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商標一般需要的時間
- 作者: 小象 發布時間:2024-01-13 23:38:12
- 摘要
《商標法》第五十條注冊商標被撤銷、宣告無效或者有效期滿不再續展的,自撤銷、無效或者注銷之日起一年內,商標局對與該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注冊申請不予核準。
《商標法》第五十條注冊商標被撤銷、宣告無效或者有效期滿不再續展的,自撤銷、無效或者注銷之日起一年內,商標局對與該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注冊申請不予核準。
商標注冊是不能加急的,正常出受理書都得三個月左右,商標注冊時間一般都在一年左右。注冊商標一般需要的時間:一個商標從申請到核準注冊,大約需一年至一年半時間。
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在有效期內,商標注冊人可以按照《商標法》第44條的規定,續展其商標的有效期限。辦理續展手續后,商標權人可以在注冊商標有效期限屆滿前六個月申請續展,每次可以續展十年,無需繳納續展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條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使用注冊商標的商品,必須申請商標注冊。未經核準注冊的不得在市場銷售。
不論是全部駁回還是部分駁回,如果通過復審,商標注冊部門核準后予以公告。復審被駁回的,商標申請進入商標評審環節。申請人對評審的決定或者裁定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商標核準注冊后,商標注冊人的名義、地址或其他注冊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辦理相應變更手續。自《商標法實施條例》施行之日起,已申請但尚未獲準注冊的商標,也可向商標局申請變更其申請人名義、地址、代理人,或者刪減注冊申請中指定商品。因企業合并、兼并或改制而發生商標專用權移轉的,應辦理轉讓手續。辦理變更商標注冊人名義的,商標專用權不發生轉移。申請變更商標注冊人名義、地址或其他注冊事項有兩條途徑:
值得注意的是,注冊商標的專用權,并不是從商標申請之日起算,而是從商標被核準使用的使用期限的起始日開始起算。申請人申請注冊商標,到注冊商標申請被核準,有一段時間間隔。在商標注冊申請被核準之前,商標申請人可以使用商標,但不應標注“注冊”或??字樣。
《商標法》第三十蘆指七條規定:“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規定商標注冊的有效期限可以減少那些“死商標”的存在,有利于公眾對商標資源的利用。所謂“死商標”,指的是那些雖然注冊在冊,但注冊人早已不使用的商標。由于注冊即產生專用權,所以雖然注冊人沒有使用,但其他人也不能擅自使用,這樣就違背了法律保護注冊商標的初衷。規定了商標注冊的有效期以后,若注冊人放棄了商標的使用,那么當有效期滿且注冊人未提出續展注冊申請時,該商標將被注冊機關注銷,從而使得該商標能夠為別人所注冊、使用,發揮其區別商品來源的作用。
根據《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和《商標注冊馬德里協定有關議定書》,注冊商標的使用期限為10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在《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有關議定書》生效之前,各國已核準注冊的商標使用期限相同。
《商標法》第四十六條注冊商標被撤銷的或者期滿不再續展的,自撤銷或者注銷之日起一年內,商標局對與該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注冊申請,不予核準。
當商標注冊人因各種原因不再使用商標時,可以向柬埔寨知識產權'>知識產權局提出注銷申請,并提交申請書件、商標注冊證復印件、商標撤銷申請等。柬埔寨知識產權'>知識產權局在收到申請人的申請后,會審查該申請是否符合商標法規定,并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是否予以核準。如果予以核準,則對該商標予以注銷;如果不準予核準,則會給申請人發送《駁回通知書》。
【續展公告】,主要表示商標注冊人在有效期(10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滿前,按法定時限內辦理續展手續,經核準予以續展后發布公告。
溫馨提示:一件商標從申請到核準注冊歷時長久。如果商標注冊申請被駁回,一方面損失商標注冊費,另方面重新申請注冊商標還需要更長時間,而且再次申請能否被核準注冊仍然處于未知狀態,因此注冊前務必對商標進行仔細查詢。
申請商標注冊,需要經過國家知識產權'>知識產權局商標局的審查,通過核準后才屬于注冊商標,受到法律保護,商標注冊人享有專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