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怎么申請商標注冊?
- 作者: 小象 發布時間:2024-01-13 20:27:11
- 摘要
通常注冊商標的有效期是十年,自商標核準之日算起,在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商標擁有者需要在有效期滿前的十二個月按照規定的辦理手續,申請商標續展,如果在此期間未能及時的辦理,是允許在六個月的寬展期內進行申請辦理的。
通常注冊商標的有效期是十年,自商標核準之日算起,在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商標擁有者需要在有效期滿前的十二個月按照規定的辦理手續,申請商標續展,如果在此期間未能及時的辦理,是允許在六個月的寬展期內進行申請辦理的。
首先,如果發生了商標寬限期但又沒有去辦理續展申請的,商標是會失效的,再也無此商標。在商標失效一年內,申請人可以重新申請注冊商標。
根據《商標法》規定,注冊商標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
有相關規定,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
《商標法》第40條規定,“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未續展的商標將被宣告無效。”商標有效期十年,到期后續展繼續使用十年。續展時間為到期日前一年為續展,到期后延期半年為寬展。延期超過半年商標無效。
該商標有效期為十年。注冊商標有效期滿后需要繼續使用的,可以按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有效期滿前12個月內辦理續展手續。若逾期未辦理的,可給予6個月的寬限期。期滿后仍逾期未辦理續展手續的,將按規定注銷該商標。
商標注冊證明是為了方便商標注冊人使用而出具的書面證明,與《商標注冊證》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提供商標注冊證明申請的申請人一定是注冊商標的所有人。那么,今天商標注冊網給大家介紹在湖南該怎么申請商標注冊?(一)委托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二)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的商標注冊大廳來辦理。辦理步驟(一)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申請人可以自愿選擇任何一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所有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都公布在“代理機構”一欄中。
根據2013'>2013年修改的商標法,第四十條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條規定,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商標局應當對續展注冊的商標予以公告。
我國《商標法》規定,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商標局將注銷其注冊商標,商標權歸于無效。
依據《商標法》規定,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在中國申請商標注冊和辦理其他商標事宜的,應當委托依法設立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商標的有效期是注冊之日起10年,應該在到期前一年辦理續展,到期后半年內為寬展期,還可以辦理商標續展,辦理續展的費用要高些,超出這個期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條規定,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