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服務商標行為構成犯罪的定罪量刑標準
- 作者: 小象 發布時間:2024-01-13 20:36:04
- 摘要
1.關于假冒服務商標行為構成犯罪的定罪量刑標準。目前有關司法解釋規定的定罪量刑標準都是針對假冒商品商標行為的,對于假冒他人服務商標行為的定罪量刑標準問題,可以參照假冒商品商標的規定,并根據服務商標侵權行為的特點,進一步總結實踐經驗予以確定。在確定具體量刑時應當綜合考慮侵權行為持續時間的長短、侵權范圍和規模的大小、非法經營數額或違法所得數額的大小、對權利人造成的損害程度等因素予以確定。
1.關于假冒服務商標行為構成犯罪的定罪量刑標準。目前有關司法解釋規定的定罪量刑標準都是針對假冒商品商標行為的,對于假冒他人服務商標行為的定罪量刑標準問題,可以參照假冒商品商標的規定,并根據服務商標侵權行為的特點,進一步總結實踐經驗予以確定。在確定具體量刑時應當綜合考慮侵權行為持續時間的長短、侵權范圍和規模的大小、非法經營數額或違法所得數額的大小、對權利人造成的損害程度等因素予以確定。
第一種行為是商標假冒侵權,其余三種是假冒。假冒注冊商標是侵犯商標專用權最嚴重的行為。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為了謀取利益,許多人假冒其他名牌商標,這嚴重損害了他人的利益。被侵權人發現后,可以提起訴訟。那么假冒偽劣商標是什么呢?第三方假冒機構律師如何合作索賠?
7.關于假冒注冊商標罪與相關罪名的適用。一般來說,行為人既實施本條規定的假冒注冊商標罪,又進而銷售該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構成犯罪的,屬于一個犯罪行為,應當依照本條的規定,以假冒注冊商標罪定罪處罰。如果行為人既實施本條規定的犯罪的行為,又有明知而銷售他人所假冒的注冊商標商品的行為,構成犯罪的,屬于分別實施了兩個不同的犯罪,應當以假冒注冊商標罪和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數罪并罰。實踐中,如果行為人假冒他人注冊商標所生產、銷售的商品屬于偽劣商品。構成生產銷售偽劣商品類相關犯罪的,則屬于同時觸犯數個罪名,應按照刑法規定的處罰較重的規定處罰,即按照擇一重罪處理的原則定罪量刑。
除行政責任和法律責任外,侵權商標還會組成假冒商標罪罪。市場銷售假冒商標罪的產品罪。非法制造申請商標鑒別罪。市場銷售非法制造的申請商標鑒別罪。
根據2021年2月4日最高檢第二十六批指導性案例·檢例第101號·姚常龍等五人假冒注冊商標案,凡在我國合法注冊且在有效期內的商標,商標所有人享有的商標專用權依法受我國法律保護。未經商標所有人許可,無論假冒商品是否銷往境外,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應予追訴。判斷侵犯注冊商標犯罪案件是否構成共同犯罪,應重點審查假冒商品生產者和銷售者之間的意思聯絡情況、對假冒違法性的認知程度、對銷售價格與正品價格差價的認知情況等因素綜合判斷。
第八條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規定的“相同的商標",是指與被假冒的注冊商標完全相同,或者與被假冒的注冊商標在視覺上基本無差別、足以對公眾產生誤導的商標。
近日,上海黃浦法院審理了一起假冒注冊商標案,兩名被告人制造假冒“戴森”注冊商標吹風機'>吹風機并售賣,在不到一年的時間內非法經營數額超過百萬,最終兩人獲刑。
《孫國強等假冒注冊商標案--如何認定假冒注冊商標罪中的同一種商品》(第674號案例)、《李清假冒注冊商標案--假冒注冊商標后又銷售該假冒商品,但銷售價格無法查清的,如何認定非法經營數額》(第859號案例)所涉規則提煉如下:
假冒侵權:假冒是一種特殊的商標侵權行為。假冒是指在銷售非商標持有人的商品時,非法全部仿制或部分仿制注冊商標或與注冊商標極其相似的商標的行為。
法院經審理認為,苑某某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假冒注冊商標罪,依法宣判被告人苑某某犯假冒注冊商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7萬元。
人民法院審理商標糾紛案件,應權利人請求,對屬于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除特殊情況外,責令銷毀;對主要用于制造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的材料、工具,責令銷毀,且不予補償;或者在特殊情況下,責令禁止前述材料、工具進入商業渠道,且不予補償。
就假冒所進行的法律行動,并不只限于模仿商標,而即使假冒行為是基于模仿商標,有關商標亦未必需要是注冊商標。所以,雖然未經注冊的商標不受《商標條例》保護,但這類商標仍可以根據普通法獲得保護,不受假冒侵犯。另一方面,注冊商標可受《商標條例》保護,同時亦受普通法中有關假冒的法律保障。要成功控告另一方假冒,原告人必須證明前文“非注冊商標”中所列明的三個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