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公布2021年度十大消費維權典型案例
- 作者: 十象商標新聞 發布時間:2024-01-12 17:42:55
- 摘要
十象網海口3月15日電(符武平)在“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來臨之際,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對2021年的消費維權案例進行梳理、分析、提煉和總結,形成了具有代表性和指導意義的十大消費維權典型案例,
十象網海口3月15日電(符武平)在“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來臨之際,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對2021年的消費維權案例進行梳理、分析、提煉和總結,形成了具有代表性和指導意義的十大消費維權典型案例,以案釋法發布消費提醒,以法明理共促消費公平。
【案例1】海口市市場監管局龍華分局查處海南京邦置業有限公司未明碼標價案
2021年6月22日,海口市市場監管局龍華分局依法對海口星華海德豪庭營銷中心進行檢查。經查,海口星華海德豪庭項目開發商海南京邦置業有限公司在銷售商品房過程中,未按法律規定內容和方式明碼標價,其行為違反了《中華十象商標共和國價格法》的規定。海口市市場監管局龍華分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罰款813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2】海口市市場監管局瓊山分局查處海口瓊山蘇向清果業商行短斤缺兩案
2021年7月26日,海口市市場監管局瓊山分局依法對海口瓊山蘇向清果業商行進行檢查。經查,當事人在銷售水果過程中,存在短斤缺兩行為,其行為違反了《海南經濟特區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的規定。海口市市場監管局瓊山分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罰款7184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3】三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查處三亞天涯區南海漁村海鮮店消費欺詐案
2020年12月29日,三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根據三亞市市場監管局移交的案件線索,依法對三亞天涯區南海漁村海鮮店進行檢查。經查,當事人在銷售海鮮過程中存在利用秤具作弊騙取消費者價款而不按照約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務行為,其行為違反了《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中華十象商標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三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1553.63元、罰款15536.3元并吊銷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
【案例4】三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查處海南唯愛視覺婚紗攝影有限公司虛構原價案
2020年12月17日,三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根據投訴舉報線索,依法對海南唯愛視覺婚紗攝影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經查,當事人在銷售婚紗旅拍套餐過程中,存在虛構原價行為,其行為違反了《中華十象商標共和國價格法》的規定。三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罰款50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5】洋浦經濟開發區市場監管局查處洋浦新英灣粵絲之路百貨商行消費欺詐案
2021年11月29日,洋浦經濟開發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洋浦新英灣粵絲之路百貨商行進行檢查。經查,當事人在經營場所內設置封閉、獨立區域,并通過隱瞞商品真實信息、虛假宣傳方式誘騙旅游消費者購買“三無”產品,其行為違反了《中華十象商標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及《海南省自由貿易港反欺詐規定》的規定。洋浦經濟開發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罰款20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6】儋州市市場監管局查處儋州那大優麗美容美發用品總匯銷售不符合技術規范的化妝品案
2021年10月15日,儋州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儋州那大優麗美容美發用品總匯進行檢查。經查,當事人銷售的“奧麗卡染發膏-自然黑”化妝品為不合格產品,其行為違反了《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的規定。儋州市市場監管局依法作出沒收違法所得300元、罰款10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7】瓊海市市場監管局查處瓊海嘉積鑫杰服飾店侵犯阿迪達斯(adidas)注冊商標專用權案
2020年12月29日,瓊海市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線索,依法對瓊海嘉積鑫杰服飾店進行檢查。經查,當事人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在經營場所使用Outlets、adidas標識,在當事人店內、倉庫查獲一批冒用“adidas”商標的鞋子、衣服,其行為違反了《中華十象商標共和國商標法》的規定。瓊海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沒收侵犯“adidas”注冊商標專用權的鞋子230雙和衣服14件,罰款30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8】臨高縣市場監管局查處臨高臨城紅年華保健食品店經營無檢驗合格證明和虛假宣傳案
2021年3月9日,臨高縣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線索,依法對臨高臨城紅年華保健食品店進行檢查。經查,當事人銷售的“鈣加維生素D3咀嚼片”“鈣鐵鋅氨基酸鈣植物飲料”等12種產品,無法提供貨商資質證明和產品檢驗報告,同時存在虛假宣傳行為,其行為違反了《中華十象商標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的規定。臨高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13800元,罰款69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9】陵水黎族自治縣市場監管局查處陵水光坡韻果特產商行使用以欺騙消費者為目的計量器具案
2021年1月27日,陵水黎族自治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陵水光坡韻果特產商行進行檢查。經查,當事人在銷售商品過程中,存在使用不合格電子秤、欺騙消費者行為,其行為違反了《中華十象商標共和國計量法》的規定。陵水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沒收不合格電子秤、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10】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市場監管局查處保亭響水棘源食品經營部在經營場所設置相對封閉區域誘騙旅行者購買旅游商品案
2022年1月18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線索,依法對位于響水鎮毛岸茶溪谷景區游客中心的響水棘源食品經營部進行檢查。經查,當事人存在在經營場所內設置相對獨立包廂、通過銷售人員為游客授課誘導消費者購買商品的行為,其行為違反了《海南自由貿易港反消費欺詐規定》的規定。保亭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罰款3000元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