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時代專利商標代理一直秉持著保護到位、訴訟有力的知識產權能夠
- 作者: 小象 發布時間:2024-01-13 21:43:20
- 摘要
根據《商標法》第四十條: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期滿仍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
根據《商標法》第四十條: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期滿仍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
《商標法》第四十條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重新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辦理的,可以給予6個月的延長期。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最后一期期滿的次日起計算。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應當注銷該注冊商標。
根據《商標法》第四十條: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欺瞞仍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
根據2013'>2013年修改的商標法,第四十條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條規定,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商標局應當對續展注冊的商標予以公告。
通常注冊商標的有效期是十年,自商標核準之日算起,在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商標擁有者需要在有效期滿前的十二個月按照規定的辦理手續,申請商標續展,如果在此期間未能及時的辦理,是允許在六個月的寬展期內進行申請辦理的。
新時代專利商標代理一直秉持著保護到位、訴訟有力的,讓客戶的知識產權能夠真正獲得價值。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的商標注冊大廳來辦理的,申請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驟辦理:準備申請書件→在商標注冊大廳受理窗口提交申請書件→在打碼窗口打收文條形碼→在交費窗口繳納申請規費申請書件的準備辦理提供商標注冊證明申請的,應提交以下書件:1、每申請提供1件注冊商標的注冊證明,提交提供商標注冊證明申請書1份;2、直接到商標注冊大廳辦理的,提交《商標注冊證》復印件、經辦人的身份及其復印件;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注意事項:國際注冊證明申請應在國際注冊號碼前加“G”并標明申請出具的類別。
企業如果自己辦理商標注冊的話,可以到商標局申請辦理,值得注意的是,需嚴格按照商標注冊流程進行,將需要遞交的材料準備齊全。如果沒有商標注冊辦理經驗的話,小編還是建議您采用下一種方法。由于商標注冊需要有專業的知識,還要有豐富的商標注冊經驗,因此大部分單位都會委托商標代理公司幫助辦理商標注冊。這樣既節省了辦理時間,也提高了成功辦理商標注冊的幾率。
重新提交商標注冊申請,如果在辦理過程中被他人借機搶先,取得在先權利,導致注冊商標重新申請被駁回或異議,需要投入更多的資金準備駁回審查和異議答辯,這樣成本遠高于續展業務,最后得不償失。也有可能把自己用了很多年的商標交出來。如果是這樣的話,由于不延期造成的損失價值無法估計。
商標的有效期是十年,到十年的時候,就需要重新續展,《商標法》第40條規定:“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未續展的商標將被宣告無效。”商標有效期是10年,在期滿之前就需要續展商標,期滿后6個月內可以辦理商標寬展,如果寬展也忘了,那你的商標就真的涼涼了。
(《商標法》第四十條規定:“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