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和圖形組合的商標為什么要分開申請呢?代理人是在“騙”我多
- 作者: 小象 發布時間:2024-01-13 21:23:24
- 摘要
注冊商標最重要的就是成功率問題,分開注冊能夠有效提高商標的通過率。商標局對于文字+圖形的組合商標審查流程是圖形和文字分開審查的,文字部分與圖形部分都需要審查,一旦組合商標的任一部分存在阻礙,均會駁回商標整體。而分開注冊,即使其中的某個商標因為商標的在先權利或其他規定而被駁回了,也不影響其他商標的申請。
注冊商標最重要的就是成功率問題,分開注冊能夠有效提高商標的通過率。商標局對于文字+圖形的組合商標審查流程是圖形和文字分開審查的,文字部分與圖形部分都需要審查,一旦組合商標的任一部分存在阻礙,均會駁回商標整體。而分開注冊,即使其中的某個商標因為商標的在先權利或其他規定而被駁回了,也不影響其他商標的申請。
申請組合商標相對來講,如果申請組合商標,文字或圖形任一部分沒通過,該商標整體圖案將被駁回,駁回風險比較高。特別是加的有圖形的商標,很容易出現駁回。商標都是人為審查,圖形的審查,主觀性占比會比較高。組合注冊可能因為圖形與在先商標近似而整體被駁回,中文和英文即使無在先阻礙,也會因圖形原因被駁回。
在申請注冊組合商標時大部分代理人都會建議將組合商標分開進行注冊,因此,很多商標申請人都會很疑惑,文字和圖形組合的商標為什么要分開申請呢?代理人是在“騙”我多花錢嗎?
答:顏色組合商標是指由兩種或兩種以上顏色構成的商標。以顏色組合申請商標注冊的,應當在提交申請時勾選“顏色組合”。商標指定顏色的,是指商標圖樣為著色的文字、圖形或其組合,申請時不要勾選“顏色組合”。
商標分開申請為的是讓注冊商標的過程更加靈活,因為分開申請的商標可以組合使用。而組合申請的商標不能拆開使用,這是商標注冊的一條規則,正如商標有盲區是一樣不可避免的。
組合申請是將圖形、文字等多個元素組合成一個商標進行注冊申請,組合商標為一個整體,后續使用不得改變順序及拆分使用,組合申請的商標審查時會拆分單獨審查元素,因其是一個整體,故其中一個元素不通過會整體駁回。
商標分開注冊可減少成功申請的風險。對于中文商標、字母商標和圖形商標組合的商標,商標局會將其拆開來分別審查,只要有一個元素和別人商標中的相同元素構成相同或近似,就會將該枚商標整體駁回。
組合商標和分開商標相比較,其中最應該考慮的就是申請組合商標的駁回性:因為組合商標是由(文字+圖形+拼音英文等)組成,所以在商標局審核商標的時候任何一個要素不通過,那么整體就會都駁回!
新《商標法》第八條的規定:“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著其他組織的商標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的可視性標志,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和顏色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商標申請注冊。”顯然,商標的法定構成要素就是:可憑視覺分辨的“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和顏色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
圖形、英文、中文元素分開申請的商標為各自獨立商標,獨立審查互不影響,在使用時更加靈活,可單獨使用也可組合使用(兩個相同類型的文字/圖形不得組合使用。)
組合商標綜合了文字商標、圖形商標或顏色組合商標之間的不同特點,具有形象生動、引人注意、易于識別的特點。比如,肯德基的商標就是由字母、圖形和顏色組合在一起的組合商標。
以顏色組合申請商標注冊的,應當在申請書中“商標申請聲明”欄選擇“以顏色組合申請商標注冊”,在“商標說明”欄內列明顏色名稱和色號,并說明商標使用方式。
眾所周知,商標注冊是企業構建品牌發展建設的第一步,正如古人言“兵馬未動,糧草先行”這至理名言正是詮釋商標注冊的重要行和首要行。很多人在注冊商標的時候都會產生各式各樣的疑惑。組合的商標為什么要分開申請呢?對于商標為什么要分開申請,這對大多數人來說都是很難理解的。
組合商標就是指用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和顏色組合六要素中任何兩種或兩種以上的要素組合而成的商標。相對于單獨商標只由文字、字母、圖案等一種元素來注冊的商標,其構成較為復雜。
很多朋友會關注到組合申請費用少,單獨申請費用多。組合申請為一個商標是一份的錢,分開申請就要花幾份錢。從表面上看注冊商標的成本是增加了,但是實際使用過程中商標產生的無形效益要遠遠大于分開注冊的這筆費用。所以我們不能只是看到短暫的利益而不去為挖掘商標背后潛在的商業利益。不要等到企業發展的一定水平后,因為沒有做到商標的全面保護而被其它企業和不法分子鉆了空子,照成企業的商業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