分享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