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商標申請需要向韓國知識產權局(KIPO)提交商標注冊申請
- 作者: 小象 發布時間:2024-01-13 20:14:24
- 摘要
韓國商標申請需要向韓國知識產權局(KIPO)提交商標注冊申請,商標注冊采用“申請在先”原則,可接受一標多類申請。
韓國商標申請需要向韓國知識產權局(KIPO)提交商標注冊申請,商標注冊采用“申請在先”原則,可接受一標多類申請。
近幾年,我國注冊韓國商標的數量開始增多,僅從化妝品一個領域來看,就可以發現這一趨勢。據韓國商標專利注冊部門日前發布的統計數據顯示,近5年在中國公民申請的商標中,有關化妝品的商標高達511個。那么,我們該怎樣注冊一個韓國商標呢?
商標采用先申請的原則。韓國采用尼斯分類第11版的商品和服務描述,接受一表多類申請,但韓國不能接受尼斯分類商品和服務,將使用自己的分組。韓國的官方語言是韓語,負責韓國商標注冊的組織是韓國知識產權局。韓國是馬德里議定書的成員國,所以它可以通過“單一國注冊”和“馬德里國際商標注冊”注冊商標。韓國可注冊為商標的要素有:文字.名稱.圖形.顏色組合.標語.聲音.氣味等。
韓國商標采用申請在先原則,建議各位賣家朋友提前注冊韓國商標,防止被搶注給企業品牌帶來影響和損失。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1.確認注冊申請人的資格:目前在韓國有打算注冊商標的任何人都可以提出商標的注冊申請,即使在韓國沒有固定的住址或營業地址的外國人或公司,只要其所屬國是與韓國簽訂有關協議、條約或與韓國同屬有關國際公約的締約國,都可以提出商標注冊申請;
韓國商標注冊不以使用為前提,并以在先申請為原則。韓國商標法不保護未注冊商標,但對未注冊的馳名或著名商標給予保護。
商標無效申請可以向韓國知識產權局內部機構申請韓國知識產權審判和上訴委員會(IPTAB)建議在現行審查條件下,一般需要一年左右。
韓國采用“尼斯分類”第11版的商品和服務描述,可以一表一類、一表多類申請。可注冊為商標的要素有:文字商標、圖形商標、三維標識、顏色組合等。
②韓國知識產權局不接受商標共存協議。如果申請商標被在先商標駁回,且無法通過論述不近似性克服的情況下,可以與引證商標所有人進行協商商標轉讓,待申請商標獲準注冊后,再行將引證商標轉讓回原轉讓人。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①針對申請中或已注冊商標,可提交延伸商品項的申請,其商標有效期與在先申請/注冊商標一致。②韓國知識產權局不接受商標共存協議。如果申請商標被在先商標駁回,且無法通過論述不近似性克服的情況下,可以與引證商標所有人進行協商商標轉讓,待申請商標獲準注冊后,再行將引證商標轉讓回原轉讓人。
根據《韓國商標法》,韓國商標采用注冊制度,未注冊商標不予保護(馳名/著名商標除外)。雖然韓國商標采用注冊制度,但也應以使用為目的,商標在韓國注冊后如連續三年或以上沒有實際使用,則將面臨被撤銷的風險。
韓國商標法實行注冊基于申請在先以及一商標一注冊原則,屬大陸法系。商標種類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集體商標、立體商標、顏色商標。韓國過去一直采用的是本國分類,從1998年3月1日起采用《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韓國目前辦理實務中只接受具體的商品項目,不接受概念范圍較大的商品項目,如服裝。韓國是《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和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的成員國,并且是《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Trips)》和《馬德里議定書》的締約國,于2003'>2003年4月10日加入議定書,屬純議定成員國。
關于商標近似性的審查標準,韓國知識產權局與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對商標的審查標準的大方向基本一致,即從商標的讀音,整體視覺效果以及含義等方面進行綜合評估。
五、保護期限韓國商標的保護期自注冊之日起計算,為10年。每10年續展一次,申請人應當在期滿前一年內提出續展申請,寬展期6個月。
3.形式審查:韓國商標注冊也會經歷形式審查,但是和國內的形式審查略有不同,他們主要是對提交的申請文件、商標圖樣、委托書等文件進行的合法性審查,只有符合注冊規定的,才會對其授予申請日期和申請號;