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第一個成功注冊的聲音商標
- 作者: 小象 發布時間:2024-01-13 20:27:20
- 摘要
其一,聲音商標必須擁有一個商標必備的特性,我國《商標法》要求所有商標,包括聲音商標,具備兩個特征:具有顯著性和獨特性。對于聲音商標而言,只有在一段聲音能夠使一般消費者第一時間產生聯想,將這段聲音與某個特定產品或企業聯系在一起,這段聲音才被認為具有顯著性和獨特性,能夠申請注冊成為商標。
其一,聲音商標必須擁有一個商標必備的特性,我國《商標法》要求所有商標,包括聲音商標,具備兩個特征:具有顯著性和獨特性。對于聲音商標而言,只有在一段聲音能夠使一般消費者第一時間產生聯想,將這段聲音與某個特定產品或企業聯系在一起,這段聲音才被認為具有顯著性和獨特性,能夠申請注冊成為商標。
聲音商標由于無法視覺化體現,聲音本身的創意性與獨特性更需要通過多樣化的表達方式呈現。如僅僅朗讀或有音調地朗誦廣告宣傳標語,或使用自然界常見的聲音申請聲音商標注冊,商標局可能認定聲音缺乏固有顯著性,從而駁回聲音商標的申請。
在歐盟任意一個國家登記的企業法人有權在歐盟申請商標,美國則接受任何國家注冊的企業申請商標。歐盟的《歐盟第2015/2424號條例》與美國的《蘭哈姆法》都將聲音列為收到保護的商標類別之一,申請手續與國內存在一些差異,但是對于“顯著性”的審查標準都比常規的、具有可視性的商標申請高。在歐盟和美國申請聲音商標都需要提供證據,用于證明聲音能夠指向特定的產品或服務來源。美國商標審理與上訴委員會對于聲音的顯著性有特殊的審查標準,聲音如具有“唯一性的、差異性的或區別性的”,將被視為具備固有的顯著性,如聲音屬于“普通的”聲音,則將被視為不具備固有的顯著性,申請者需要證明該聲音商標具有第二含義。
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與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二審行政判決中,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明確表示“一般情況下,聲音商標需經長期使用才能取得顯著特征。”從司法實踐中可以看出,我國目前要求獲得顯著性為聲音商標的必要條件,明確了即使聲音具有任意性、暗示性或臆造性的特征,在其應用行業或領域具有創新性,在聲音尚未使用或使用頻率不高的情況下仍無法獲得商標注冊。只有長期并廣泛使用的,有較多證據材料證明消費者群體已將該聲音與品牌建立起對應關系的聲音,才能夠獲得注冊。
實踐中多數的申請被駁回,行政訴訟以敗訴告終。2019年小米在申請注冊聲音商標被駁回后第三年的獲得了終審判決,判決結果為法院認定小米申請的聲音不具有顯著性。法院認為小米提交的證據顯示訴爭商標是一段彩鈴,且經常與小米公司的馳名商標“MI”一起使用,相關公眾對圖文商標的識別能力要強于對聲音商標,小米提供的證據不足以證明聲音能夠使相關公眾單獨通過訴爭商標來區分商品的來源,因此駁回了小米的訴訟請求。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能夠與其他人的商品區別開的標志(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顏色組合和聲音等),均可以依法申請商標注冊。“聲音商標”要第一時間引發客戶對商品或服務的聯想;它必須是已經為大眾所熟知的,有特定指向性的聲音。
我國第一次明確承認聲音商標并開放聲音商標注冊申請,為2014'>2014年5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次修正正式實施。這次對《商標法》的修改刪去了原第八條中商標標志“可視性”這一構成要素,并在列舉中增加了“聲音”作為明確可以申請注冊的標志之一。這標志著我國的聲音商標自此正式受到法律保護。我國第一個成功注冊的聲音商標,是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申請注冊的“中國國際廣播電臺廣播節目開始曲”。
我國目前沒有明確規定聲音商標適用的聲音片段長度,但是實踐中過長的音樂及聲音片段難以通過評審委員會的評審,導致商標申請最終被駁回。因此,一些以完整曲目作為具有顯著性代表的主體難以獲得聲音商標。上海慈善基金會于2017年以其會歌的選段申請了5個聲音商標,每個選段為會歌其中4小節,長度在12秒左右。最終上海慈善基金會的5個申請均被駁回。瀘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申請的總長30秒的聲音商標也被駁回,瀘州老窖公司仍在通過訴訟的方式爭取該聲音商標。
商標法(指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下同)第八條: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的標志,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顏色組合和聲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商標申請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